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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医保中心发出通知,将在全省启用社会保障卡作为异地就医卡的介质,并逐步停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卡。通知规定,全省范围内已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符合申办省内异地就医条件的,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可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刷卡就医购药。据了解,福建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异地就医卡,各设区市也将根据本地区社保卡发放进度逐步停用异地就医卡,届时全省异地就医人员将统一使用社保卡进行异地刷卡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