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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的程序,将“三资”在坚持“四权”(资金使用权、资产的所有权、财务的审批权、资产资源的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将“三资”移交到经管站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这项工作是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入,是财务代理制的延伸和拓展,也是破解当前农村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