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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的构建,一直是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首先简要阐述了政府采购行为取得的进展,然后分析了政府采购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最后根据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对政府采购行为的深入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对今后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改革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 改革
政府采购是指通过特定的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进行统一的、大批量的采购,尤其是大型办公设备以及日常办公用品。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公共资金进行政府采购行为,采购行为是否规范、对供应商的选择是否以市场机制为准则、采购物品是否为必需品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了公共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所以行政事业单位要想对公共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必须从规范政府采购做起。《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正式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和完善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得政府采购工作进入了现代科学的管理轨道上。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各机关部门共同努力,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创新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也逐步趋于完善。在发展的过程中,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研究和解决。
一、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进展
各行政事业单位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改革财政支出、强化廉洁政府阳关政府的重要举措。
第一,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随着政府采购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模式的出台,政府采购在数量上有了很快的发展,据统计资料显示2012年前半年较2011年的的政府采购金额同比上升了10%左右;并且采购的种类也有所扩展,货物种类从通用逐步具体到专用种类,一般性的采购扩展到了服务类采购,这些大大丰富了政府采购内容。
第二,管理制度有所完善。为了配合《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效果以及补充采购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细则,各单位又制定了相关的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主体,以细则和方法为辅助指导的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章制度。与此同时,也形成了以“集中采购为主、分散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有序运行。
第三,监督约束机制的形成。为了提高政府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从采购源头上降低腐败效应,有必要推进采购监督机制。目前,各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形成了对政府的采购行为进行财务监督、预算执行、监察审计等多管监督和约束的体系,有效地发挥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和效果。
第四,基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在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的同时,政府部门不断引进信息化管理技术和硬件设备,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和辅导工作,使得采购工作在统计和信息整理等过程变得十分便捷。各单位为了培养高素质的采购专员,对单位内部采购相关人员进行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组织专业性培训。通过培训,不仅提高了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而且对于政府采购过程中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档案管理工作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出现的问题
尽管政府采购工作有所进展,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认识这些问题和漏洞,对改进和提高政府采购效果和效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科学。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政府采购行为必须做好计划和预算,预算申请下来后才能实施采购行为,对于基本建设计划的要求,是在本单位基本建设计划批复以后,及时对该项目中的政府采购部门补报政府采购预算,然后才能执行采购任务。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行政事业类项目,尤其是日常办公用品在采购过程中预算的申请和报送工作较为严格,然而对于基本建设项目中的政府采购预算申请和补报执行的并不规范,造成了实际工作过程中时常发生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行为。
第二,政府采购模式选择不规范。政府采购模式主要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以及两种。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集中采购的物品种类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定点保险、定点印刷、会议定点服务等。在实施的过程中有些本应该交由政府集中采购的物品可能部门内部选择了自行采购,这种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得政府采购行为无组织、无纪律,并且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对整体的采购任务进行分析和控制。
第三,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降低。政府采购信息主要包括: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招标公告、采购方式的中标公告、供应商资格预审条件、投诉处理决定、政府采购统等数据和资料。一般的,这些采购信息需要在制定的媒体上发布。实际工作过程中,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任务发布在单位的门户网站上,而且只发布招标公告,对中标公告以及采购预算和计划并没有公开,这种低透明度的信息不利于公众和社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
第四,基础管理工作有待提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基础管理工作起点低,进度慢,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部门单位对于本级的政府采购工作较为重视,对直属单位的采购行为缺乏管理和监督机制。其次,采购项目资料和文件保存不完整。自行采购的项目档案不完备,会出现缺少资料和文件的情况,导致统计工作不准确。再次,政府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和要求不够具体和明确。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有制定的政府采购代理商,在工作过程中对代理商的资质要求以及需要提供的服务质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采购风险。
三、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改革的建议
1、构建完备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我国应该通过多种法律的互补共同形成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包括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采购执行过程、行为主体等各个环节,来规范现有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一,要丰富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保证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的强大的武器。自从《政府采购法》实施9年来,政府在采购工作进行过程中遇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而现行法律层次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各单位和部门确定了工作规范细则以及操作程序,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这些规定只能提升到行政法规层面上,缺乏强大的法律依据为指导。所以应该尽快出台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关条例,对政府采购工作作出详细的指导。 第二,保证相关法律的协调性。也就是相关法律之间应该是有主次、相互补充,共同完善的作用,而不应该出现政策法律之间有自相矛盾的地方。现有的《政府采购法》与《招投标法》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问题上一直有分歧,导致行为主体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无法确定以哪条法律为准,同时给一些人造成了投机取巧的机会,所以保证相关法律的一致性和协调性是指导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2、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治理机制
政府采购治理机制是指通过对采购程序、采购模式的严格规范,达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目的。
第一,强化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是指对今后一年内政府各个部门的需求分门类进行统计。通过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申请得到审批后,当地财政局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然后就可以根据预算进行采购工作。在这整个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目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评价程序来进行,而且要充分重视各环节需要注意的地方,保证政府的采购行为都是必要的,有依据的。
第二,优化政府集中采购。集中采购通过规模优势达到降低采购价格以及减少交易成本的效果。我国已经出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模式,但是发展得还不是很完善。首先,要完善集中采购的机构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代理人,而是得到法律的授权,有一定的职责和任务。严格规定采购机制的责任,使其分工明确,各自履行各自的法律义务。其次,优化集中采购目录。政府工作人员应该根据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条件,不断完善采购目录,使之与当今市场相适应。
3、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
监督机制的构建是为了对政府采购工作行程一定的约束作用,使得该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旦有违规现象发生监督机制就给出警告,及时制止不合法行为。法律规定,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构是当地的财政部门,因此,财政部门要积极提升政府采购业务主管机关的自我监管能力;积极完成自己的职责;加强对采购方式变成的审批、合同格式文本、标书编制审核、结算审核以及投诉和质疑进行处理和检查;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等部门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工作。
4、提升政府采购的软硬件水平
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政府采购平台,不能达到信息共享,造成供需不平衡的状态,所以应该着力建设信息化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各政府采购部门及时公布采购信息以及招投标方式,根据量化的指标对投标企业进行评价,并选出中标企业,减少主观因素在选择供应商中的干扰,使企业之间形成公平、公正竞争的状态。同时,公众也能通过这个门户网站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这样提高了政府采购行为的透明度。另外,建立专业的政府采购人才队伍,加快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即政府采购人员必须掌握深刻的采购政府采购知识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且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才能获得该证书。
四、结语
政府采购行为一直受到广泛的社会关注,因为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于程序的不规范以及假公济私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仅提高了政府的采购成本,更是打消了供应商积极投标的热情,同时也有损政府在公众心中的威信和形象。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的颁布以来,我国的政府采购行为有所规范,政府采购市场有所成熟,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内外在环境和条件的影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所以有必要继续关注和研究政府采购课题,以使该工作更加合法合理。
【参考文献】
[1] 王金辉:刍议我国政府采购模式的选择[J].商业时代,2009(29).
[2] 倪东生:政府采购的有效运作[M].中国物资出版社,2003.
[3] 牛志奇:政府采购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水利,2009(22).
[4] 干冀春、郝素岭: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前言,2009(13).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 改革
政府采购是指通过特定的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进行统一的、大批量的采购,尤其是大型办公设备以及日常办公用品。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公共资金进行政府采购行为,采购行为是否规范、对供应商的选择是否以市场机制为准则、采购物品是否为必需品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了公共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所以行政事业单位要想对公共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必须从规范政府采购做起。《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正式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和完善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得政府采购工作进入了现代科学的管理轨道上。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各机关部门共同努力,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创新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也逐步趋于完善。在发展的过程中,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研究和解决。
一、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进展
各行政事业单位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改革财政支出、强化廉洁政府阳关政府的重要举措。
第一,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随着政府采购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模式的出台,政府采购在数量上有了很快的发展,据统计资料显示2012年前半年较2011年的的政府采购金额同比上升了10%左右;并且采购的种类也有所扩展,货物种类从通用逐步具体到专用种类,一般性的采购扩展到了服务类采购,这些大大丰富了政府采购内容。
第二,管理制度有所完善。为了配合《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效果以及补充采购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细则,各单位又制定了相关的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以《政府采购法》为主体,以细则和方法为辅助指导的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章制度。与此同时,也形成了以“集中采购为主、分散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有序运行。
第三,监督约束机制的形成。为了提高政府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从采购源头上降低腐败效应,有必要推进采购监督机制。目前,各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形成了对政府的采购行为进行财务监督、预算执行、监察审计等多管监督和约束的体系,有效地发挥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和效果。
第四,基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在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的同时,政府部门不断引进信息化管理技术和硬件设备,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和辅导工作,使得采购工作在统计和信息整理等过程变得十分便捷。各单位为了培养高素质的采购专员,对单位内部采购相关人员进行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组织专业性培训。通过培训,不仅提高了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而且对于政府采购过程中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档案管理工作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出现的问题
尽管政府采购工作有所进展,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认识这些问题和漏洞,对改进和提高政府采购效果和效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科学。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政府采购行为必须做好计划和预算,预算申请下来后才能实施采购行为,对于基本建设计划的要求,是在本单位基本建设计划批复以后,及时对该项目中的政府采购部门补报政府采购预算,然后才能执行采购任务。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行政事业类项目,尤其是日常办公用品在采购过程中预算的申请和报送工作较为严格,然而对于基本建设项目中的政府采购预算申请和补报执行的并不规范,造成了实际工作过程中时常发生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行为。
第二,政府采购模式选择不规范。政府采购模式主要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以及两种。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集中采购的物品种类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定点保险、定点印刷、会议定点服务等。在实施的过程中有些本应该交由政府集中采购的物品可能部门内部选择了自行采购,这种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得政府采购行为无组织、无纪律,并且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对整体的采购任务进行分析和控制。
第三,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降低。政府采购信息主要包括: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招标公告、采购方式的中标公告、供应商资格预审条件、投诉处理决定、政府采购统等数据和资料。一般的,这些采购信息需要在制定的媒体上发布。实际工作过程中,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任务发布在单位的门户网站上,而且只发布招标公告,对中标公告以及采购预算和计划并没有公开,这种低透明度的信息不利于公众和社会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
第四,基础管理工作有待提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基础管理工作起点低,进度慢,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部门单位对于本级的政府采购工作较为重视,对直属单位的采购行为缺乏管理和监督机制。其次,采购项目资料和文件保存不完整。自行采购的项目档案不完备,会出现缺少资料和文件的情况,导致统计工作不准确。再次,政府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和要求不够具体和明确。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过程中有制定的政府采购代理商,在工作过程中对代理商的资质要求以及需要提供的服务质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采购风险。
三、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改革的建议
1、构建完备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我国应该通过多种法律的互补共同形成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包括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采购执行过程、行为主体等各个环节,来规范现有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一,要丰富政府采购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保证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的强大的武器。自从《政府采购法》实施9年来,政府在采购工作进行过程中遇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而现行法律层次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各单位和部门确定了工作规范细则以及操作程序,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这些规定只能提升到行政法规层面上,缺乏强大的法律依据为指导。所以应该尽快出台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关条例,对政府采购工作作出详细的指导。 第二,保证相关法律的协调性。也就是相关法律之间应该是有主次、相互补充,共同完善的作用,而不应该出现政策法律之间有自相矛盾的地方。现有的《政府采购法》与《招投标法》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问题上一直有分歧,导致行为主体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无法确定以哪条法律为准,同时给一些人造成了投机取巧的机会,所以保证相关法律的一致性和协调性是指导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2、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治理机制
政府采购治理机制是指通过对采购程序、采购模式的严格规范,达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目的。
第一,强化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是指对今后一年内政府各个部门的需求分门类进行统计。通过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申请得到审批后,当地财政局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然后就可以根据预算进行采购工作。在这整个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目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评价程序来进行,而且要充分重视各环节需要注意的地方,保证政府的采购行为都是必要的,有依据的。
第二,优化政府集中采购。集中采购通过规模优势达到降低采购价格以及减少交易成本的效果。我国已经出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模式,但是发展得还不是很完善。首先,要完善集中采购的机构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代理人,而是得到法律的授权,有一定的职责和任务。严格规定采购机制的责任,使其分工明确,各自履行各自的法律义务。其次,优化集中采购目录。政府工作人员应该根据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条件,不断完善采购目录,使之与当今市场相适应。
3、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
监督机制的构建是为了对政府采购工作行程一定的约束作用,使得该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旦有违规现象发生监督机制就给出警告,及时制止不合法行为。法律规定,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构是当地的财政部门,因此,财政部门要积极提升政府采购业务主管机关的自我监管能力;积极完成自己的职责;加强对采购方式变成的审批、合同格式文本、标书编制审核、结算审核以及投诉和质疑进行处理和检查;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等部门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工作。
4、提升政府采购的软硬件水平
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政府采购平台,不能达到信息共享,造成供需不平衡的状态,所以应该着力建设信息化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各政府采购部门及时公布采购信息以及招投标方式,根据量化的指标对投标企业进行评价,并选出中标企业,减少主观因素在选择供应商中的干扰,使企业之间形成公平、公正竞争的状态。同时,公众也能通过这个门户网站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这样提高了政府采购行为的透明度。另外,建立专业的政府采购人才队伍,加快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即政府采购人员必须掌握深刻的采购政府采购知识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且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才能获得该证书。
四、结语
政府采购行为一直受到广泛的社会关注,因为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于程序的不规范以及假公济私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仅提高了政府的采购成本,更是打消了供应商积极投标的热情,同时也有损政府在公众心中的威信和形象。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的颁布以来,我国的政府采购行为有所规范,政府采购市场有所成熟,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内外在环境和条件的影响,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所以有必要继续关注和研究政府采购课题,以使该工作更加合法合理。
【参考文献】
[1] 王金辉:刍议我国政府采购模式的选择[J].商业时代,2009(29).
[2] 倪东生:政府采购的有效运作[M].中国物资出版社,2003.
[3] 牛志奇:政府采购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水利,2009(22).
[4] 干冀春、郝素岭: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前言,20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