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碳监测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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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交易市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从国内法的角度来看,碳监测法律制度本质上属于国家建立一个监测温室气体的管理体制,来监督本国减排政策的实施和国家义务的履行,能够保证碳排放数据的真实准确,对碳交易监管以及碳交易市场的稳定运转有着重要作用。为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所规定的国际义务,实现减排目标,美国、中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积极探索发展本国的温室气体监测法律制度。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通过分析面向碳排放交易的碳监测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构成要素,借鉴欧盟等碳监测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形成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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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多元素分析、偏光显微镜、场发射扫描电镜、微区能谱分析及AMICS自动矿物分析系统对白云鄂博矿床主、东矿内霓石型稀土矿石中的铌元素赋存状态及分布规律进行了系统分析。结果表明:主、东矿霓石型稀土矿石中铌的品位(Nb2O5)分别为0.22%和0.14%,主矿铌品位高于东矿。主、东矿霓石型稀土矿石中分别有82.78%、80.21%铌元素以独立矿物形式存在于易解石、铌铁矿、铌铁金红石、烧绿石及包头矿等铌矿物中。易解石和烧绿石为主、东矿霓石型稀土矿石中分布最广泛的两种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