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貘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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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快黑的时候,西北风从深山里钻出来,到处乱窜,枯叶纷飞,整个小煤城瞬间变成一叶扁舟,浮游于海上。小煤城本来就以黑立身,所以每次天一黑,我就觉得小煤城又从这世界上隐身了,完全是非洲黑人走夜路的感觉,最多剩下两只眼白和一副牙齿。
  就在此时,梁爱华给我打来个电话,老姚,过来喝一盅?一般情况下都只能是她给我打电话,而不可能是我给她打电话。原因很简单,因为她没事就关机,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永远是一堵硬邦邦的墙耸立在手机里,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我立刻被弹回来。我问过她,你又不是日理万机的领导,老关机干吗?她的理由很堂皇,如果不关机,我就老是竖着耳朵等别人的电话或信息,就是电话不响,我也要拿出来不停地检查,看有没有漏掉电话。但平时又没什么人给我打电话,有时候眼巴巴等一天都等不到一个电话,好不容易等到一个,一看,是保险公司打来推销保险的。还不如干脆关机,索性让自己连个想头都没有。
  我刚在惨白的台灯下批改完一大摞作业本,机械重复的动作让我有种身负内伤的感觉,我对着电话呻吟道,你那儿有什么下酒菜?要我带点过去吗?她说,你赶紧过来,有花生米,卤鸡爪,五香豆腐皮,有油麻花,还有雪花梨,一个一斤多重,管夠。我说,你怎么还囤着你那巨梨?你上次送我的,一个梨我啃了整整三天,简直像个大冬瓜,怎么吃都吃不完。
  这几年里,梁爱华的酒瘾和年龄成正比,年龄成了一件大号容器,可以随意放置不少陈年的东西,包括酒瘾。她早晨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抱起酒瓶子咕咚咕咚猛灌几口,半瓶酒下去才算真正清醒过来,总算是起床了。上课的时候,她的保温杯里装的是酒,一边讲课一边抄起保温杯喝两口,喝完问学生,刚才讲到哪了?参加教师培训的时候,她和老师们坐在下面,面前每人摆着一杯水,只有她的杯子里是酒。为了掩人耳目,她在酒里撒了些茶叶,然后正襟危坐,端起杯子小心翼翼地吹气,开水总要有热气的嘛。开会过程中,她旁边一个好事的老师大概已憋了半天,实在憋不住了,在耳边悄悄问了她一句,你喜欢用凉水泡茶?怎么茶叶全漂在上面?
  我对酒的态度一直比较复杂,当年上师专的时候,宿舍里的一个东北姑娘喜欢喝酒,有一天晚上,皓月当空,她拎着两瓶二锅头一袋花生米,拉着我一起到楼顶上喝酒赏月。我们两个坐在高高的楼顶上,一边看着月亮一边喝着二锅头,她往嘴里扔了一粒花生米,慢慢嚼着说,这几天看什么小说了?月亮极大,就挂在我们头顶,似乎只要我们站起身来,就能一步跨进去。冰凉的月光金碧辉煌,淹没一切,在月光下,我们的眼睛和手里的酒瓶都闪着金光。我有了一点微醺的感觉,便起身走到栏杆边向下看,夜色如海,微风拂面,整个人有一种马上就要飞起来的感觉。我大声说,你毕业后想当老师吗?我不想当。身后半天没有回应,静悄悄一片,我扭头一看,刚才还坐在椅子上的人忽然不见了。忙跑过去寻找,却发现她已经醉倒,滑到椅子底下睡着了。
  那时候偶尔喝点酒,其实不是喝给自己的,是喝给别人看的,带着舞台上表演的性质,和穿高跟鞋穿短裙其实是一回事,就希望走过去的时候能听到身后有一片窃窃私语的声音,那女生能喝酒啊,好牛×啊,真有个性啊。嗡嗡的声音如一条毛茸茸的绚烂尾巴甩来甩去,不无得意。后来师专毕业后还真当了初中老师,成天觉得不得志,郁闷之下想起了借酒消愁的古训,便时不时拎两瓶啤酒回宿舍,一只手一瓶,像戏台上拎着两只铜锤的花脸。也是带着做戏的成分。偶尔真喝多了,便借酒撒撒疯,或胡言乱语一番或抱住某个人哭一番,哭诉自己为何就真的当了个初中老师。如果身边实在没有人,抱住根柱子也能哭一番。哭过之后的第二天,只要远远看见昨天抱住的那个人,像遇到鬼一样,扭头便跑,生怕被认出来。万一不小心还是迎面撞上了,便整理一下衣襟,咳嗽两声,慢慢踱过去,假装不认识。
  那时候其实从未觉得酒好喝过,相反,甚至觉得喝酒如上刑。真正品出了喝酒的滋味是在四十岁之后。四十岁之后,我偷偷培养出了一个习惯,每天晚上备完课做完家务,等女儿和丈夫都上床睡觉之后,我便给自己倒一盅酒,摆一小碟花生米或自己腌的酸黄瓜,坐在窗前慢慢自斟自饮。我家在三楼,窗外有棵巨大的泡桐树,春天的时候,一树泡桐花风鬟雾鬓,花香充满攻击性,熏得人睁不开眼睛。夏天的晚上,风摇影动,沙沙作响,黑色的树影如皮影戏般投在纱窗上。秋天,我坐在窗前看着落叶乘坐着月光,旋转着飘落。冬天,光秃秃的树干上赫然露出了一个巨大的鸟窝,两只黑白相间的大喜鹊在鸟窝里相依为命,时常隔着玻璃挑衅地看着我。看到外面漫天大雪,我真有心给那对喜鹊送床花棉被。深夜里呆坐在窗前,听着北风呼啸或雨打桐花,竟慢慢喜欢上了这喝酒的滋味。有时喝到半醉半醒,独倚窗前,前尘如梦,一时竟不知道自己到底活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身在何处。辽阔所带来的纯净和悲怆包裹着我,使我久久躲在那微醺里不愿离去。
  小煤城就在两座山的夹缝里,汾河穿城而过,这里最早只有几座小煤矿和一个小村庄,据说那个叫花口的村庄早年就漂在煤层上面,无论是谁家,从自家屋里往下挖,不到一米,黑色的煤炭就喷泉般涌了出来。农民们用大块的煤炭盖厕所,垒猪圈,那时候没人知道煤炭是能卖钱的。后来才有了煤矿,小煤城是被煤矿孕育出来的,自带黑色基因,终年灰头土脸,谁要敢穿着白鞋出去溜一圈,那真要被视为英雄。更早的时候,街上行人的脸都是黑色的,只露着两块白色的眼角,谁要是张口一笑,一嘴雪白的牙齿绚烂至极,一里地之外就能看到。这几年大力提倡绿化,煤尘多少被镇压住了一部分,但还是没人敢穿白鞋上街。敢穿白鞋的还是英雄。
  我沿着汾河往前走,抽屉般大小的小煤城,我只需步行一刻钟,便可到达梁爱华家的楼下。
  西北风使劲推着我,枯叶在脚下前呼后拥,嘎吱作响,一弯冷月浸在黑色的河水里,诡异安详,像从河水深处生长出来的植物。我裹了裹身上的粉色大衣,今年流行粉色,刚刚入秋,学校里的女老师们便人手一件粉色大衣,脸下方的部分都一模一样,好似在同样的瓶子里插了不同的花。我也不敢落单,赶紧买了一件披挂上,在这种小地方,隐匿于人群是最安全的。所以,一旦流行什么新发型,我就赶紧跑出去跟着烫个头。一度流行空气烫,学校里的女老师们一人顶着一头卷发,在操场上监督学生做课间操。阳光照下来的时候,状如一排威严的狮子。   梁爱华住的是老式板楼,一共六层,她住在顶层。楼下点着一盏孤零零的路灯,一抔昏黄的灯光里,落叶旋转着,向上向下飞扬,如装在一只玻璃瓶里的飞虫。我站在灯下,有些看呆。近几年里,我尤其喜欢这些幽暗自在的小角落,好像这些地方可以让我繁殖出些许别人看不到的生机。终于爬上六楼,气喘吁吁地敲门,门开了,梁爱华魁梧的身影耸立在我面前,把我整个人都罩了进去。
  梁爱华身高足有一米七五,像个篮球运动员,年轻的时候还偏喜欢穿高跟鞋,使整个人看起来像巨人一般,总是摇摇欲坠。
  有一段时间她留着及腰的黑色长发,长发长腿,还在额上绑了条黑色绷带,更显杀气腾腾。梁爱华一直没有结婚,四十岁以后就彻底断了结婚的念头,现在她最担忧的问题已不是有没有人可以和她结婚,而是她死了以后谁来帮她收尸的问题。偶尔去我家做客的时候,她四仰八叉地躺在我的床上,脚都放不下,还得搁在床外面,更加像个女巨人。女巨人很忧虑地问我,老姚你说我会不会死了一个月才被人发现?你说我死了谁会埋我啊,我无儿无女的,是不是将来要暴尸街头了?
  我慷慨地拍着她的肩膀说,我不是还有个女儿嘛,我女儿就是你女儿,放宽心,到时候借给你用。
  她的宽肩膀耷拉下来,有些犹疑地说,那毕竟是你的女儿,又不是我的,要不让她认我做个干妈?我给干闺女买身衣服,再买双鞋。
  我不无得意地又拍了拍那只肩膀,说,人都死了还能知道什么,就是把你火化了你也不知道疼。
  女巨人竭力反抗着,那也不能让自己暴尸街头吧,还是不太体面。
  我再次给她打包票,放心,肯定有人埋你。
  进她屋里一看,曲小红也来了。和二十年前一模一样,仍然涂着两只黑色的大眼影。她本是细长眼睛,单眼皮,但浓重的眼影一涂,眼睛忽然就变得极大极黑,灯泡似的,整张脸上就只看到两只大眼睛。她长着尖下巴薄嘴唇,总是涂着口红,睡觉时候也不放过,咧嘴笑的时候会露出一嘴细密的小白牙,两只虎牙尖尖的,像猫科动物。
  平日里我很少能见到她的真身,都是在微信里看着她的头像和动态。她把我拉进了一个群,群名叫“一路芳华”,她是群主,终日在群里吆喝着卖保健品。她在群里贴出自己的各种写真照,穿着少数民族风格的长袍马褂,涂着眼影,戴着扇子一样的假睫毛。每张照片里都以各种姿态捧着保健品,即使正斜卧在榻上看《红楼梦》的时候,旁边也摆着一盒保健品。然后每天早晨必发一段人生感言,如“我觉得,生活就是心怀最大的善意在荆棘中穿行,即使被刺穿,亦不改初衷”。
  有段时间,群里比较沉寂,没人响应她的号召买保健品,她先是漫不经心地发了一组风景照,从大理到九寨沟到赛里木湖,好像她正在群里悠闲自在地散步。过了一会,她慢慢探出头来观察着四周,在群里款款扔了一句话,我有故事,亦有良药,请莫辜负上天对我们的赐予。群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出来响应。沉默了片刻,她显然有些急躁起来,把同样的话又在群里发了一遍,我有故事,亦有良药,请莫辜负上天对我们的赐予。群里还是鸦雀无声,好像人全都跑光了,只留下一座阴森森的废墟,她正独自守着这废墟。我有些于心不忍,想从群里退出来,转念一想,平日里我都是潜伏的状态,可能她已经忘记了我也藏在群里,如今一退群,现出真身,她保准心里大惊,怎么这人也藏在群里。我只好继续蛰伏在角落里,假装什么都没看到没听到。
  群里继续荒芜着,寸草不生,连脚步声都听不到一星半点。忽然之间,她第三次跳了出来,带着点愤怒,带着点哀求,把说过两次的話又原封不动重复了一遍,我有故事,亦有良药,请莫辜负上天对我们的赐予。
  我忍无可忍,终于还是冒着暴露的风险从那个群里退了出来,脚步踉跄,几欲摔倒。
  此时她的真身就坐在我面前,像一个卸了妆的演员忽然从后台走了出来,连脸上的毛孔都看得一清二楚,我心中难免有些惶恐。她坐在那里并没有说话,只是对我款款一笑,露出了两排细碎的小白牙。算是打过招呼了。她一只手里捏着一只鸡爪,另一只手慢慢掰下鸡的脚指头,把那指头喂进自己嘴里。她十个手指头上都涂着珠光色的指甲油,小拇指高高跷起。我一时看呆,她和二十年前竟没有任何区别。
  梁爱华拖着一条油腻腻的辫子,穿着一件男式的方格子棉衬衫,把我推到桌前坐下。这几年里,她的性别看起来正在渐渐消失,但奇怪的是,她的性别越是模糊,越是没有了女人的花枝招展,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越是有一种稳妥感。所以最近几年,我和她反而愈走愈近,直至我允诺让我女儿将来帮她收尸,倒也并非一张空头支票,好歹算是个江湖承诺。
  我们三人围着一张方桌坐下,青白色的灯光扣下来,像一只玻璃瓶,把我们静静罩入其中。窗外寒风呼啸,使劲推搡着窗框,想要挤进来,我们相对而坐,如地球毁灭之后仅剩的三个幸存者,不禁有相对如梦寐之感。梁爱华给三只杯子里都满上酒,我们碰了碰杯,都一口喝尽。我说,今天是什么日子?梁爱华龇着牙,用手指头抹了抹嘴角溢出来的酒,叹了一句,难得能聚齐,咱们四个就差个康西琳了。
  二十年前,我、梁爱华、曲小红还有康西琳曾同住在一间大宿舍里。那时候我们刚刚从不同的师专毕业,都是那种藏在犄角旮旯里的小师专,有时候一个县城里都蛰伏着一座师专,庞然大物似的蹲在县城边上。我们赶上了国家最后一批大学生包分配,咣当咣当乘着末班车来到世界的尽头,被分到了这小煤城的同一所初中当老师。学校慷慨地为我们新来的老师提供了宿舍,就在办公楼的顶层。顶层有几间小宿舍,还有一间巨大的教室。几间小宿舍已经被人或杂物占满,于是我们四个女老师便分到了那间巨大的教室。
  那间教室的前后都有黑板,后黑板上还有粉笔板报,写着“欢度国庆”四个大字,还用红粉笔画了两只灯笼。前面还有讲台,搞得我们睡觉的时候也觉得像在上课。因为这教室里没有课桌椅,看起来十分辽阔,又有一种被洗劫之后的破败感。学校已经在这间教室里为我们安置了四张单人床,四套桌椅,桌椅是教室里淘汰下来的旧桌椅,我那张桌子上还用小刀刻着一行字“打倒王兴兴死了好”。我们分到宿舍的第一件事就是集体上街,一人买了几米花布扛回来,搭起帐篷,把自己的床和桌椅统统包了进去。四顶帐篷搭起来之后,像蒙古包一样错落其中,但整间教室看起来仍然辽阔有余,聊个天需要举着喇叭,从前黑板迁徙到后黑板简直都需要骑辆自行车。   我们的邻居,左边是一对年轻教师,刚生了孩子,孩子的奶奶过来帮着带。那间宿舍我进去过几次,一张双人床就几乎挤满了整个房间,晚上,一家四口全都挤在这张床上,一日三顿饭也都在这床上吃。晚上我每次溜达过去串门的时候,都看到那女老师正坐在一张小板凳上,挥舞着菜刀砍玉蔓菁,地上滚落的全是人头大小的玉蔓菁,她砍得十分娴熟专注,像砍人头一样过瘾,几下就把皮砍光了。再把光溜溜的玉蔓菁一个个码在坛子里,撒上盐,她这是在腌咸菜。床底下全是咸菜坛子,像阿里巴巴发现的神秘山洞。我奇怪的是,三个大人,一个小孩,怎么需要这么多咸菜,简直够吃好几年的了。我问过康西琳这个问题,她想了想,说,可能腌咸菜也算个爱好吧。
  右边是一个年轻的男老师,教美术的,宿舍里摆着各种画素描用的石膏像,大卫、伏尔泰、阿波罗、维纳斯、马赛,全都熙熙攘攘地挤在他的小宿舍里。晚上趁着月光往里一瞅,只见宿舍里站满了高冷的西方人,高鼻深目,一动不动。住在这屋里倒也不寂寞。
  但是我从没有见过他画画,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只见他不是躺在床上看书就是站在楼道里做饭。
  学校里没有食堂,学校附近也没有小饭店,我们只能自己做饭。我们人手一个汽油炉,到了做饭时间,就集体把汽油炉拎到楼道里,因为在屋里会把人熏死。先是用气筒给炉子打气,打了一会儿气,炉子气鼓鼓地立在那里,火箭一样蓄势待发。然后点亮打火机,凑近,炉子轰的一声就着了,蓝色的火苗忽然就蹿得极高,昂着头,眼镜蛇似的吐着芯子,带着邪恶之气。我每次用那汽油炉的时候都生怕它会爆炸,做饭的时候,我像兔子一样警惕地盯着它,随时准备转身逃走,如同守着一枚炮仗,内心充满恐惧。每次我们用气筒打气的时候,楼道里的声控灯就跟着我们的节奏一明一灭,我们的脸也跟着在黑暗中一沉一浮。待到炉子上的锅咕咚咕咚煮出香味的时候,楼道再次滑入黑暗中,恹恹睡着了,只有几簇蓝色的火苗静静跳跃着舔着锅底。
  为了让楼道时不时能亮起来,我们学会了跺脚、尖叫、打响指等热热闹闹的方式,好迫使灯光醒来。那灯光睡眼惺忪地呆看着我们,醒来片刻之后又悄悄睡过去了。所以,即使躺在宿舍的蒙古包里,也时不时会听到楼道里传来的尖叫声、跺脚声、响指声,好像楼道里挤满了南来北往的人。


  那时候正是小煤矿的鼎盛时期,不管什么人,在山上随便挖个洞,挖著挖着挖出煤来了,就摇身变成了煤老板。还有的人就在自家床底下挖,挖着挖着,煤就流出来了,于是躺着也躺成了煤老板。煤老板们最喜欢开悍马和路虎,在小煤城那两条腊肠宽的街道上,经常看到坦克队似的悍马一辆接一辆飙了过去。煤老板们还喜欢买楼房,并喜欢用现金买。一个煤老板正在门口晒太阳,看见邻居要出门,便随口搭讪,这是要出门买东西去?邻居说,可不,去省城买点楼房。煤老板用牙签剔了剔牙,说,出去买楼房啊,那给我也捎两三套吧,捎上个两层也行,实在不行就一栋,反正和买大白菜也差不了多少。于是邻居的煤老板用加长大卡车拉着一车人民币,浩浩荡荡去省城买楼房去了。煤老板的大老婆二老婆三老婆若是去省城购物,那就如同蝗灾,她们会把商场里的东西全部扫光,席卷而去。
  小煤城的街道上终年落满了厚厚的煤灰,路边的树叶上也全是煤灰,根本看不出叶子原来是绿色的,这里几乎看不到绿色的植物。穿城而过的汾河水也是黑色的,像从幽冥之地流出来的。白天走在街上的时候,经常会看到缺胳膊少腿的人正一边在街上晃荡一边晒太阳,这些人大都是受过工伤的矿工。受伤之后不能再下井了,矿上养着他们,他们没事可干,就一天到晚拖着一条腿一条胳膊乱晃,到处撩猫逗狗,或者用剩下的一只眼睛死死盯住你看半天,直把你看得毛骨悚然。卖牛杂碎的,卖豆腐的,打香油的,都骑着二八自行车在人群里乱钻,一边钻一边吆喝,割豆腐喽。声音悠长洪亮,五里地之内都能听得见。他们自行车的后面绑着一只木盒子,装着杂碎或豆腐,上面盖着一块白笼布,豆腐在下面一颤一颤,好像还是活的。
  离学校最近的一家小面馆是一个白头发老太太开的,这老太太颇有狐仙的气质,把自己的家住得像个洞穴。一栋很旧的单元楼,她家住在一层,图方便,面馆就开在自己家里。但临街的是窗户,不是门,她就想了个办法,在自家窗户下面架了个矮矮的木梯。客人去吃饭的时候,需先爬上梯子,再从窗户里钻进去,然后坐在油腻腻的小木桌前从容地吃碗面。桌上常年摆着腊八蒜和大葱,面汤管够,上不封顶。
  晚上若走在街上,就会看到三三两两喝醉酒的矿工们,互相搀扶着,一边骂娘一边吹着啤酒瓶子。在漆黑的矿井下待一天,浑身冻得像冰块,血液都冻住不流了,所以矿工们下完井一定要先做两件事,泡热水澡和喝酒,都是为了让身体能暖过来。若是在路灯下和他们打个照面,保准吓一跳,牙齿和眼白实在太白了,简直不像人类的牙齿和眼白,像宝石一样,在黑暗中闪闪发光。
  我们四个年轻女老师在一起聊得最多的话题就是,怎么能离开这个鬼地方,然后跑得无影无踪,永不再回来。晚上,吃完晚饭后,我们一般都躲在自己的蒙古包里,各做各的事情,备课、看书、写信,偶尔串个门。无论我什么时候去曲小红的蒙古包里串门,她都在里面给自己做好吃的。她的这顶蒙古包简直像个魔盒,不时会变出一些美味的食物。她仍然穿着白天上课穿的套裙,一丝不苟,只在腰上戴了个小围裙,涂着眼影,抹着口红,正坐在桌前给自己包南瓜饺子。我蹭过去围观,说,南瓜也能包饺子?她头也不抬地说,我自己发明的,保准好吃。我无聊地立在旁边,也插不上手,连着看她包了几个饺子,忍不住说,还是你的生活质量最高。她手里托着一个元宝似的饺子,不屑地说,在这种鬼地方待着,还不给自己弄点好吃好喝的?钱是王八蛋,有了就要花。
  她说的倒是实话,当时我们每个月的工资不过几百块钱,每次刚从会计那里领到工资,我们还没来得及想好这个月的工资怎么用呢,她已经用一大半的工资买了一件大衣回来,或是用二分之一的工资文了两条眉毛回来。若是哪个下午没见到她,我就敢保证,等她晚上回来的时候,一定会顶着一头全新的发型。   饺子包好了,她穿着套裙和高跟鞋,拎起气筒去给汽油炉打气去了。我又晃荡到梁爱华的蒙古包里,每次我一挑起她的帘子,看到她不是在吃零食就是在写信,或是边吃零食边写信。她虽然看起来像个女巨人,却神奇地保留着很多小女孩的习惯,比如不停地吃零食,再比如,总是给她师专的老师写信。她说那个老师是她的男朋友,她几乎一个星期给他写一封信,只要她走出校门,我就知道,她一定是去邮局寄信去了。但是我从未见她那师专老师给她来过一封信,尽管如此,她还是长年累月,一封接一封地给他写信,在信中详细向他汇报她每一天做了什么吃了什么,和哪个学生又怄气了,和哪个室友去逛街了。有一次我坐在她床上看着她写信,忍不住狐疑地说了一句,你确定他能看到这些信?她扔下钢笔,一边把信折叠成松树形状,一边瞟了我一眼,你什么意思?信还能寄不到?
  我犹豫了一下,说,你确定他会把这些信拆开?她的手抖了一下,但很快还是把松树叠好了,她使劲拍了拍这封信,对它说,可能用不了多久我就要调走了,他把我一调过去,我就和他结婚,谁在这种鬼地方找对象,白人都能变成黑人。
  若是游弋到康西琳的蒙古包里,她不是在学英语就是躺在床上看小说。她喜欢看小说,我也喜欢看小说,我们经常互通有无,互相交流最近看了什么书。至于学英语这件事,我也问过她,你一个语文老师成天学英语干吗?她把录音机里的英语磁带翻了个个儿,倨傲地说,考研究生啊,考研怎么能不复习英语呢?你觉得我会在这种地方一直待着吗?
  我听了很是自惭形秽,我一天到晚就想着怎么能弄个本科文凭,实在是胸无大志。她读书很多,每次只要我一提起什么小说,她就说她已经看过了,我经常见她去校图书馆借书,她抱着厚厚一摞书回到宿舍,脸上有一种由内而外长出来的笑容。她还喜欢画画,居然还喜欢游泳,在那个年代,北方人很少有会游泳的。有一个专门的速写本,我看过一次,里面画着各种人物和风景。有时候兴致好了,她还会帮着她班上的学生画画墙报。她是在南方读师专的时候学会了游泳,我们认识之后,经常听见她抱怨说这地方连个游泳池都没有。在北方的一座小煤城里谈游泳,总觉得像天方夜谭。有时候我见她在楼道里和学生谈话,一谈能谈很久,还会买一些小礼物送给成绩有进步的学生,便觉得她心里其实还是喜欢当老师的。
  这天,我刚蹿进她的蒙古包,就见她很兴奋地招呼我坐到床上,然后从枕头下面掏出一本书,神秘地递给我,说,这本书看过没?我一看,不是从图书馆借的,大概是从地摊上买来的盗版书,封面上印着一个时髦女作家的头像,印刷劣质,那头像居然是重影的。
  我翻了几页,十分震惊,不敢再继续看下去。把书合上的时候,发现她正坐在椅子上盯着我看。我低头研究自己的手,看了半天,十个指头,一个没少。再抬起头的时候,发现她还在盯着我看,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崭新目光。我张了张嘴,忽然有些紧张,我说,这种盗版畅销书,错别字真多,一行有好几个,简直没法看。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坐到了我旁边,靠着我,用手指着那本书,轻轻说,你没听过这本书?是现在最畅销的小说。你看看书里人家大城市的女性们是怎么生活的,和我们简直不像活在一个时代里。
  我默不作声,手又机械地把那本书翻了几翻。这时,她伸手把那书接了过去,拍了拍封皮,又翻开书认真地看了一段,好像她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她忽然把脸从书里抬起来,眼睛发亮,严肃地对我说,人类的文明总是在不断往前发展的,总不会倒退,对不对?我已经感觉到了,我们国家也快了,快和西方的那些发达国家差不多了,本来嘛,你看看这都什么时代了,马上就要进入二十一世纪了,社会总会越来越进步的,我说的肯定没错,你就等着看吧。
  她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闪烁着一种金属的光泽,使她看起来携带着一种巨大的密度,仿佛来自别的星球。她和我一起坐在青白色的日光灯里,我却忽然有些不认识她了。我看到了她挂在床头的那张钢笔速写,她给自己画的自画像,寥寥几笔,很是神似,她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画画,她是无师自通。不知为什么,无师自通几个字曾经让我心里暗暗咯噔了一声。
  隔壁的美术老师知道康西琳会画画之后,几次来敲我们宿舍的门,来给康西琳送各种画册。康西琳每次都躲在自己的蒙古包里,指使我们其他人去开门,并谎称她出去了,不在宿舍里。美术老师退走之后,她从蒙古包里钻出来,一边活动筋骨一边厌烦地说,三番五次敲人家的门,你们说这人想干吗?你们见过他的画没有,真是一点灵气都没有,规规矩矩的,哪里像个画家,倒像个数学老师。
  没有人搭话,我们三个都各自钻进了自己的蒙古包,大教室里静悄悄的,八根灯棍同时在头顶亮着,但还是有很多角落浸泡在阴影里,似荒草离离。夜晚的大教室看上去像个诡异的剧场,灯光惨白,却又无限纵深,前后墙上的黑板如镜子般对照,倒影在里面重叠。不管美术老师画得好不好,他毕竟人高马大,毕竟是個年轻男人,还是学美术的,但他敲门从来只找康西琳。
  我们三人都躲在各自的蒙古包里默不作声。我正坐在桌前备课的时候,门帘一挑,进来一个人,我一看,是康西琳。她坐在床沿上,凑过身子来看我备课,我下意识地躲了躲,没说话。她静静看了一会,鼻息落在我脸上。她忽然伸手在我肩膀上轻轻打了一下,我还是没吭声,继续备课。片刻之后,她忽然又伸手在我肩膀上打了一下,我一扭头,她正笑嘻嘻地看着我,见我看她,忙又在我胳膊上捏了一把,说,你就是骨头架子小,我真羡慕你这样的,永远都不会长胖。我心里忽然一阵厌恶,继续低头备课,眼角里恍惚看见她抓起一支笔。
  胡乱备了一会儿课,心里愈加不舒服,就那个美术老师,一个从来不画画的美术老师,不是在看书就是在做好吃的。就这样一个男人。我不该这样对她,我为自己感到羞耻。正在这时,她忽然把一张钢笔速写伸到了我眼前,是她刚才画的,画中的我正伏案备课,看起来有些驼背。谈不上多喜欢,但我还是把这张钢笔速写挂在了床头。后来发现曲小红和梁爱华也各有一张的时候,我就悄悄把它撕了下来,藏在了抽屉的最里面。
  但我们四个也有集体狂欢的时候。听说小煤城中心位置刚刚开业了一家商场,我们四人便一起浩浩荡荡地去逛商场。也是深秋时节,我们每人买了一件当年最时髦的呢子大衣,吊牌都不剪,直接就披挂在身上,四人并排着,一边往前走,一边大声说笑着。尤其是梁爱华,一米七五的个子挑着一件大衣,气场庞大,携风带雨,两边的行人纷纷为我们让路,走过去很远了还有人回头看着我们。   一个中学老师已经算是这小煤城里的知识分子,我们都明白这点,看着街上行人的目光,我们明白行人们也知道这点。于是我们愈发大声地说笑,动作夸张,几近于悲壮。从商场逛出来,意犹未尽,再看秋阳煦暖,便又结伴去了小煤城唯一的公园里。这个公园只有馒头大,里面种了些柳树和月季花,胡乱堆着几块假山,假山下面有一个臭水坑。月季花早已谢了,残花如干血滴,柳树的枯叶漂满水坑,像个陷阱。我们四个在假山下合了张影。
  从公园出来还是不想回学校,一个人不想回去,另外三个便都跟着不想回去,甚至唯恐别人找到了回去的理由。明明无所事事地在大街上闲逛,心里却奇怪地焦灼着,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还没做,总觉得不能就这样回去,不能就这样放过自己。我们四个人像变成了一个人一般,一个臃肿巨大的胖子,踟蹰在满是煤灰的街头。
  走着走着,前面的十字路口忽然出现了一座帐篷,一座真正的帐篷。大约因为我们平日里住的也是帐篷,一见不知从哪里刮过来的帐篷,竟觉得分外亲切,八条腿都朝着那帐篷飞奔过去。走近了才发现是个马戏团,有个男人正在门口收门票,而买门票的全是男人,有民工有矿工,还有在这边打工的外地人。我们四个齐齐得了人来疯一般,一定要让这个平凡的夜晚过得有意义一些。于是商量了一番,也买了四张门票,跟着男人们进去了,卖门票的男人诧异地看着我们,但什么都没说。我们进去之后,看了不到十分钟就一个接一个地从帐篷里逃出来了。原来,帐篷里的马戏是脱衣舞。
  我们四个人相互搀扶着,脚步踉跄,如同刚从战场上败退下来的散兵游勇。但我们分明已经豁出去了,仍然不朝学校的方向走,反而踉踉跄跄地奔到了汾河边,好像今晚河水也欠了我们。我们依次站在河边,晚风带着深秋的寒意,从我们身体里穿过。我们的大衣膨胀起来,如四只展翅欲飞的大鸟。
  黑色的河水中沉睡着一轮金黄的月亮,哗哗的流水声像飞奔的时间一样惊悚,我往河里扔了块石头,扑通一声,月亮碎成了无数瓣金黄的羽毛,整条河变成了一座金光闪闪的宫殿。直到那宫殿渐渐消殒,月亮重新沉入水底,康西琳才颓丧地说了一句,这地方是真没法待了,人都什么素质,我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我们三人默默立在河边,想着刚才在帐篷里跳脱衣舞的女孩比我们年龄还小,都心有余悸。那女孩脸上连一丝表情都看不到,整个就是木刻的。我清楚地记得,那女孩居然穿着一双红色的袜子站在那里。那双袜子一直穿在她脚上。
  康西琳考研究生没考上。每个人都想离开这里,可没有一个人走掉,到后来,也许都不敢走掉。因为我们心里其实都明白,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师专生,连个本科学历都没有,也就在这小煤城里可以猴子称大王。而外面的世界,必定会有很多庞然大物等着我们,我们望而生畏。
  转眼就到了新年,新年一过,又一年就要开始了。时间的轮回让人既恐惧又踏实。新年这天,外面下着毛茸茸的鹅毛大雪,大教室里的暖气倒是烧得很足,毕竟,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煤嘛。我一直没搞清楚这么大、这么笨重的教室原来到底是做什么用的。上课,不可能,放电影,更不可能,这么巨大的教室已经俨然像个小礼堂了,但经久不用,又像废墟一样阴森。我们集体把我们栖息的大教室装饰了一番,在前后黑板上都用彩色粉笔写上“新年快乐”,用彩色的皱纹纸把灯管都缠了起来,制造霓虹灯的效果。我用红纸剪了很多窗花,在每扇窗户上都贴了几张。红色的窗花映着窗外漫天的大雪。我们把桌子拖出各自的蒙古包,拼凑在一起,包了顿白菜猪肉饺子。啤酒是早已准备好了的,一整箱蹲在地上,挺唬人的。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天地已经灰蒙蒙地连成了一体,小煤城消失了,低矮的平房消失了,煤矿消失了,时间和空间都从世界上消失了,只有我们这间大教室遗世独立,被遗忘在大雪之中。我们吃着饺子喝着啤酒,每个人都不想勒住自己,喝到最后,每个人都有了醉意。曲小红摸出一包没拆开的红塔山,撕掉塑料纸,使劲往桌子上一拍。我们每个人都拿了一根烟,叼在嘴上,用最夸张的姿势把嘴里的香烟点着,以掩饰我们第一次抽烟的笨拙。我们互相嬉笑着监督着,吸进去一大口,像几头欢乐的大象,竞相朝空中喷着烟圈。
  我看到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身体里脱离出来,轻盈无比,踩着自己的肉身,如踩着属于自己的那匹坐骑,四匹坐骑沉甸甸地卧在那里。康西琳喝多了,一定要朗诵一首她自己刚写的诗,她踩着椅子,又站到桌子上朗诵,我也喝多了,一句没听清楚。诗还没朗诵完,她忽然就坐在桌子上大哭起来。我像看到了上师专时候的自己,那时候我也这样哭过,我得意地对她们说,你们看,她肯定是喝多了,只有喝多的人才哭得像个傻瓜,她喝多了。
  梁爱华晃荡着陡峭的身高,过去欲安慰她,却被康西琳一把抱住,結果两个人又抱在一起痛哭起来。事后我问梁爱华那天为什么要哭,她不好意思地说,没有什么理由,就是见康西琳哭了,她就也跟着哭了。我当时卷着大舌头对曲小红说,你看,这两个人都,都喝多了,都,都哭得像,傻瓜。为了过节,那天曲小红穿了一件西班牙舞女一样的大红裙子,正在空地上不停旋转,红裙子像降落伞一样渐渐张开,膨胀,变得越来越恐怖,好像瞬间就会把她带走。
  但她并没有真的被降落伞带走,而是忽然就降落在了我的旁边。她跳累了,看起来也喝醉了,正嬉笑着看着我,嘴上的口红已经蹭掉大半,花豹一样露着两只尖尖的虎牙。这时候她忽然做了一个动作,她解开了穿在身上的衬衣,紧接着又用两个指头解开了里面的内衣,我吓得后退几步,酒立刻醒了一半。她站在我面前,一边展览给我看里面的内容,一边用演话剧用的腔调说,你看,你来看,我虽然很瘦,很瘦,很,苗条,但,胸却很大,你看,是不是?


  康西琳最先有了男朋友。那时候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如何找男朋友其实都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恐惧。因为在这座小煤城里,我们的选择范围都窄得可怜,学校的男老师,矿工,煤老板,还有少数男公务员,因为稀缺而长期稳居牛市,据说只要是个男的,哪怕长得像只陀螺,也可以每天不重样地相亲。而我们又是如此地怜惜自己,怜惜自己会写诗,会画画,会跳舞,会看小说。于是,我们不约而同地陷入同一种循环里,一边不停地发誓要离开这里,一边又每日按部就班地上课下课,批改作业。   就在这个时候,康西琳游离出我们的队伍,忽然有了男朋友。我们有一种被人背叛之后的愤怒和怅然若失,但还是装作热情地凑过去打听各种基本情况,身高多少?什么学历?什么工作?她慢条斯理又心不在焉地回答了我们的问题,显然级别已远在我们之上。此刻的她把我们其他三人衬托得如幼儿园的儿童。我发现她自从谈恋爱之后,整个人都变得温暾下来了,像裹在一团光晕里,触摸不到,连面目都模糊不清了,也不再提一定要离开小煤城的话。有时候觉得她在水里,我在岸上看着她,有时候又觉得分明是我在水里,她正在岸上笑着看我。
  我一连几天没去她的蒙古包里,以作为对她的惩罚。可是,她好像已经暂时忘记了我的存在,因为她压根儿没时间想起我。她每次出门的时候,都要偷偷避开我们,是溜出去的。大约是因为又换了新衣服或是脸上化了妆,看起来过于隆重盛大了,生怕碰到熟人。她晚上要很晚才回到宿舍,她每次推开门轻手轻脚进来的时候,我就放下手里的书,从门帘的缝隙里偷偷观察着她。她果然化了妆,涂了口红,画了眼影,像另一个曲小红走了进来。因为化了妆,她的眼睛和嘴巴看起来都比平时大了一个号,从脸上呼之欲出。尽管这样,我还是能从她脸上辨别出另外一些东西,那是一种勉强按捺着的镇定,镇压着内里的火山。这种镇压又生出一种奇怪的反弹力,以至于她的脚步异常轻盈,简直不像人类在走路。她飘进自己的蒙古包,把帘子严严实实拉上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她开始偶尔夜不归宿。又过了一段时间,她收拾了几件衣服,干脆搬出了宿舍。
  春天到了,窗外的杨树长出嫩叶,像挂了一树亮晶晶的眼睛。我每日与那些眼睛对视,惊奇地发现它们几乎一天一个样,短短几天内就迅速变成了巴掌大的树叶。不知不觉,春日已到尽头。大教室里因为少了一个人而愈发空旷荒凉,她的蒙古包还在,里面的东西也都在。但我们都不敢走进她的蒙古包,似乎那是一座废弃的荒冢。
  梁爱华仍在终日写信,写给一个永远不会给她回信的男人。我甚至怀疑,她说的这个师专里的老师也许根本就不存在,她所有的信其实都是写给自己看的。曲小红受了康西琳的刺激,开始四处托人给她介绍男朋友,她穿着长风衣,戴着礼帽去相亲,看她的背影就像一个刚刚从伦敦大雾里走出来的英国人。好像总有人请她吃饭,但她每天晚上都是早早回到宿舍。隔壁的美术老师忽然结婚了,据说找了个矿上小学的数学老师,果真是和数学老师更投缘。他像示威一样跑到我们宿舍发了四张请帖。我们给他凑了份子钱。
  初夏到了,黄昏的时候,我独自去河边散步,河边的杂草丛里盛开着星星点点的蒲公英,有时候不小心踩到一簇草丛,里面便轰然飞出一群雪白的小降落伞,像放烟花似的,小降落伞们乘风飞翔,有的落在水面上,有的能一直飞到河的对岸。就为了能碰到这些小降落伞,我故意在草丛里走来走去,期待能碰到它们表演的魔术。有时候我会坐在河边,掏出一只揉得皱巴巴的烟盒,带有表演性质地掏出一根烟,叼在嘴角点着,夸张地抽两口,对着空中吐出一串烟圈。希望被人看到又怕被人看到。
  夕阳即将归山,西面的群山之上,晚霞在猎猎燃烧。我不敢再往前走。顺着河流再往下游走,是一大片坟地,那坟地里有两千年前的武氏墓群,墓碑已长满青苔,字迹难以辨认。也有最近几年的新坟,能认出是新坟,是因为还有人来上坟,坟前摆着果品。在坟地周围还有好几座诡异的小庙,矮小破败,人弯着腰都钻不进去,不知道是不是用来祭拜鬼魂的。据说每到天黑,这片坟地里就会升起大雾,常有穿白衣的人影和白狐在雾里无声游动。穿过这片坟地,再往下游走就是一片水库,像一面大镜子栖息在群山之中。
  我站在河边回望着整个小煤城。小煤矿纷纷倒闭之后,这座大煤矿便兴起了,它在兼并和吞吃了很多小煤矿之后,越长越大,越长越强壮,最后长成了一个极其庞大的黑色巨人。在那座巨大煤矿的衬托下,小煤城看起来那么小那么羸弱,就像寄生在煤矿上面的一件小肢体。最后一缕光线渐渐从天边消失了,黑暗从山谷中生长出来,在四野游荡。那煤矿的轮廓看起来坚硬狰狞,力大无穷,可怖地耸立在荒野里。我站在那里,河水从我脚下哗哗流过,我第一次感到了恐惧。我忽然明白,其实我也不过是寄生在这煤矿上的一株小生物,也许这辈子我都没法离开这个地方了。我想起了康西琳,想起那天晚上,她抚摸着那本书的封皮对我说话的神态,这都什么时代了,人类的文明总是要不断向前发展的,总不会倒退。她看上去就像一个闪闪发光的先知,而我只能远远跟在她身后一路小跑。
  两个月之后康西琳又搬回了宿舍,她说和她男朋友分手了。我们都凑过去,想打听一些更详细的情况,她把桌子上一层厚厚的灰尘抹了一遍又一遍,满不在乎地说,他不适合我,分就分了,都什么年代了,马上就是二十一世纪了。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看了看窗外,似乎此刻的窗外真的已经是一个崭新的世纪了。她那废弃的蒙古包里重新透出了灯光,宿舍里又还原成了四个人,一切都和从前衔接得天衣无缝,每天上課下课,备课,批作业,用喷着火舌的汽油炉做饭。我们依然像从前一样互相串门,我每次蹿到康西琳的蒙古包里的时候,都见她桌子上又重新摆着厚厚一摞小说,大概是刚从学校的图书馆里借的。她半躺在床上,飞快地翻书,好像正在书里找什么东西。
  她和我打了个招呼,但看起来并不打算多说什么,我坐在她的椅子上,一时无话,便也随手拿起一本小说翻了几页。我一边翻书一边找话说,小说这东西嘛,就是作家们编出来的,看看就行,别当真。她的上半身忽地从床上弹了起来,她盯着我说,你说谁当真了?我怔了一下,心想自己刚才说错什么了吗?一边想一边帮她把那摞歪歪扭扭的小说整理了一下。她重新跌落在床上,半躺在那里看着我,手里还拿着那本打开的书,又胡乱翻了几页书,她忽然用老师训学生的口气冲我说,姚丽丽,你怎么还不谈恋爱?是要等到七老八十了再谈?你不谈恋爱怎么能知道谁适合你,赶紧的,抓紧时间。以往要是有人催我结婚什么的,我会毫不客气地顶回去,可是这次,不知为什么,我只是宽容异常地对她笑了笑。
  等我下次再去串门的时候,不管聊什么,她最后都会把话题慢慢绕到这方面来,不时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笑道,又不是买菜,哪有这么快的。她略略有些失望,扭头去抠那张挂在床头的钢笔画像,不一会儿,竟抠起了一圈细细的毛边。我觉得我应该说点什么来阻止她,但我还是默默坐在那里,什么都没说。她终于停止摆弄那圈毛边,忽然又烦躁急切地问了我一句,要不要我帮你介绍?她表现得过于热衷了些,简直像个有提成的说客。我心中越发疑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过了几天,我看到她正站在曲小红的蒙古包前,游说曲小红该找男朋友了,不要太挑。我站在她们身后默默听了一会,忽然就明白过来,她是太孤单了,她需要有人做伴。曲小红正坐在桌前,戴着围裙给自己做芹菜肉包,我看到,过了许久,她才从包子上慢慢抬起头,似笑非笑地看了康西琳一眼。康西琳的背影似乎微微抖了一下。
  康西琳又搬出去住了,她有了新的男友。这次她搬出去的速度似乎比上次更快,倒像是匆忙逃出去的。晚上,她的蒙古包再次寂灭了下去。那天,梁爱华去了她舅舅家吃饭,曲小红约会未归。整个大教室真变得像草原一样空旷寂静。我桌上摆着一本自学考试的书,专升本,我翻了几页就把书放下了,一个人开始在大教室里闲逛。有時候她们都不在,我还会在这里面跳绳、做操,太空旷了,简直连骑马都可以。逛到教室最前面,我在黑板上写了一行字,“素壁斜晖,竹影横窗扫。空房悄,乌啼欲晓,又下西楼了。”擦掉,又慢慢逛到教室最后面,在后黑板上写了四个大字,“新年快乐”,每个都有手提箱那么大,再擦掉。然后,我继续游荡,最后来到了康西琳的蒙古包前。
  我呆立片刻,还是鼓起勇气,挑起帘子进去了。我希望看到她的蒙古包里空空如也,希望她的一切已经随她绝尘而去,绝不留下一点点再返回来的证据。但是,我挑起帘子的一瞬间,看到一切都在原处,桌上的书和床头的钢笔画像都还在原处。站在那里,我忽然就感到了一种很深的悲伤,与此同时,竟还有一种隐秘的镇定在里面。
  几个月后,康西琳又搬回了宿舍,显然她和这个新的男友也分手了。宿舍里又恢复成了四个人,晚上,四个蒙古包都亮着灯,顿时热闹了不少,我们却不再凑过去东问西问。她看上去和从前没有什么不同,每天按时上课下课,早晨早早起来去监督学生上早自习。我也去上早自习,看到她站在教室的门口捧着一本书看,低着头,看得很专注,刘海垂下来遮住半张脸,简直像个瘦弱的中学生。不一会儿,只见她冲进教室里,拎出一个捣乱的男生,高声训斥一番,又罚那男生靠墙站立。周围的班级,不时有老师探出头来,悄悄朝她的教室门口张望一番。
  中午该做饭了,我一想到又要做饭便觉得痛苦不堪,我讨厌做饭,讨厌吃饭,甚至讨厌睡觉,经常幻想,人要是可以不吃饭不睡觉该多好。转念又想,人要是不吃饭不睡觉,像个拖拉机一样只知道加油也没什么意思。这时候只见康西琳拎起气筒和汽油炉,一边往出走,一边大声对我说,姚丽丽,我今天中午做鸡蛋炒馒头,给你也做上,啊,你就别做饭了,听到没。我赶紧环顾了一下周围,其他两个人正各忙各的,好像什么都没听见。
  晚上,康西琳又把我拉进她的蒙古包里,说她今天刚买的绿豆糕,叫我一起来吃。我坐在椅子上,吃了一块就不吃了,她诧异地说,你不是只要有点心就能活下去?我摇摇头,对她笑了笑。她有些着急地看着我,你吃啊,再吃啊,怎么就不吃了。我只好继续干笑着说,晚上还是少吃点,不消化。她又起身把我拉过去,让我也坐在床上,靠着她。她用一只手不时地拍着我的肩膀,问我,最近看了什么好的小说,给我说说。我往一边挪了挪,躲开她的手,说,最近忙着看自考的书,没时间看小说了。
  她有些惊讶地看着自己的那只手,像是不认识这只手,看了很久,慢慢收回去了。沉默片刻,她忽然笑道,你自考是对的,拿到本科学历就离开这里。你还记不记得我们那次在街上碰到的那个马戏团,里面跳的是脱衣舞,最后就剩一双袜子。居然也有人买票进去看,这种小地方真的是太野蛮了,人的素质也太低了些,其实我们看不到的是,人类的文明正在飞快地往前发展,再过个十年二十年,可能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
  再次听她说到“文明”二字,没有了上次忽然瞥见宇宙飞船的惊艳感,这次我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该说什么,便随手拿起桌上的一个本子翻了翻,不料却是日记本,我只匆忙瞥到一句“她们永远都不能得到自由,因为她们软弱庸俗”。我连忙放下本子。为了掩饰自己的紧张,我又随手抓起一支圆珠笔,低头把玩,手心里都是汗。
  她抓过被子搭在自己腿上,好像忽然有点冷,然后硬要给我腿上也搭一些,我没拒绝。她歪着头,看着我的脸,带着点严厉,又带着些快乐,问了我一句,姚丽丽,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谈恋爱哪?我把圆珠笔芯摁出来,又摁了回去,机械地反复了几次,只听她在旁边高声说,你不谈怎么能知道什么样的人适合你?谈恋爱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对不对?她的声音太高了些,我怀疑另外的两个蒙古包里都听见了,当然我也明白,她的目的就是让另外的两个人都能听见。
  我说我要去卫生间,然后便扔下圆珠笔走出了她的蒙古包。我走过足球场般的大教室,来到楼道里,卫生间在楼道的最里面,我穿过黑暗的楼道往最里面走。感应灯在黑暗中一明一灭,在灯光暗下去的一瞬间,我有一脚踩空的恐惧感,似乎踩在了无边无际的虚空之上。我不时地跺脚,尖叫,才终于走完了这段路程。
  半个月之后,发生了一件事。初二六班的班主任调走了,需要有新的老师来接手这个班。但这个班很差,在每次考试中都是垫底的,班上几乎没有出色的学生,老师们都知道带这样的班只会拖后腿,所以没有人愿意接手。因为是语文老师,学校想安排曲小红或康西琳来带这个班,但她们两个都不愿意。那天,两人一出校长办公室的门,在楼道里就你一句我一句地吵了起来。办公室里的老师们听见动静,纷纷走出来看热闹,在一层二层办公的老师们也纷纷爬着楼梯,赶到三楼来观瞻,结果围的人越来越多。我也从办公室跑出来,想挤进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往进挤的时候,两个人好像正在激烈地争执什么,我没听清楚,当我好容易挤进去的时候,看到两个女老师正在劝康西琳,那边有几个老师在劝曲小红,一边劝,一边又微笑着看着她们吵。曲小红站在自己办公室的门口,那扇木门半开着,有阳光从那半扇门里泄出来。曲小红一半站在金色的阳光里,脸上看上去半明半暗。她抱着胳膊,把脸扭向里边,好像不打算再和康西琳说什么了。那边康西琳也不再说话,胡乱理了理刘海,目光直直看着人群,像是打算从这人群里挤出去。
  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曲小红那张扭过去的脸忽然又悄悄扭了回来,不知为什么,我忽然就有些紧张,我都能看清她脸上那层金色的汗毛,和那张涂了口红的薄嘴唇。她斜睨着康西琳的背影,红嘴唇轻轻张了张,吐出了两个边缘清晰的字。我相信一定是所有在场的人都听清楚了这两个字,因为人群忽地一下就静了下去,像是所有的人集体掉进了一个黑暗的洞中,都还来不及反应过来。我也听清楚了那两个字,“傻×”。   康西琳猛地扭过头来,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曲小红,她脸色惨白,用发抖的声音半笑着问了一句,你,是什么意思?
  曲小红站在那缕阳光里微微笑了一下,她又张开薄薄的红嘴唇,斜斜看着她,轻描淡写了一句,我什么意思,你心里最清楚。
  满月的夜晚,我和康西琳一起在汾河边散步。群山和巨人般的煤矿隐没于黑暗中,只剩下一道粗糙的剪影,小煤城的灯火散落在山谷里,如萤火虫一般微弱。月亮高悬于荒野之上,河流闪着银光,看上去光华夺目。我们沿着汾河一直往前走,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走着走着,前面就是那片坟地,我们不约而同地站住了,因为是晚上,看不清前面是否已经起了大雾,更看不清是否有穿白衣的人影和白狐在里面游動。我们站在那里踌躇片刻,互相看了看,决定还是掉头往回返。就是在往回返的路上,她站在河边,看着水里的月亮,对着那轮月亮说了一句话,这里的人素质太低了,我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
  她像是在对着月亮发誓。
  河水没有应答,载着月光,从我们脚下哗哗流走。
  过了两天,下午下了课我回到宿舍,发现康西琳蒙古包里静悄悄的,便以为她在办公室批改作业。天渐渐黑了,我们三个人的蒙古包都亮起了灯光,唯独她的蒙古包还是暗着。等到睡觉前,我发现她的蒙古包还是暗着。我走出自己的蒙古包,像平常一样,独自在空旷的大教室里游荡了一圈,最后,我慢慢来到了她的蒙古包前。我在那里站立了好一会儿,深吸了一口气,才轻轻掀开了她的布帘子。就着外面的灯光,我模糊看到,里面是空的。除了那张单人床和那套桌椅,她所有的东西都不见了。桌上的书,还有挂在床头的那张钢笔画像,全部都随着她一起消失了。


  窗外的西北风越来越猛烈,啪啪敲打着玻璃,似一头怪兽正在窗外狠狠盯着我们,就不信我们不出这门。我给三只酒盅里又满上酒,主动举杯道,来,我敬你俩一盅,咱仨也难得聚到一起。喝完这盅酒,梁爱华从抽屉里翻出半包烟,自己在嘴上叼了一根,用火机点着,又拿烟盒子让我们。我瞪着她说,你还真抽上了,这是上瘾了?她用两根指头不太熟练地夹着烟,讪讪地说,平时都不抽,就是和你们在一起的时候玩一根,哪来的瘾?我正襟危坐在椅子上,说,既然不上瘾,那就还是掐掉吧,对身体没什么好处。她还是保持着那个姿势,用两根指头夹着那根烟,一声不响地盯着桌子看,好像什么都没听见。大约五分钟之后,她转过身去,悄悄把烟掐掉了。
  她的这种表情我太熟悉了。小煤城的第一家咖啡厅开业的时候,我请她去喝咖啡,说,咱也是有咖啡厅的人了。要了两杯咖啡,她拿起小勺子一勺一勺舀着喝咖啡。我看看四下无人,连忙压低声音对她说,这小勺子是用来搅咖啡的,不是用来喝咖啡的,这样会被人笑话的。她好像聋子一般,完全没听见我在说什么,继续慢条斯理地用勺子舀着咖啡,一勺一勺地喝。好几分钟之后,她悄悄放下了勺子,面无表情,端起杯子,一边看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一边把杯子凑到嘴边。我这才明白,其实她都听见了。确实,她又不是聋子。
  二十年已经过去了,如今,我能在她们面前稍微摆出一点类似于族长的威仪感,却是因为,在我们四个人中间,我无疑是看起来过得最正常也相对最体面的那个。我在二十七岁那年果断地结了婚,在结婚之前我已经通过自考拿到了本科文凭,教的班级能排到年级前列。而同时,我已经不再与人谈论如何离开这座小煤城的愚蠢话题。我最终找了个煤矿上的技术员结婚,是的,无论怎样都绕不开那座庞大的煤矿,因为就是它繁衍出了这座小煤城。他虽然不是矿工,但和矿工基本属于同一物种,都是活在黑暗中的生物。他也得下井,坐着那种巨大的铁篮子下到井底排查各种线路的安全性。
  我明白在这样一个小煤城里,他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比较优化的选择,是煤老板和矿工之外的第三种材质。何况他做得一手好菜,每晚还雷打不动地给我削一个苹果,也从不过问我的私事。我们有一个女儿,如今已经十四岁,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业余时间还抽空学了一门乐器。其实我并不想要一个女儿,我更愿意要个儿子,倒不是我重男轻女,而是我觉得男性这种性别会让人活得更容易一点。
  我安心做我的中学老师。从家里走到学校的这十分钟路程里,一路上会碰到很多人和我打招呼,姚老师。不管认识不认识,我都面带微笑,礼貌地点头。虽然明白自己已经开始步入老女人的行列,但现世的稳妥护佑着我,使我得以安然滑翔过了一天又一天。我看起来简直正常到了不能再正常的地步,除了晚上偷着喝酒以及偶尔躲到汾河边偷偷抽上一根烟。
  曲小红倒是嫁了个煤老板的儿子,那时候煤老板的儿子经常开着悍马在我们学校门口等她,办公楼上所有的窗户里都探出了脑袋,目送着曲小红款款走上悍马,再目送着悍马扬长而去。婚后不久她生了个女儿,可是煤老板家族要求必须生出男丁,她只好又生了二胎,结果被学校开除了。她生的二胎倒是个男孩,但不知什么原因,生完二胎没几年她就离婚了,据说还是她自己先提的离婚。一双儿女都被煤老板家族抢走,她独自前往省城打了两年工,两年后我又在小煤城的街头看到了她,她回来了,背着一只闪闪发亮的人造革皮包,穿着多年前的旧呢子大衣。我动作敏捷地躲了起来,免得她看见我。
  梁爱华那就更不用说了,给她师专的老师写了好几年的信,从未收到过一封回信。她是在好多年之后戛然终止了给他写信,但那个时候,她已经三十多岁了。三十多岁的时候,她穿着珍藏多年的高跟鞋,一身职业黑色西服,晃着一米七五的巨型身高,去咖啡厅和一个离异后的男人相亲。出发前,我拎着她的耳朵猛往她耳朵里灌,喝咖啡的时候一定不要用勺子舀着喝,听到没?听到没?她很不屑地俯视着我,意思是我贬低了她的智商。结果这次相亲之后,她再不肯去相亲,也拒绝再去任何一家咖啡厅。
  梁爱华拈起一颗花生米,搓了皮,往空中一扔,用嘴稳稳接住了。我见状,连忙呵斥道,看看你这吃相,还是当老师的,也不稳重点。她并不生气,慢慢嚼碎花生米,自己又给自己倒了一盅酒,一仰脖子喝了下去,然后借着酒意,偷偷看了看我,又偷偷看了看曲小红。我一拍桌子,说,梁爱华,有话快说,你到底想说什么。   沉默片刻之后,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说,猜我昨天在街上看见谁了?康西琳。她回来了。
  整个屋子咣当一下就掉进了一种恐怖的安静里,窗外的西北风更加猖狂,使劲推着门窗,好像随时都会破门而入。我也偷偷看了一眼曲小红,她好像什么都没听见,正在专心致志地啃鸡爪,在她面前已经堆起了一座碎骨头组成的小坟茔。我坐在椅子上,努力斟酌着字眼,问道,你没看错吧?真是她?她回来干什么?显然梁爱华也在努力选择着字眼,她犹豫了一下,慢吞吞地说,好像,她好像在五一大楼前面卖烙饼。这次,连曲小红啃鸡爪的手也暂时停住了。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徒然变尖变细,却还努力保持着一个族长的威严,你说清楚一点,什么叫好像?到底是,還是不是?
  我必须承认,在听到康西琳并非是衣锦还乡的瞬间,我竟偷偷松了口气。
  梁爱华一仰脖子,又吱溜喝下去一盅,她想了想,又给自己倒了一盅,喝下去,这才红着脸,有些伤感地说,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就在五一大楼前面。我用眼角的余光瞥见曲小红慢慢伸出一只手,继续拿起一只鸡爪啃,她那涂了指甲油的手指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我忽然想跳起来阻止她继续吃下去,但稍微咬了咬牙,还是忍住了。
  我穿着大衣,戴着帽子,戴着口罩,出现在五一大楼前面的小广场。这是小煤城里最早出现的百货大楼,曾经掌控着全城人吃喝拉撒的命脉,如今已沦为廉价市场,很多小摊小贩聚集在门口,有摆地摊卖衣服的,有卖烤红薯的,有卖冬瓜的,有卖爆米花的,有卖盒饭的。卖爆米花的风箱时不时嘭的一声巨响,像在放二踢脚。在初冬冷白的阳光下,小贩们个个裹着棉衣,戴着帽子,仍然冻得瑟瑟发抖,于是他们便三三两两生一堆柴火,原始部落一般,一群人围着一堆火,一边聊天一边把手伸在火堆上烤。火光使所有的人看起来都变形成了波浪形,伸出去的那些手,也像水草般柔软地漂摇着。
  事实上,在这二十年里,整个小煤城还是发生了不少变化的。我记得那是在2008年左右吧,因为煤价大跌,开小煤窑的煤老板们纷纷破产,很多人开着一百多万的车,却连油都加不起。于是满街横躺着没人开的僵尸车,卖也卖不掉。省城人听说了之后,组团赶过来,用白菜价捡漏,一买一串,螃蟹一样,拎着回去。煤炭市场的寒冬过去之后,小煤矿已经死的死,伤的伤,活着的也只是苟延残喘,纷纷被大煤矿收购兼并。饱食之后的大煤矿愈发显得庞大狰狞,在旷野里呼风唤雨,简直像个躲在深山里的史前巨兽。煤价上涨几年后,2012年再次下跌。2014年之后因为环保的要求提高,又有一批煤矿倒闭,于是又有一批煤老板泯然众人。同时随着煤矿减少,煤价再次上涨。我们这座小煤城,这么些年来就像坐了过山车一样,跟着煤价上下翻飞,腾挪跌宕。最近两年,煤价倒是不错,但小煤城里又流传着一个恐怖的谣言,那就是,这座巨型煤矿的开采年限快到了。如果这座庞然大物倒地死亡了,它身上的寄生物又能活多久。但不管外界如何风云变幻,我仍然每天兢兢业业,准时上课下课。我已经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否喜欢这份职业。我早已想好,即使有一天这座巨型煤矿真的消失了,我还会留在原地。
  在各色小贩中间,我几乎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小推车后面卖烙饼的康西琳。
  她看上去和二十年前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还是二十年前的发型,也没有呈现出属于一个中年女人的臃肿体态。我看着她,有一种错觉,觉得她刚刚从她那顶蒙古包里钻出来,夹着课本,正准备去给学生们上课。往事汹涌而来,冲刷得我几乎站立不稳。
  我自恃自己戴着帽子和口罩,便又小心翼翼地往前挪了挪,假装路人,漫不经心地从她的小推车前走过去。我瞥见她黑色的羽绒服一直到膝盖,胳膊上戴着两只雪白的套袖。为了看得更清楚些,我又折回来,又折回去,反复走了几个来回,终于看清楚,她的眉眼之间到底还是老了一些,脸颊也凹下去了,但她化了妆,脸上扑着粉,描了眉毛,还涂着口红。头发是深栗色的,显然是染过的。她看上去并不真实,更像一层二十年前的倒影立在那里。
  没人过来买饼的时候,她就用盖子把饼盖上,在盖子上再捂一层小被子保温。然后掏出一只护手霜,挤在手上,两只手来回摩挲着,摩挲半天,又把一只手放在鼻子下面细细闻着,一边闻一边独自笑着。真正让我惊讶的是她那种表情,很奇特,没有任何痛苦,近于透明,好像这二十年的时间在她身上根本就是无效的,或者说,它们已经被什么更强大的东西消解掉了。唯一留下的痕迹也许是她的发型,廉价的口红。毕竟,就连我这样一个常年生活在小煤城里的女人,都不会用这样的口红。事实上,近两年里,我们学校的有些女老师甚至开始盘头,穿旗袍,个个像宋庆龄似的。
  她对每一个过来买饼的人报以微笑,丝毫没有一点点不好意思,只见她手脚麻利地把饼切开,称重,装进塑料袋里递过去。她并没有凑到那些火堆旁边取暖,只是不时搓手,在嘴上哈气,不时像小姑娘一样蹦跶几下取暖。一直没有人来买饼的时候,她会坐在手推车后面看书。只见她两手捧着书,认真看几页,直到又有顾客过来才放下书。我实在忍不住好奇,从各个角度拼命凑过去窥视,只想看看那是本什么书,但我又不想过早暴露自己。终于,又有人过来买饼,在她放下书的一瞬间,我压低帽子,擦着手推车往过走。于是凑巧看清了封面上的几个字,是《尤利西斯》。
  显然,我被震住了。我不敢停下,只是没有目的地快步往前走。在走过去很远之后,我才终于回过头,看到她和她的小推车已经变成了很小的一个点。我久久凝视着那个点,就像看着一个极大的秘密。


  夜深了,今晚丈夫在矿上值班,女儿回她房间里睡下了。我听见她从里面把门锁上了。我照例倒了一盅酒,瘫坐在窗前,慢慢喝着,窗外枯枝上的那弯上弦月又肥大了些,明亮了些,我每天晚上都看着它,看着它一点点长大,变圆,再一点点瘦损下去,直至完全消失在夜空里。但我毫不担心,因为知道它还会再次长出来。这个盈虚消长的过程给我一种暗暗的快乐。
  我知道,女儿是怕我在她睡着之后闯进她的房间。有一次,在她睡着之后,我进去给她盖被子,却发现她枕边放着一张男明星的照片睡着了,一个长得像人妖的男明星,我叫不上名字来。我站在她床前,愤慨而悲怆,几下将那照片撕成碎片。女儿猛地惊醒,眯着眼睛,困惑地看着我,我悲伤地对她吼道,看看你操的都是什么心,你要是考不上好大学怎么办?你也留在这里吗?   此后,当我悄悄盯着女儿看的时候,连我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目光里的某种不友善。我想起了自己的少女时代,也会隔着电视屏幕崇拜一个男明星,好像已经被我彻底丢弃的东西,又奇迹般地在她身上出现了,她似乎是变成了小时候的那个我,而我对那个小时候的自己时常充满厌恶。如果有人问我,愿不愿意重新来过一次。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不愿意。我是真的不愿意。我讨厌这艰辛漫长的成长,讨厌使尽全力才能在这世上获得一点点安全感。每个人只适合活一次。
  这些年来,即使是过年的时候,我都不愿意跑到省城去购物,即使车程不过只有一个小时。我也从不去北京上海那些大城市里旅游。对于不属于我的东西,我都不愿再多看一眼,因为即使多看一眼,都会使我暴露出软肋。我已经接受慢慢老死在这座抽屉大的小煤城里,对我来说,这也许还能勉强算得上是一种尊严。
  可是,康西琳又为什么要回来呢?她已经离开这里二十年了,为什么还要回来?何况还不是什么衣锦还乡。如果只是想做一点小生意,又为什么非要回到这里?更重要的是,一个落魄的人,脸上居然连一点痛苦和怨气都看不到。这使她的归来看上去璀璨夺目,似乎她的内部正燃烧着一种奇异的能量。
  我一边琢磨着一边喝完了手里的酒,又因为实在贪恋这深夜里的安静,忍不住又倒了一盅喝完了。微醺之间,我觉得自己好像正站在一条柔软的大河边上,波光月影,芳草夹岸,我走到河边使劲往里看,却看到河底沉着两个人的倒影。再仔细一看,正是我和康西琳在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落在汾河里的倒影。我们的眉眼都还是从前的,像河底保存完好的尸骸。我吓得后退了几步,一直退到客厅的沙发里。
  第三天下午没课,我穿戴整齐,依然捂上帽子和口罩,再次来到了五一大楼前的小广场。她还在那个位置,推着那辆小推车,我今天才注意到,小推车擦得很干净,推车上盖烙饼的小棉被也很干净,倒像是给小婴儿盖的。这个时间点来买饼的人不多,她正坐在推车后面捧着一本书看。我开始时又像个间谍一样,在她周围东躲西藏,生怕她会看见我。后来连自己心里都觉得一阵好笑,便站在那里不动了。忽然,康西琳抬起头来,平静地与我对视了几秒钟,我心跳加速,却见她再次低下头去,继续看书。
  她居然没有认出我来。我下定了决心,缓缓走到她跟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在她面前郑重地摘下了口罩。她重新抬起头,看着我,脸上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惊讶,甚至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她只对我微微一笑,然后淡淡打了个招呼,姚丽丽,你也过来买饼?要多少?我顿时有些失望,又忍不住有些心虚,看来前天我像做贼一样从她身边溜过去数趟时,她其实就已经认出我了。
  这回,我可以光明正大地看着她了。她仍然化着妆,白粉下面可见一层细密的皱纹,因为脸颊凹下去,使整张脸看上去棱角分明,看上去有点像男人了。还是那件黑色羽绒服,戴着两只刺目的白套袖。就在我看她的当儿,她又掏出护手霜,往手上挤了一点,然后两只手来回搓着。我注意到那两只手,红肿皲裂,可能是因为在这样的寒天里做烙饼的缘故。抹上护手霜,她又把手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然后很满意很欢快地把两只手捧在胸前,好像在做祈祷一样。
  她的某些动作,甚至比她二十年前更像个少女。顺着这老少女的纹路,从一两个侧面看过去,会忽然觉得她身上有种阴森可怖的东西,是那种陈年标本才会散发出来的气息。我又专门朝她放在手推车上的那本书瞟了一眼,上次吓到我的是一本《尤利西斯》,这次是一本简·奥斯汀的《劝导》。盯着那本书的封皮,我心里不由得一阵伤感。想想自己,已经有多久没看过一本完整的书了,年轻时候看过的那些小说还埋在记忆深处,墓碑似的森然而立,我时不时也会在脑子里祭奠它们一番,顺便祭奠年轻时候的那个自己。但更多的空闲时间我只是像别人一样,捧着手机,在那儿不停地翻,不停地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打捞什么,简直像在钻一个无底洞,越是一无所获越是要往里钻。
  但我想到她现在只是一个在五一大楼前摆烙饼摊的女人,我又恢复了自己一贯的镇静,还有我那种礼貌的微笑。大约是因为当中学老师当久了,即使是微笑的时候,很多人也会觉得我身上有一种威严感。我笑着说,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回来也不去找我们玩?她也笑着,笑容纯净,在下午的阳光里闪闪发光,她说,我去当年我们住的那间大宿舍找过你们,那里现在已经变成了仓库,早就没有人住了。我一愣,没想到她居然真的去找过我们,本想再问一句,那怎么不去下面的办公楼找我?想想还是作罢。
  我斟酌了半天字眼,才又问了一句,怎么样,生意还好吗?她很快乐地说,还好还好,每天半夜起来做饼,早晨和中午来买饼的人多,有时候都忙不过来,下午人就少了,过会儿我也就收摊了,我自己做的千层烙饼,很香,来,给你尝一块。说着,她掀开小被子,用不锈钢夹子夹起一块烙饼朝我递过来,我一边摆手一边后退。其实平日里我也经常从各种小摊上买吃的,但不知为什么,此刻,我忽然觉得这种小摊上的吃的既不卫生也不体面。她固执地伸着夹子,不肯把手缩回去,我也站在那里不动,我们对视了几分钟,她忽然笑了笑,把手中的烙饼放进自己嘴里,慢慢嚼着咽了下去。等到吃完,她拍拍手上的油渍,心满意足地说,好吃,我每天的午饭就是这烙饼,天天吃也吃不腻。你真不尝一块?
  我心里一阵莫名的难受,手搭凉棚看了看西边的太阳,说,我们也二十年没见了,这样吧,今晚我请你吃饭,你想吃什么?我迟迟不敢开口说要请她吃饭,是因为担心她会拒绝。不料,她很爽快地说,好啊,这次你请我,下次我请你。我倒有些微微的措手不及,便提议道,那我们去吃火锅吧,天这么冷,吃火锅暖和。她又是很高兴的样子,搓着两只手,一口便答应下来。看着她的样子,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有些疑心眼前这个人并不是真正的康西琳,而只是一个和康西琳长相酷似的人。我試探性地问了一句,你现在还画画吗?她瞪大眼睛看着我说,画啊,这是昨天刚画的。说着从那本《劝导》里翻了翻,翻出一张卡片来,应该是做书签用的,卡片上画着一个眉开眼笑的小儿在戏一只蜻蜓,是用钢笔画的。我说,画得不错。她立刻说,那送给你吧。   我收下了卡片,心里又是一阵说不出的怅惘。这时候过来一个买饼的老太太,称了二斤烙饼,临走的时候还盯着我看了一眼。我心想,难道是我的帽子戴歪了,还是纽扣扣错了?还是因为我站在这手推车旁边的缘故?不由得扶了扶帽子,又偷偷检查了一遍纽扣。二十年来,我已经慢慢拥有了一套独属于小煤城的尊严体系,几乎没有人会挑衅我。
  我不想一直把自己展览在这里,便说,那我们去吃火锅吧,你的手推车放到哪里?我心想,她总不至于把手推车推进饭店里吧。没想到,她兴冲冲地说,再过十几分钟我男朋友就要过来接我了,到时候我把推车交给他,我们就一起去吃饭。我一听男朋友三个字,不由得一愣,对于我来说,这已经是一个过时的古董般的词语,这样猛地听上去,简直有一种借尸还魂的感觉。我犹豫了半天才问了一句,哦,你还没结婚啊?不料,她极爽快地抛出一个字,没。
  虽然我也时不时会厌倦婚姻里的烦琐和无聊,但面对她这样一个没有过婚姻的单身女人,还是不由得会生出一种优越感来。我必须承认,即使是在梁爱华面前,我内心里其实也是有那么一点优越感的。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在冰天雪地里,我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却忽然迎面遇到了一个衣不遮体的人。这优越感里难免还有些怜悯。可是眼前这个女人,看上去不但不怕冷,还很快乐,这让我有点生气。
  一边等她男朋友,我一边找话说,那你男朋友,应该和你年龄差不多吧。她正在收拾手推车,听见我的问话,忽然自豪地一笑,说,他比我小十岁。我大吃一惊,重复了一遍,十岁?继而又为自己的没有见过世面而感到羞愧。她仍然在看着我微笑,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她的笑容里颇有深意,以至于让我有些微微的脊背发凉。推车收拾好了,她的男朋友还没来,我只好又找话说,那你们怎么不结婚啊?她摘下两只套袖,在手里团了团,像在玩一个雪球,我忽然感觉到,她身上散发出一种奇特的优越感。她在我面前也有某种优越感。她似乎抬起眼睛轻轻瞟了我一眼,很快又转向别处,只听她说,结婚又有什么意义,非要把两个人捆绑在一起。高兴了在一起,不高兴了就各走各的,他要是哪天离开我了,我一个人照样过得好好的。
  正在这时候,一个背着工具包戴着安全帽的男人向我们走过来,还未走到跟前,康西琳就笑着迎上去,伸手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接过他手里的包。然后回头对我喊着,这就是我男朋友,刚从工地上干活回来,来接我了。那男人三十多岁的样子,精瘦,个子也不高,看着像个南方人,站在康西琳面前,好像整个人都能被她装进去。男人留着寸头,长着一双很亮的小眼睛,朝我看了看,似乎还对我笑了一下。
  这几年小煤城里又开发了几座楼盘,因为小煤城夹在山谷里,没有宽裕的地方,所以只能像积木一样往高处摞,但凡开发一座楼盘,一定都是几十层的高层楼,恨不能够着月亮,高楼摇摇欲坠地插在群山之间。近年里涌进不少这样的外来务工者,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已经有了主人的感觉,竟然也开始学会了排外。每次见到他们,我都会远远躲开,因为他们很容易让我想起当年十字路口的那个大帐篷,和帐篷里穿着红袜子的女孩。他们是观众,可怜又可怕。
  我们坐在火锅店一个靠窗的沙发座上。她脱了羽绒服,里面穿着一件很普通的黑色毛衣,胸前却别着一朵亮晶晶的胸花。我盯着那胸花呆呆看了几秒钟。我意识到其实我正盯着她看,但我也不想回避。不知她是不是故意在躲避我的目光,她一直看着窗外的行人,臉上还是很高兴的样子。她这种神情让我觉得她是存心要虐待自己,好像一定要把自己扣作某种人质。我有些生气,又有些心酸,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锅开了,咕咚咕咚地响着,一团白雾弥漫在我们中间,我们的眉眼和手都在雾气中融化了一部分,我感觉稍微舒服了一点。锅里的羊肉已经可以吃了,但她没有动,只是端坐着,像小学生一样把两只胳膊放在桌子上,小心守着自己面前的一碗小料。我说,快吃啊,羊肉要老了。她嗯了一声,还是没动,只是专心地盯着那口锅。我只好自己先吃了起来,见我开始吃了,她才慢慢举起筷子,也跟着我吃了起来。一旦吃起来,我才发现她胃口极好,就是在和我说话的当儿,她也一刻没有闲着,嘴里一直在吃。刚扔进去的白萝卜,还没煮熟,她就急不可待地捞了出来,一边吹气一边咬下去。在捞火锅的时候,她仍然是那种快乐而无忧无虑的表情,好像这是一种很有趣的游戏。
  我吃了几口便吃不下了,为了陪她,还是夹了点青菜,装模作样地吃着。沉默片刻,我又开口道,你当初离开学校后去了哪里?又疑心自己的这种口气是不是像在审问对方,于是又补充道,我是说,你后来去哪里发展了?她一边用漏勺使劲从锅里打捞着,一边漫不经心地说,去了好多地方,先去了北京,又从北京去了广州,后来又从广州去了深圳。
  我在二十年里拼命躲避的一些地名忽然都从她嘴里跳了出来,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炫耀,我有些避之不及,便微微冷笑着说,哦,那你怎么又回来了?她忽然开心地大笑着说,觉得还是这里好玩啊,真的,当年我们老说怎么从这个小地方逃走,后来我跑过那么多地方,发现还是这个地方最好玩,就像个小玩具一样,你不觉得这里真的很好玩吗?她边说边大笑,牙缝里露出了绿色的菜叶子,手伸出去又把剩下的白菜和土豆片都倒进了锅里。
  她的快乐激怒了我,我用一根指头轻轻敲着桌子,看着她说,你去过那么多地方,又回来卖烙饼,就没做出什么事业吗?话一说出口我就后悔了,我想起在当年的大宿舍里,她的桌子上永远摆着一摞刚从图书馆借来的小说,她把藏在枕头下的那本书拿出来给我看,对我说,人类的文明总是要不断往前发展的,总不会倒退。我的眼睛忽然发酸,眼泪几乎就要流下来。这时却听见她边笑边说,人活一辈子都要经过很多事情的,起起落落,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这些年里就数在深圳待的时间最长,那里机会多嘛,我在深圳的时候开了个公司,也赚了些钱,在深圳买了房买了车,消停地过了几年。那几年里我都没做过一顿饭,家里雇了个保姆,做饭打扫卫生都是她管。后来你猜怎么,我被人告了,说我公司的项目打的是法律的擦边球,结果就打官司,罚我款,卖了房卖了车都不行,后来我就进监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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