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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围绕推动解决制约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努力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集思广益,强调一个“准”字
截至2015年底,黄浦区户籍人口为87.39万,其中女性约44.68万人;全区在职员工中女职工约占40%。今年2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多次组织区妇儿工委等成员单位对修改后的妇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解读,认为黄浦区在保障妇女政治权利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经过研究和商讨,检查组选择了与妇女日常生活相贴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婚姻家庭权和人身权为突破口,研究制定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剖析典型,还原一个“真”字
影响妇女就业的很多问题,如就业歧视、对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调岗降薪等还常常困扰着广大职业女性。
为此,执法检查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在今年3月对辖区内的一家外企开展调研,听取企业负责人就该企业在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专项体检和特殊保障等方面对保障妇女权益所做的工作,了解该企业为方便女职工兼顾工作和生活而开设的“妈咪小屋”的运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该公司在贯彻落实妇保法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但更多中小企业往往会顾及成本因素,不会考虑有关“额外支出”。对此,有代表建议,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专项监察机制,着重就用人单位对落实女职工集体专项合同、“四期”(女性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保护等情况开展督查;对于深受辖区内女职工喜爱的“妈咪小屋”,可以通过以“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政府给予补助”的形式来设立,对确实存在困难的企业,可以考虑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问题导向,凸显一个“实”字
执法检查组一行视察了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辖区内妇女接受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情况。五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指派办理涉妇保类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0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65件,主要关系妇女婚姻家庭和人身权益方面。检查组还发现,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覆盖面还不够广,没有把性别分类作为基础的统计项目,因而很难发现社会性别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方式,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调动律师等社会力量,优化对妇女的法律援助服务;要把性别统计纳入统计法内容中,通过采集、分析、比较、评价、使用性别分类统计数据,为各项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为进一步了解妇保法的执行情况,检查组还多次举办各类座谈会,邀请区政府有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参加。五年来区法院共处理6617件婚姻家庭类案件,只有101个案例直接援引妇保法条文。为此,执法检查组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了对妇保法的部分修法建议:一是要适时修正妇保法,特别是要思考该法在司法实践中作用有限的问题,注重加强其他法律法规的适用与妇保法的配套衔接工作;二是地方的实施办法可以结合实际,在具体内容上尝试做一些细化和延伸。
集思广益,强调一个“准”字
截至2015年底,黄浦区户籍人口为87.39万,其中女性约44.68万人;全区在职员工中女职工约占40%。今年2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多次组织区妇儿工委等成员单位对修改后的妇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解读,认为黄浦区在保障妇女政治权利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经过研究和商讨,检查组选择了与妇女日常生活相贴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婚姻家庭权和人身权为突破口,研究制定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剖析典型,还原一个“真”字
影响妇女就业的很多问题,如就业歧视、对处于“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调岗降薪等还常常困扰着广大职业女性。
为此,执法检查组组织各成员单位在今年3月对辖区内的一家外企开展调研,听取企业负责人就该企业在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专项体检和特殊保障等方面对保障妇女权益所做的工作,了解该企业为方便女职工兼顾工作和生活而开设的“妈咪小屋”的运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该公司在贯彻落实妇保法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但更多中小企业往往会顾及成本因素,不会考虑有关“额外支出”。对此,有代表建议,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专项监察机制,着重就用人单位对落实女职工集体专项合同、“四期”(女性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保护等情况开展督查;对于深受辖区内女职工喜爱的“妈咪小屋”,可以通过以“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政府给予补助”的形式来设立,对确实存在困难的企业,可以考虑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问题导向,凸显一个“实”字
执法检查组一行视察了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辖区内妇女接受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情况。五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指派办理涉妇保类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0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65件,主要关系妇女婚姻家庭和人身权益方面。检查组还发现,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覆盖面还不够广,没有把性别分类作为基础的统计项目,因而很难发现社会性别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方式,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调动律师等社会力量,优化对妇女的法律援助服务;要把性别统计纳入统计法内容中,通过采集、分析、比较、评价、使用性别分类统计数据,为各项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为进一步了解妇保法的执行情况,检查组还多次举办各类座谈会,邀请区政府有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参加。五年来区法院共处理6617件婚姻家庭类案件,只有101个案例直接援引妇保法条文。为此,执法检查组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了对妇保法的部分修法建议:一是要适时修正妇保法,特别是要思考该法在司法实践中作用有限的问题,注重加强其他法律法规的适用与妇保法的配套衔接工作;二是地方的实施办法可以结合实际,在具体内容上尝试做一些细化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