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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的一次聚会上,一位长期从事电信业务的投资银行业人士对记者感慨,“今年你们不会来找我了,2003年的焦点都集中在保险上了。”
其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下简称中国人寿)旨在敲定上市主承销商的“选美”活动刚刚开始,成为坊间最热门的话题。与中国人寿一道成为焦点的还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它们的股改方案均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平安保险则在另外一层意义上为人瞩目,这家吸收了汇丰、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入股、并在去年10月与中国银行签订银保协议的保险公司在新的上市排序中究竟位置何在?
这注定是投资银行界的一场激战,“所罗门美邦和第一波士顿最为积极,美林曾经参与过中国人寿的前期清产核资,德意志银行也有可能是黑马,”一位外资投行高级主管在罗列了各种可能性后补充道,“什么伤感情的话都说出来了。”
然而经过春节的沉寂之后,中国人寿上市的新闻却渐渐冷却下来。“选美”并未如人们想像中的立刻有个了断,中国人寿此前宣布的4月成立股份公司、6月上市的时间表也渐渐受到人们的猜疑,毕竟一家在全国几乎每个县市都设有分支机构、拥有51800名员工的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绝非易事,而其前所未有的剥离方案更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操作性困难。
一种不无悲观但越来越被认同的说法认为,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的复杂性,平安保险至今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的首肯,今年以来沸沸扬扬的保险板块上市很可能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能够成行。而后者迄今为止尚未确定筹资金额,外界估计将会在5亿~10亿美元之间,与中国人寿宣称的10亿~20亿美元有着不小的距离。
与此同时,2月13日登陆香港市场的中外运受到了市场的追捧,作为中国第一家整合性物流海外上市企业,获得了11倍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公开发售部分更是超额认购21倍。在全球市场黯淡的背景下,中国概念股的避风港效应再次显现出来。这无疑给了中国保险业翘首以待的巨头们以充分遐想空间。
“中国人寿速度”?
北京市西城区西内大街冠英园西区五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总部是一座并不惹眼的低层建筑,给人感觉更像是闹市区里一个恬静的院落。“中国人寿去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保费收入达到了创纪录的1287亿元,总资产3000多亿元,可运用资金2200多亿元。”中国人寿宣传处赵世纲一口气说出了上列数字。
随着2002年10月中国人寿股改方案得到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第一股”的桂冠像击鼓传花一样,在轻轻拂过新华人寿、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后,目前落在了中国人寿的头上。
“中国人寿早就应该进行重组上市了,”中国保监会北京保监办副主任傅安平称,保险公司的改革开放在某种程度上滞后于其他金融机构。1979年才恢复业务的中国保险业长期以来处于寡头垄断境地,直到1999年中保集团才一分为三。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也远远落后于外资银行,上个世纪90年代初傅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处副处长,“那个时候外国保险公司成天缠着我们,而外资银行早已进入了各大城市。”入世后保险业的开放令国内保险公司备感压力,也使得国内保险公司的吸引力骤然下跌,“这事实上已浪费了吸引投资的良机,中国人寿如果早几年进入私募和上市,会卖很好的价钱的。”傅安平称。
然而按照中国人寿目前公开的上市推进速度,连傅安平这样积极的推动者都有些吃惊:去年11月才宣布通过股改方案的中国人寿的目标是4月组建股份公司、6月上市。
然而中国人寿毕竟是传统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它拥有遍布全国的3400多个分支机构,两万多个代理机构和一支60万人的代理大军。短期内重组改制为一家符合上市规范的股份制企业,其难度可想而知。
据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称,一个规范的保险公司可投资资产概念全集中在总部,底下为销售渠道,人保留下来,带少量固定资产,日常流转的准备金,就很干净了。尽管自1999年从中国人保集团分立之初,中国人寿即实现了统一法人和垂直管理,对承保额实行授权管理,2002年更是一举投入16亿元进行信息化建设,但不容否认的是,国企管理中的分权现象仍然存在,目前中国人寿各省级分公司甚至一些边远地区的机构均具备一定的管理职能,即拥有独立的财务、客户管理和业务部门,而非纯粹的销售平台。自1996年起各地的电脑中心就已开始组建,但时至今日省与省之间的电脑仍未实现联网,因此在保单业务的监控中仍然存在着手工环节。这事实上留下了隐患,国外大型保险公司均设有统一的电脑中心和数据库,每一份保单的签订,各种资料都会在总的数据库中生成,实现实时监控,惟此才能杜绝下级分支机构的瞒天过海(比如私开高利率保单),保证各项业务数据的真实性。
有消息称,在2002年中国人寿已经完成了清产核资的全部内容。这事实上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在1996年以前保险公司的投资权分散在各级分公司、投资的项目五花八门——其中不乏房地产项目。同时各级分公司享有独立保单开发权,预定利率千差万别,再加上电脑没有统一,更是加大了重组难度。据称在1996年中国人寿公司从中国人保集团分离出来时,重组切分就是一个漫长的工程,至今仍有人保和人寿共用办公楼的情况,未明确归属的资产并非孤例。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称,“每家分支机构都有自己的楼盘,一个分支机构三个正式员工、每人七八间办公室的现象并不少见,而盘活这些资产既繁重,又涉及贬值的责任问题,很难处理。”
上市毕竟是一件皓首穷经的工作,何况在重组的同时要完成体制创新。在香港和美国上市,寿险公司的财务报表、偿付能力报表都要通过当地的精算师事务所进行重新评估,这显然并非旬月之间可以完成。由于此前中国各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一直秘而不宣,外界只能获知极少的数据。再加上各公司过去更多的是以保费收入为考核指标,其保单质量在境外精算师的法眼下究竟是何种结果,更是难以预料。
“中国人寿正是要借助上市加快推动历史问题的解决,”傅安平强调,“中国的几家保险公司如果上市成功,对整个市场都会是一大进步。”在傅看来,海外上市为内部整改提供了有效的外部压力,而在以前总部只要对于分公司业务进行集权,就会遇到各种阻力。“比如说你天天跳舞,告你的黑状。上市之后借助股东和董事会的压力,就可以对经营班子进行大幅调整。”
剥离利差损
“第一眼我们看到中国人寿的时候,就感觉肯定是不能上市的,”一家境外投资银行的北京首席代表称。不过2002年12月23日获得国务院批准的股改方案立刻改变了他们的看法。这份股改方案至今尚难以见到详尽的版本,但根据中国人寿总经理王宪章的公开提法,已显现出大致轮廓。即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分为存续公司和上市公司,其将1999年1月之后的保单及相应资产,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作为存续公司,代表国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营处置1999年以前老保单的续保、给付等。这一计划倘获实行,甚至连竞争对手都不得不承认,剥离后的中国人寿股份公司资产质量令人羡慕,而这也构成了其上市最强有力的杀手锏。
以1999年为限,显然是为了化解保险业头痛已久的“利差损”问题。所谓利差损,指的是在1996年连续七次降息前,不少寿险公司为抢占市场出售了大量高额预定利率保单,导致保单承诺利率远远高于银行利率,形成巨大的潜亏。据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称,中国保险业利差损将高过500亿元(这一数字被认普遍认为趋于保守),当时市场占有率高达70%的中国人寿自然首当其冲,业内估计很可能会超过600亿元。
剥离高利率保单后的中国人寿自然一身轻松,然而这一重组细化起来却仍有许多需要创新之处。
首先是剥离本身的技术操作问题。1999年后的保单组建新的业务公司固然爽利,然而1999年以前的负债资产如何剥离却颇费思考。从负债的角度而言,既需要对每一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详细的估算,也需要对剥离之后保单进行长期维护。这意味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极而言之,1999年以前的少儿险很可能将持续六七十年),存续公司都必须维持其业务;资产的剥离面临的则是另一个问题,如何界定1999年以前保单对应的资产及其收益,尤其是对于长期投资而言,只能是粗略的估算。同时这还会导致保单持有者之间事实上的不公平问题,因为1999年的保单持有人对应的是一家资产质量、偿付能力极佳的上市公司,而老保单持有人面对的却是一家存续公司,而投保时人们面对的都是同一家名为中国人寿的保险公司。
对此一种流传的可能解决方案是,中国人寿只是在总部的层次上进行分立,自省级以下的各分支机构仍然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旧保单的维护仍由新公司负责,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较好地解决了保单服务的连贯性,但新的问题又会应运而生,即如何解决两家公司之间大量的关联交易?“保单管理和生产不一样,由于投资是捆在一块的,收益如何划分,对于会计师来说是一个新的尝试。”一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称。
更为实质的问题在于,剥离之后的存续公司将何以生存,此前造成的亏损最终将由谁来负责?尽管人们对此讳莫如深,但业内的共识是最终的担保人将是国家财政,因为存续公司倘若不开展新的业务,根本无从弥补这一损失;倘若其开展新的业务,则会与股份公司出现利益冲突。
目前尚未有准确的版本对这一重大问题作出解释。一种说法认为中国人寿母公司将会像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一样,将1999年以前的负债(即保单的现金价值)和资产剥离出来,通过向股份公司发行债券的方式向股份公司注入足额的资产,使其达到账面的平衡。然而显然以中国人寿母公司之力很难偿付其债券本息,最终仍将会把债务转移到财政身上。
由此引发更大的问题,即道德风险。造成巨额利差损的原因固然有政策性因素,但管理责任也难辞其咎,事实上在扩大保费的趋动下,每当银行利率下调时,保险公司都会引发一轮饮鸩止渴式的吸保风潮。在毫无约束的情况下进行资产剥离,公司管理层乃至员工都无法体会到肉痛,进而引以为诫。
除此之外,利差损剥离本身也面临着符合上市规则的问题。中国人寿在美上市必须要满足五年业绩的条件,而在1996年到1999年间中国人寿是作为中国人保集团下属的寿险部门存在的,能否获得美国证监机构的认可仍在未定之天。
激进重组还是通盘设计?
负重前行的中国人寿上市之路其实并不尽平坦。据称早在2001年和2002年初,中国人寿曾先后打过两次报告要求进行股改上市,均未获通过,直到2002年12月23日才获批准,期间跨越了中国保监会的两任领导。由于事涉巨大的利益切分、历史责任问题和改革重建思路,中国人寿的重组上市显得主题宏大而充满复杂的争议。
显然业内出现了两种声音。在激进者看来,保险业改革已时不我待,随着中国加入WTO,必须尽快化解历史上遗留的不良资产,才能打造出与国际竞争的旗舰。不仅如此,中国的国有保险公司曾经负有大量政策性任务,甚至一些未投保的项目(比如水灾)也曾被指令赔付,乃至背有“第二财政”的名声。因此“谁的孩子谁抱”、政府主导剥离也是题中之义。至于切分本身自然会遇到技术上的问题,但这已然是对历史问题处理较为自然的办法,按照时间划分较之按业务、地域切分遇到的困难要小得多。
中国人寿的全资国有性质恰恰为这种剥离提供了便利,由于只有一家股东,中国人寿的正价值与负价值可以任意切分而不致发生价值转移现象,不像股份制保险公司那样面临着权益切分的问题。中国经济的高增长衬托下的保险业前景也为剥离方案提供了契机,“目前看起来保险公司有几百个亿的历史包袱,但随着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这个包袱就会显得越来越轻”,这种解释认为,之所以目前的方案尚没有明确谁将最终为存续公司负责,也是一种有意识的悬搁,“蛋糕做大后,这部分亏空就不象现在这么吓人了。”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在“十六大”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调整期间,为避免出现道德风险,同时建立起全新的委托代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应当借鉴周边国家处理金融问题的经验,先通过立法确定金融重建的基本原则,然后再照章执行。
综观以往中国大型国企上市的经验,很容易得出中国人寿资产剥离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重组上市相类的结论。事实上两者是形似而神非,后者是剥离辅业,对主业并不发生影响;前者则是与上市公司相互缠绕、关联性极强的资产负债,同时还与众多投保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因而处理起来应复杂和严格得多。
以韩国为例,为处理金融问题,成立了三个专门的机构来执行金融改革。其中金融监理委员会(FSC)负责修改金融法规、健全监管加构并监督评估金融机构重组、合并及增资活动;韩国存款保险公司(KDIC)提供资金协助金融机构资本重组,强化金融机构营运体制;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用来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不仅对公共资金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同时受救助企业还要签订正常化备忘录,以期真正形成“造血功能”。
不惟如此,对于金融资产的亏损问题,政府给予的也只能是有限制条件的救助,这种救助本身也是杠杆性的而非直接甩包袱。以台湾银行业的重组为例,台湾“政府”承接了大量银行的不良资产,但是以极低的价格(二折或三折)购得。其主要作用是防止因市场缺乏买家产生超跌,并进一步导致银行陷入债信评级下滑、新增不良资产愈演愈烈的恶性循环。在此台湾“政府”扮演的只是一个市场买家的角色,通过润滑作用将银行导入良性循环轨道。
台湾“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财政金融组副召集人李纪珠教授认为,对于金融机构的亏损问题,政府应建立起严格细致的评估机制,以确定一家金融机构值不值得救助、以何种方式和多大代价来救助,使得救助行为本身变得透明化和科学化,并在救助的同时约束金融机构建立起良好的管理机制,而这需要从监管机制到企业微观层次的共同努力,进行全方位的设计和重组。
一方主张快刀斩乱麻,甩掉历史包袱,尽快造就能与外资机构抗衡的企业集团;另一方则主张循序渐进,通过全盘规划实现宏观和微观的改造。围绕着中国人寿重组方案的争议,不仅仅与上市本身密切相关,更大意义上体现的是中国金融业改革的路径选择问题,因此如何抉择显然影响深远。
其时,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下简称中国人寿)旨在敲定上市主承销商的“选美”活动刚刚开始,成为坊间最热门的话题。与中国人寿一道成为焦点的还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它们的股改方案均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平安保险则在另外一层意义上为人瞩目,这家吸收了汇丰、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入股、并在去年10月与中国银行签订银保协议的保险公司在新的上市排序中究竟位置何在?
这注定是投资银行界的一场激战,“所罗门美邦和第一波士顿最为积极,美林曾经参与过中国人寿的前期清产核资,德意志银行也有可能是黑马,”一位外资投行高级主管在罗列了各种可能性后补充道,“什么伤感情的话都说出来了。”
然而经过春节的沉寂之后,中国人寿上市的新闻却渐渐冷却下来。“选美”并未如人们想像中的立刻有个了断,中国人寿此前宣布的4月成立股份公司、6月上市的时间表也渐渐受到人们的猜疑,毕竟一家在全国几乎每个县市都设有分支机构、拥有51800名员工的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绝非易事,而其前所未有的剥离方案更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操作性困难。
一种不无悲观但越来越被认同的说法认为,鉴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的复杂性,平安保险至今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的首肯,今年以来沸沸扬扬的保险板块上市很可能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能够成行。而后者迄今为止尚未确定筹资金额,外界估计将会在5亿~10亿美元之间,与中国人寿宣称的10亿~20亿美元有着不小的距离。
与此同时,2月13日登陆香港市场的中外运受到了市场的追捧,作为中国第一家整合性物流海外上市企业,获得了11倍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公开发售部分更是超额认购21倍。在全球市场黯淡的背景下,中国概念股的避风港效应再次显现出来。这无疑给了中国保险业翘首以待的巨头们以充分遐想空间。
“中国人寿速度”?
北京市西城区西内大街冠英园西区五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总部是一座并不惹眼的低层建筑,给人感觉更像是闹市区里一个恬静的院落。“中国人寿去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保费收入达到了创纪录的1287亿元,总资产3000多亿元,可运用资金2200多亿元。”中国人寿宣传处赵世纲一口气说出了上列数字。
随着2002年10月中国人寿股改方案得到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第一股”的桂冠像击鼓传花一样,在轻轻拂过新华人寿、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后,目前落在了中国人寿的头上。
“中国人寿早就应该进行重组上市了,”中国保监会北京保监办副主任傅安平称,保险公司的改革开放在某种程度上滞后于其他金融机构。1979年才恢复业务的中国保险业长期以来处于寡头垄断境地,直到1999年中保集团才一分为三。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也远远落后于外资银行,上个世纪90年代初傅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处副处长,“那个时候外国保险公司成天缠着我们,而外资银行早已进入了各大城市。”入世后保险业的开放令国内保险公司备感压力,也使得国内保险公司的吸引力骤然下跌,“这事实上已浪费了吸引投资的良机,中国人寿如果早几年进入私募和上市,会卖很好的价钱的。”傅安平称。
然而按照中国人寿目前公开的上市推进速度,连傅安平这样积极的推动者都有些吃惊:去年11月才宣布通过股改方案的中国人寿的目标是4月组建股份公司、6月上市。
然而中国人寿毕竟是传统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它拥有遍布全国的3400多个分支机构,两万多个代理机构和一支60万人的代理大军。短期内重组改制为一家符合上市规范的股份制企业,其难度可想而知。
据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称,一个规范的保险公司可投资资产概念全集中在总部,底下为销售渠道,人保留下来,带少量固定资产,日常流转的准备金,就很干净了。尽管自1999年从中国人保集团分立之初,中国人寿即实现了统一法人和垂直管理,对承保额实行授权管理,2002年更是一举投入16亿元进行信息化建设,但不容否认的是,国企管理中的分权现象仍然存在,目前中国人寿各省级分公司甚至一些边远地区的机构均具备一定的管理职能,即拥有独立的财务、客户管理和业务部门,而非纯粹的销售平台。自1996年起各地的电脑中心就已开始组建,但时至今日省与省之间的电脑仍未实现联网,因此在保单业务的监控中仍然存在着手工环节。这事实上留下了隐患,国外大型保险公司均设有统一的电脑中心和数据库,每一份保单的签订,各种资料都会在总的数据库中生成,实现实时监控,惟此才能杜绝下级分支机构的瞒天过海(比如私开高利率保单),保证各项业务数据的真实性。
有消息称,在2002年中国人寿已经完成了清产核资的全部内容。这事实上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在1996年以前保险公司的投资权分散在各级分公司、投资的项目五花八门——其中不乏房地产项目。同时各级分公司享有独立保单开发权,预定利率千差万别,再加上电脑没有统一,更是加大了重组难度。据称在1996年中国人寿公司从中国人保集团分离出来时,重组切分就是一个漫长的工程,至今仍有人保和人寿共用办公楼的情况,未明确归属的资产并非孤例。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称,“每家分支机构都有自己的楼盘,一个分支机构三个正式员工、每人七八间办公室的现象并不少见,而盘活这些资产既繁重,又涉及贬值的责任问题,很难处理。”
上市毕竟是一件皓首穷经的工作,何况在重组的同时要完成体制创新。在香港和美国上市,寿险公司的财务报表、偿付能力报表都要通过当地的精算师事务所进行重新评估,这显然并非旬月之间可以完成。由于此前中国各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一直秘而不宣,外界只能获知极少的数据。再加上各公司过去更多的是以保费收入为考核指标,其保单质量在境外精算师的法眼下究竟是何种结果,更是难以预料。
“中国人寿正是要借助上市加快推动历史问题的解决,”傅安平强调,“中国的几家保险公司如果上市成功,对整个市场都会是一大进步。”在傅看来,海外上市为内部整改提供了有效的外部压力,而在以前总部只要对于分公司业务进行集权,就会遇到各种阻力。“比如说你天天跳舞,告你的黑状。上市之后借助股东和董事会的压力,就可以对经营班子进行大幅调整。”
剥离利差损
“第一眼我们看到中国人寿的时候,就感觉肯定是不能上市的,”一家境外投资银行的北京首席代表称。不过2002年12月23日获得国务院批准的股改方案立刻改变了他们的看法。这份股改方案至今尚难以见到详尽的版本,但根据中国人寿总经理王宪章的公开提法,已显现出大致轮廓。即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分为存续公司和上市公司,其将1999年1月之后的保单及相应资产,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作为存续公司,代表国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营处置1999年以前老保单的续保、给付等。这一计划倘获实行,甚至连竞争对手都不得不承认,剥离后的中国人寿股份公司资产质量令人羡慕,而这也构成了其上市最强有力的杀手锏。
以1999年为限,显然是为了化解保险业头痛已久的“利差损”问题。所谓利差损,指的是在1996年连续七次降息前,不少寿险公司为抢占市场出售了大量高额预定利率保单,导致保单承诺利率远远高于银行利率,形成巨大的潜亏。据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称,中国保险业利差损将高过500亿元(这一数字被认普遍认为趋于保守),当时市场占有率高达70%的中国人寿自然首当其冲,业内估计很可能会超过600亿元。
剥离高利率保单后的中国人寿自然一身轻松,然而这一重组细化起来却仍有许多需要创新之处。
首先是剥离本身的技术操作问题。1999年后的保单组建新的业务公司固然爽利,然而1999年以前的负债资产如何剥离却颇费思考。从负债的角度而言,既需要对每一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详细的估算,也需要对剥离之后保单进行长期维护。这意味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极而言之,1999年以前的少儿险很可能将持续六七十年),存续公司都必须维持其业务;资产的剥离面临的则是另一个问题,如何界定1999年以前保单对应的资产及其收益,尤其是对于长期投资而言,只能是粗略的估算。同时这还会导致保单持有者之间事实上的不公平问题,因为1999年的保单持有人对应的是一家资产质量、偿付能力极佳的上市公司,而老保单持有人面对的却是一家存续公司,而投保时人们面对的都是同一家名为中国人寿的保险公司。
对此一种流传的可能解决方案是,中国人寿只是在总部的层次上进行分立,自省级以下的各分支机构仍然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旧保单的维护仍由新公司负责,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较好地解决了保单服务的连贯性,但新的问题又会应运而生,即如何解决两家公司之间大量的关联交易?“保单管理和生产不一样,由于投资是捆在一块的,收益如何划分,对于会计师来说是一个新的尝试。”一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称。
更为实质的问题在于,剥离之后的存续公司将何以生存,此前造成的亏损最终将由谁来负责?尽管人们对此讳莫如深,但业内的共识是最终的担保人将是国家财政,因为存续公司倘若不开展新的业务,根本无从弥补这一损失;倘若其开展新的业务,则会与股份公司出现利益冲突。
目前尚未有准确的版本对这一重大问题作出解释。一种说法认为中国人寿母公司将会像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一样,将1999年以前的负债(即保单的现金价值)和资产剥离出来,通过向股份公司发行债券的方式向股份公司注入足额的资产,使其达到账面的平衡。然而显然以中国人寿母公司之力很难偿付其债券本息,最终仍将会把债务转移到财政身上。
由此引发更大的问题,即道德风险。造成巨额利差损的原因固然有政策性因素,但管理责任也难辞其咎,事实上在扩大保费的趋动下,每当银行利率下调时,保险公司都会引发一轮饮鸩止渴式的吸保风潮。在毫无约束的情况下进行资产剥离,公司管理层乃至员工都无法体会到肉痛,进而引以为诫。
除此之外,利差损剥离本身也面临着符合上市规则的问题。中国人寿在美上市必须要满足五年业绩的条件,而在1996年到1999年间中国人寿是作为中国人保集团下属的寿险部门存在的,能否获得美国证监机构的认可仍在未定之天。
激进重组还是通盘设计?
负重前行的中国人寿上市之路其实并不尽平坦。据称早在2001年和2002年初,中国人寿曾先后打过两次报告要求进行股改上市,均未获通过,直到2002年12月23日才获批准,期间跨越了中国保监会的两任领导。由于事涉巨大的利益切分、历史责任问题和改革重建思路,中国人寿的重组上市显得主题宏大而充满复杂的争议。
显然业内出现了两种声音。在激进者看来,保险业改革已时不我待,随着中国加入WTO,必须尽快化解历史上遗留的不良资产,才能打造出与国际竞争的旗舰。不仅如此,中国的国有保险公司曾经负有大量政策性任务,甚至一些未投保的项目(比如水灾)也曾被指令赔付,乃至背有“第二财政”的名声。因此“谁的孩子谁抱”、政府主导剥离也是题中之义。至于切分本身自然会遇到技术上的问题,但这已然是对历史问题处理较为自然的办法,按照时间划分较之按业务、地域切分遇到的困难要小得多。
中国人寿的全资国有性质恰恰为这种剥离提供了便利,由于只有一家股东,中国人寿的正价值与负价值可以任意切分而不致发生价值转移现象,不像股份制保险公司那样面临着权益切分的问题。中国经济的高增长衬托下的保险业前景也为剥离方案提供了契机,“目前看起来保险公司有几百个亿的历史包袱,但随着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这个包袱就会显得越来越轻”,这种解释认为,之所以目前的方案尚没有明确谁将最终为存续公司负责,也是一种有意识的悬搁,“蛋糕做大后,这部分亏空就不象现在这么吓人了。”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在“十六大”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调整期间,为避免出现道德风险,同时建立起全新的委托代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应当借鉴周边国家处理金融问题的经验,先通过立法确定金融重建的基本原则,然后再照章执行。
综观以往中国大型国企上市的经验,很容易得出中国人寿资产剥离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重组上市相类的结论。事实上两者是形似而神非,后者是剥离辅业,对主业并不发生影响;前者则是与上市公司相互缠绕、关联性极强的资产负债,同时还与众多投保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因而处理起来应复杂和严格得多。
以韩国为例,为处理金融问题,成立了三个专门的机构来执行金融改革。其中金融监理委员会(FSC)负责修改金融法规、健全监管加构并监督评估金融机构重组、合并及增资活动;韩国存款保险公司(KDIC)提供资金协助金融机构资本重组,强化金融机构营运体制;韩国资产管理公司(KAMCO)用来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不仅对公共资金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同时受救助企业还要签订正常化备忘录,以期真正形成“造血功能”。
不惟如此,对于金融资产的亏损问题,政府给予的也只能是有限制条件的救助,这种救助本身也是杠杆性的而非直接甩包袱。以台湾银行业的重组为例,台湾“政府”承接了大量银行的不良资产,但是以极低的价格(二折或三折)购得。其主要作用是防止因市场缺乏买家产生超跌,并进一步导致银行陷入债信评级下滑、新增不良资产愈演愈烈的恶性循环。在此台湾“政府”扮演的只是一个市场买家的角色,通过润滑作用将银行导入良性循环轨道。
台湾“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财政金融组副召集人李纪珠教授认为,对于金融机构的亏损问题,政府应建立起严格细致的评估机制,以确定一家金融机构值不值得救助、以何种方式和多大代价来救助,使得救助行为本身变得透明化和科学化,并在救助的同时约束金融机构建立起良好的管理机制,而这需要从监管机制到企业微观层次的共同努力,进行全方位的设计和重组。
一方主张快刀斩乱麻,甩掉历史包袱,尽快造就能与外资机构抗衡的企业集团;另一方则主张循序渐进,通过全盘规划实现宏观和微观的改造。围绕着中国人寿重组方案的争议,不仅仅与上市本身密切相关,更大意义上体现的是中国金融业改革的路径选择问题,因此如何抉择显然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