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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經济法作为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应该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应用特色和能力本位,必须进行教学改革。教学改革主要体现在课程教学内容改革、讲授中突出重点,精读精讲、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完善考试考核制度几个方面,以提高教学效果。
关键词:经济法 案例教学法 专业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4(b)-0096-02
经济法作为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对广大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律知识,增强经济法制观念,提高应用所学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而高职教育主要培养应用型、技术型和实用型人才,其教学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与传统的普通高等教育是有区别的。为了全面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适应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并紧密结合专业培养的需要,有效地把经济法知识融入学生未来工作实践之中,笔者根据几年的摸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教学改革,以提高教学效果。
1 根据专业调整教学内容
在教学中,教材是教师传授知识的依据,所以好的教材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高职院校的教材应不同于传统教材,应该包括理论和实践两部份内容。同时由于每个专业对教材内容的需要不同以及学时的不同,教师应根据需要来调整内容。
一般的经济法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知识、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等法律制度。可以说包括的范围很广很杂。教师在教学中根据不同专业所需法律知识选取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对以上内容有增有减,在体系上有所突破。例如会计专业的学生,应当让他们了解会计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后果等。使他们在工作前就有忠于使命的责任感。所以会计法是他们必学的内容。于是就去掉了工业产权法,诉讼法,担保法,增加了会计法。而营销专业的学生会经常用到合同法的内容,而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需要知道更多的相关知识。这样就增加合同法的课时并增加了国际贸易法规,而减少工业产权法,会计法,担保法的学习。
针对不同专业选用不同的经济法体系和内容,使经济法更能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节约了教学资源,增强教学的实用性。
2 突出重点,精读精讲
经济法课程教学内较多、课时紧、任务紧,教师应该总揽全局,精心谋篇,提纲携领;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合理地分配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在阐述经济法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基础上,应把握大纲突出重点,讲清难点和疑点,并联系实际针对性地就某些问题进行精读精讲,而不宜就整个教材不分重点,逐章逐节系统讲述。例如,对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公司法、会计法要讲深讲透,精读精讲。对营销专业的学生,合同法,公司法要讲深讲透。
3 使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3.1 讲解、自学、讨论相结合
启发式教学的原则告诉我们,教师只有引导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我在经济法教学中,有的内容由教师来讲,有的内容由学生来自学,有的内容学生和教师共同讨论。学生的讨论和自学教师要给予引导,让他们围绕着重点进行讨论和学习。一般采用问题引导法,由教师根据教材内容设置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自学和讨论。这样的教学方法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思想,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又培养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
3.2 利用案例教学法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起来
案例教学是指在课堂讲授中,采用理论、案例、问题夹叙夹议的方式,即“以案说法”形式,在讲述相关具体法律制度前先以案例为引导,再以本节课要讲述内容为问题设问,最后以小结方式对核心问题分析总结,前后照应,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所学法律知识,体现边教、边练、边学的特色。案例教学第一要注意案例的精心选择,要选择典型的、能解释法律问题的、具有实用性的案例;第二要注重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把握案件关键点以及综合运用法律的各项规则的能力;第三要注意法律理论的讲解和阐释同等重要,只有理论与案例紧密结合,才能使理论变得生动活泼。例如在经济法的基本概念部分,我们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法,给学生打好理论基础。而在一些法律的应用上,我们设计了一些经济纠纷。比如说,我们就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有效这个问题设计案例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的知识、自己的想象力和分析思维能力,去分析解决,使学生在积极参与中,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掌握了所学的知识、提高了学习兴趣、达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3.3 组织模拟法庭
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模拟法庭是学生亲身感受审判程序、收集证据、书写法律文书、练习法庭辩论的最好方式,也是加强学生实务技能培训的重要方式,这种教学方式的特点是形象、直观,学生印象深刻。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步骤有四:一是确定案例。教师可以向学生提供案例或由学生自己选择案例。二是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由学生自愿选择角色或教师分配角色,然后分组讨论。三是诉讼文书的准备。在正式开庭前,学生应被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公诉词、证据目录和说明、辩护词、代理词等,有些文书应按法定程序(如起诉状、答辩状等)传递给对方。四是组成模拟法庭、模拟审判案件。五是教师点评、总结。在模拟法庭活动中,学生通过角色扮演,站在各自的立场上,据理力争,教师不再是单方面地传授知识,学生成为真正的课堂主角。模拟法庭教学不仅有利于学生把握复杂的客观现象与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掌握解决法律纠纷的程序要求,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的胆量和驾驭现场及相互配合的能力。
3.4 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方式教学
使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对于学生来说直观、生动,对于教师来讲可以节省板书时间。可以将每章的板书、典型案例等内容科学地融为一体,提高课堂授课效率,便于教师讲解和学生理解,增强授课感染力,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
4 完善考试考核制度
传统考试考核方式重理论、轻技能,重闭卷、轻开卷等不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不利于教师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效果的提高。完善考试制度可以从几方面着手。
(1)推行教、考分离,即任课教师只负责讲授课程,考试试卷由教研室统一命题或建立试题库,由计算机随机抽样组题,最后由教研室教师统一评卷,分析总结,实施规范化管理,以减少和杜绝考试考核中出现透题、漏题、感情分等问题,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开卷闭卷相结合、即时于经济法课程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等教学内容,按照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这些内容是学生必须较为准确掌握的内容,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较为规范对于经济法课程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核,由于闭卷受考试时间、卷面容量等限制,很难一概囊括,因而可通过选题、查阅资料、撰写相关经济法论文加以考核。
(3)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即经济法课程教学考核中要培养学生慎密逻辑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和较好的笔头写作能力,而这些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考核,仅仅依靠笔试不能完成。因而,对于笔试可以通过学期论文和期末笔卷来确定,口头和语言表达能力可以通过课堂提问、案例分析、立题辩论来完成,以培养学生随机应变分析问题的能力。
(4)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合。教学与考核两者相辅相成,考核应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符合教学连贯性和逻辑性的要求传统期末考试由于受时间、卷面容量的限制,很难全面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因而必须将平时考核与期末成绩相结合,根据两者比例评定最后成绩。平时成绩以平时考勤、课堂讨论、实践实习来确定,而对期末考试,由于其考核内容为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较为客观,宜采用标准化试卷,以减轻老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负担。
总之,经济法课程教学与考核过程的规范和科学是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根本保证。只有结合教学实际,不断探索和研究才能有所提高和不断进步,才能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以及高职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 沙永良.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存在问题及改革思路[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5).
[2] 施洋.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措施浅见[J].科技信息,2005(7).
关键词:经济法 案例教学法 专业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4(b)-0096-02
经济法作为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普遍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对广大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律知识,增强经济法制观念,提高应用所学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而高职教育主要培养应用型、技术型和实用型人才,其教学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与传统的普通高等教育是有区别的。为了全面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适应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并紧密结合专业培养的需要,有效地把经济法知识融入学生未来工作实践之中,笔者根据几年的摸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教学改革,以提高教学效果。
1 根据专业调整教学内容
在教学中,教材是教师传授知识的依据,所以好的教材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高职院校的教材应不同于传统教材,应该包括理论和实践两部份内容。同时由于每个专业对教材内容的需要不同以及学时的不同,教师应根据需要来调整内容。
一般的经济法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知识、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等法律制度。可以说包括的范围很广很杂。教师在教学中根据不同专业所需法律知识选取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对以上内容有增有减,在体系上有所突破。例如会计专业的学生,应当让他们了解会计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后果等。使他们在工作前就有忠于使命的责任感。所以会计法是他们必学的内容。于是就去掉了工业产权法,诉讼法,担保法,增加了会计法。而营销专业的学生会经常用到合同法的内容,而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需要知道更多的相关知识。这样就增加合同法的课时并增加了国际贸易法规,而减少工业产权法,会计法,担保法的学习。
针对不同专业选用不同的经济法体系和内容,使经济法更能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节约了教学资源,增强教学的实用性。
2 突出重点,精读精讲
经济法课程教学内较多、课时紧、任务紧,教师应该总揽全局,精心谋篇,提纲携领;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合理地分配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在阐述经济法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基础上,应把握大纲突出重点,讲清难点和疑点,并联系实际针对性地就某些问题进行精读精讲,而不宜就整个教材不分重点,逐章逐节系统讲述。例如,对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公司法、会计法要讲深讲透,精读精讲。对营销专业的学生,合同法,公司法要讲深讲透。
3 使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3.1 讲解、自学、讨论相结合
启发式教学的原则告诉我们,教师只有引导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我在经济法教学中,有的内容由教师来讲,有的内容由学生来自学,有的内容学生和教师共同讨论。学生的讨论和自学教师要给予引导,让他们围绕着重点进行讨论和学习。一般采用问题引导法,由教师根据教材内容设置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自学和讨论。这样的教学方法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思想,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又培养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
3.2 利用案例教学法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起来
案例教学是指在课堂讲授中,采用理论、案例、问题夹叙夹议的方式,即“以案说法”形式,在讲述相关具体法律制度前先以案例为引导,再以本节课要讲述内容为问题设问,最后以小结方式对核心问题分析总结,前后照应,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所学法律知识,体现边教、边练、边学的特色。案例教学第一要注意案例的精心选择,要选择典型的、能解释法律问题的、具有实用性的案例;第二要注重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把握案件关键点以及综合运用法律的各项规则的能力;第三要注意法律理论的讲解和阐释同等重要,只有理论与案例紧密结合,才能使理论变得生动活泼。例如在经济法的基本概念部分,我们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法,给学生打好理论基础。而在一些法律的应用上,我们设计了一些经济纠纷。比如说,我们就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有效这个问题设计案例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的知识、自己的想象力和分析思维能力,去分析解决,使学生在积极参与中,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掌握了所学的知识、提高了学习兴趣、达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3.3 组织模拟法庭
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模拟法庭是学生亲身感受审判程序、收集证据、书写法律文书、练习法庭辩论的最好方式,也是加强学生实务技能培训的重要方式,这种教学方式的特点是形象、直观,学生印象深刻。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步骤有四:一是确定案例。教师可以向学生提供案例或由学生自己选择案例。二是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由学生自愿选择角色或教师分配角色,然后分组讨论。三是诉讼文书的准备。在正式开庭前,学生应被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公诉词、证据目录和说明、辩护词、代理词等,有些文书应按法定程序(如起诉状、答辩状等)传递给对方。四是组成模拟法庭、模拟审判案件。五是教师点评、总结。在模拟法庭活动中,学生通过角色扮演,站在各自的立场上,据理力争,教师不再是单方面地传授知识,学生成为真正的课堂主角。模拟法庭教学不仅有利于学生把握复杂的客观现象与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掌握解决法律纠纷的程序要求,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的胆量和驾驭现场及相互配合的能力。
3.4 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方式教学
使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对于学生来说直观、生动,对于教师来讲可以节省板书时间。可以将每章的板书、典型案例等内容科学地融为一体,提高课堂授课效率,便于教师讲解和学生理解,增强授课感染力,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
4 完善考试考核制度
传统考试考核方式重理论、轻技能,重闭卷、轻开卷等不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不利于教师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效果的提高。完善考试制度可以从几方面着手。
(1)推行教、考分离,即任课教师只负责讲授课程,考试试卷由教研室统一命题或建立试题库,由计算机随机抽样组题,最后由教研室教师统一评卷,分析总结,实施规范化管理,以减少和杜绝考试考核中出现透题、漏题、感情分等问题,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开卷闭卷相结合、即时于经济法课程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等教学内容,按照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这些内容是学生必须较为准确掌握的内容,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较为规范对于经济法课程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核,由于闭卷受考试时间、卷面容量等限制,很难一概囊括,因而可通过选题、查阅资料、撰写相关经济法论文加以考核。
(3)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即经济法课程教学考核中要培养学生慎密逻辑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和较好的笔头写作能力,而这些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考核,仅仅依靠笔试不能完成。因而,对于笔试可以通过学期论文和期末笔卷来确定,口头和语言表达能力可以通过课堂提问、案例分析、立题辩论来完成,以培养学生随机应变分析问题的能力。
(4)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相合。教学与考核两者相辅相成,考核应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符合教学连贯性和逻辑性的要求传统期末考试由于受时间、卷面容量的限制,很难全面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因而必须将平时考核与期末成绩相结合,根据两者比例评定最后成绩。平时成绩以平时考勤、课堂讨论、实践实习来确定,而对期末考试,由于其考核内容为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较为客观,宜采用标准化试卷,以减轻老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负担。
总之,经济法课程教学与考核过程的规范和科学是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根本保证。只有结合教学实际,不断探索和研究才能有所提高和不断进步,才能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以及高职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 沙永良.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存在问题及改革思路[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5).
[2] 施洋.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措施浅见[J].科技信息,2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