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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97年新刑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刑事实体法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保安处分制度是现代西方刑法理论和刑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法修改以前,是否应该将该制度引入我国的刑事立法体系,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广泛讨论.本文通过对台湾刑法中的保安处分制度和大陆法律中类似于保安处分制度的保安性措施进行比较分析,旨在论证将保安处分制度引入我国大陆刑法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