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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河南省民委承担了撰写《民族志》的任务。河南省共有41个少数民族成份,820,795人。其中回族748,958人,蒙古族41,415人,满族24,500人,维吾尔族737人。这四个民族在河南省有聚居的村庄、街道,历史较长,相对人数较多,不同程度地保留着本民族的特点,有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其它三十七个民族成份均为解放后因各种原因来到河南,形不成聚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