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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是不同教育或培训体系下的产物,两种制度在其结构、依据和培养方式、培养目标等方面既有一定的区别,又互为联系与补充。二者在国家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均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高职高专院校秘书专业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融通必须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过程的高密度的有机结合,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融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