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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代对立的报应刑理论和预防理论的论争导致目的刑思想在世界范围内盛行,这为非刑罚化生成提供了理论基础,刑罚谦抑性、人道化理念和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把非刑罚化思想推向了成熟。非刑罚化从制度设置上就是指刑罚宣告的回避、刑罚执行的回避以及犯罪人的社会化处遇。但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领域长期以来对非刑罚化的存在持一种否定态度,因此,应该从犯罪结果的非刑罚化和刑罚执行的非刑罚化两个层面上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非刑罚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