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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具有全球化、虚拟化、非中心化的特点 ,刑法在刑事管辖上传统的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无法解决网络犯罪管辖冲突 ,理论上的混乱导致了实践中各国对网络犯罪管辖各行其是 ,毫无章法。应综合网址、犯罪地及行为人目的诸因素 ,以有限管辖原则并依靠国际司法协助来确定网络犯罪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