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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垂管后,人员素质与繁重的监管执法任务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工商人员利用“案、费、证、照”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粗暴执法等问题屡屡出现。如何结合贵州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实际,省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形成了以抓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努力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制度、监督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市场监管执法。
一、加强思想教育,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要完成好市场监管执法的重任,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省局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培养造就高素质队伍的重要保障,从解决思想认识人手,在全系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每年中央、省、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召开后,局党组都要认真组织局党组会、局中心组学习会、部门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传达教育,认真开展讨论,达成共识。结合党风廉政总体要求,省局除作出具体安排,明确任务外,每年都要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各市、州、地局一把手、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参加,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部署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肩上,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按照中央、省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近几年来,在全系统开展了争创文明工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四个珍惜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等,坚持做到思想教育不放松,政治学习不间断,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腐倡廉认识,使大家自觉执行党中央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规范从政行为。
为使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省局采取多形式、全方位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2000年以来,省局每年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中纪委、中宣部、省纪委录制的先进典型事迹和反面典型事例录像,以及中央、省委组织的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览,并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接受传统教育、到监狱听取犯人现身说法接受反面警示教育。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参加中央和省举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法规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预防职务犯罪、家庭助廉等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近几年来,省局还在全系统开展了党风廉政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和文艺汇演。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局党组组织系统英模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开展到贫困山区访贫问苦、向贫困山区捐助活动和为贫困山区发展服务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
二、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责任意识
省局注重用党风廉政责任要求,激励和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省局到各地、县(市区)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抓责任分解落实。根据中央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局党组认真研究,拟订具体的责任目标,进行细致的量化分解,明确各级主管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实行“三级负责制”(县局对地区局负责、地区局对省局负责;内部处、科、股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即负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负责抓好对分管部门、工作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具体分解落实到各项任务中去。在班子考核中,党风廉政考核分数占年度目标考评总分数的30%,列入对各级班子的目标考评。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市、州、地局一把手、机关处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级局领导班子也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党风廉政规定和完成责任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在全系统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层层相约、人人有责的责任管理模式。三是加强责任监督检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领导班子和各地、州、市局班子成员下去检查工作和调研,都要注重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和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工作不落实,责任制履行不好,问题反映较多的单位,进行严肃批评,督促整改。省局每年组织检查组对履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出问题的,该扣分的扣分,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的取消,该给予纪律处分的严肃进行处分,决不袒护。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根据党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局对工商行政职能、执法行为以及人、财、物的管理,制定了60多项监督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
(一)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工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能,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分解归类,形成了“六公开、三分离、四项承诺”制度。“六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职责身份、监督举报公开:“三分离”:注册登记受理、审核、发照分离,市场监管定费、收费、管理分离,案件查处调查、核审、批准分离,“四承诺”:办理证照服务时限承诺,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承诺,工商人员违法违纪及时查处承诺,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用语承诺。通过新闻媒体、工商红盾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公开栏、办事服务手册等向社会公开,使工商的执法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去年全系统推行阳光收费定、缴、管工作,由工商代表、个体户代表、个协理事、人大代表、义务监督员实行五方订费,使工商收费行为更加透明、民主、公开、公正。为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省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行政投诉中心领导小组,对工商行政监督的13种行为在办事大厅和工商红盾网上公布,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二)坚持按干部人事制度办事,认真执行好《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2000年以来,省局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争上岗、考核考察、任前公示、任用试用期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推荐提名、考核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对推荐考察准备任用的县(市、区)局领导干部,必须征求当地党委政府部门意见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意见一致后,再报上一级局党组审批。省局对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班子届中考察、公务员考核录用、评先选优等工作中的监督,有效地防止了跑官要官和选拔任用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省局党组在处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开支、重大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上,坚持按议事规则办理,经过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00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下拨资金7000多万元用于各级局基建建设,各级局班子认真把关,集体研究决定,公开招投标和集体采购。截至目前,在已完工的基建项目中,尚未检查出领导干部有不廉洁的行为。省局机关对大项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全程监督。2003年修建省局综合业务用房,局党组书记不介入工程项目,由纪检组长和原机关党委书记和有关处室参加具体办理,受到干部职工好评。
四、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如何把工商手中的权力运用好,实现、维护、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局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注重加强党内外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
在党内监督上,一是发扬党内民主,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局党组在实施领导过程中,注意发扬党内民主,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党组书记、局长经常注意加强和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心通气,听取意见,班子成员主动支持配合“班长”的工作;党组研究重大问题时,凡是班子成员意见不统一的,党组不轻易作出决定,首先在班子成员中反复酝酿,意见达成比较接近时,再到党组会研究决定,一旦形成决定,大家齐心协力去办。二是完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和地区局党组每年按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纠问题,会后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处以上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三是加强诫勉谈话制度。省局对新提任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坚持进行任前谈话,打招呼、提要求、压责任。对群众有反映、问题不严重的领导干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诫勉教育,责令其尽快改正,随时提醒和警示领导干部避免犯错误。近两年来,局党组成员就对机关和系统领导班子调整,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亲自对9名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谈话打招呼50余人次,全系统对各级干部进行诫勉警示谈话达400余人次。
在党外,一是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04年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在干部职工中公开进行述职述廉,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测评,得到上级领导机关和群众的好评。去年省局党组又组织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在职工大会上开展述职述廉,现场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的责任意识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意识。二是主动征求党委、政府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积极做好支持、配合、协调当地党委政府部门的工作。省局班子成员和各地区班子成员下去检查工作,都要争取听一听当地党委、政府部门对工商部门的意见,注意协调和处理好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注意经常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管理对象中,征询对工商部门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工商存在的问题,增强了群众对工商权力的监督。三是积极开展家庭助廉和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发挥家庭在助廉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构建了组织、个人、家庭三位一体预防腐败防线。为加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局制订了《贵州省工商局2006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并订购了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发给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6月份,组织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了省纪委员、省宣传部、省检察院等六个单位在全省开展的《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移动通讯杯”知识竞赛活动,全系统90%以上的干部职工参加。
责任编辑 周晓萍
一、加强思想教育,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要完成好市场监管执法的重任,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省局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培养造就高素质队伍的重要保障,从解决思想认识人手,在全系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每年中央、省、国家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召开后,局党组都要认真组织局党组会、局中心组学习会、部门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传达教育,认真开展讨论,达成共识。结合党风廉政总体要求,省局除作出具体安排,明确任务外,每年都要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各市、州、地局一把手、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参加,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部署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肩上,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按照中央、省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近几年来,在全系统开展了争创文明工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四个珍惜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等,坚持做到思想教育不放松,政治学习不间断,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腐倡廉认识,使大家自觉执行党中央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规范从政行为。
为使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省局采取多形式、全方位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2000年以来,省局每年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中纪委、中宣部、省纪委录制的先进典型事迹和反面典型事例录像,以及中央、省委组织的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览,并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接受传统教育、到监狱听取犯人现身说法接受反面警示教育。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参加中央和省举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法规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预防职务犯罪、家庭助廉等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近几年来,省局还在全系统开展了党风廉政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和文艺汇演。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局党组组织系统英模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开展到贫困山区访贫问苦、向贫困山区捐助活动和为贫困山区发展服务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
二、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责任意识
省局注重用党风廉政责任要求,激励和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省局到各地、县(市区)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抓责任分解落实。根据中央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局党组认真研究,拟订具体的责任目标,进行细致的量化分解,明确各级主管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实行“三级负责制”(县局对地区局负责、地区局对省局负责;内部处、科、股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班子成员对“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即负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负责抓好对分管部门、工作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具体分解落实到各项任务中去。在班子考核中,党风廉政考核分数占年度目标考评总分数的30%,列入对各级班子的目标考评。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市、州、地局一把手、机关处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各级局领导班子也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党风廉政规定和完成责任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在全系统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层层相约、人人有责的责任管理模式。三是加强责任监督检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领导班子和各地、州、市局班子成员下去检查工作和调研,都要注重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和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工作不落实,责任制履行不好,问题反映较多的单位,进行严肃批评,督促整改。省局每年组织检查组对履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出问题的,该扣分的扣分,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的取消,该给予纪律处分的严肃进行处分,决不袒护。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根据党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局对工商行政职能、执法行为以及人、财、物的管理,制定了60多项监督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
(一)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工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能,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分解归类,形成了“六公开、三分离、四项承诺”制度。“六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职责身份、监督举报公开:“三分离”:注册登记受理、审核、发照分离,市场监管定费、收费、管理分离,案件查处调查、核审、批准分离,“四承诺”:办理证照服务时限承诺,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承诺,工商人员违法违纪及时查处承诺,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用语承诺。通过新闻媒体、工商红盾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公开栏、办事服务手册等向社会公开,使工商的执法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去年全系统推行阳光收费定、缴、管工作,由工商代表、个体户代表、个协理事、人大代表、义务监督员实行五方订费,使工商收费行为更加透明、民主、公开、公正。为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省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行政投诉中心领导小组,对工商行政监督的13种行为在办事大厅和工商红盾网上公布,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二)坚持按干部人事制度办事,认真执行好《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2000年以来,省局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争上岗、考核考察、任前公示、任用试用期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推荐提名、考核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对推荐考察准备任用的县(市、区)局领导干部,必须征求当地党委政府部门意见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意见一致后,再报上一级局党组审批。省局对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班子届中考察、公务员考核录用、评先选优等工作中的监督,有效地防止了跑官要官和选拔任用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省局党组在处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开支、重大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上,坚持按议事规则办理,经过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00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下拨资金7000多万元用于各级局基建建设,各级局班子认真把关,集体研究决定,公开招投标和集体采购。截至目前,在已完工的基建项目中,尚未检查出领导干部有不廉洁的行为。省局机关对大项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全程监督。2003年修建省局综合业务用房,局党组书记不介入工程项目,由纪检组长和原机关党委书记和有关处室参加具体办理,受到干部职工好评。
四、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如何把工商手中的权力运用好,实现、维护、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局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注重加强党内外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
在党内监督上,一是发扬党内民主,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氛围。局党组在实施领导过程中,注意发扬党内民主,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党组书记、局长经常注意加强和班子成员之间的交心通气,听取意见,班子成员主动支持配合“班长”的工作;党组研究重大问题时,凡是班子成员意见不统一的,党组不轻易作出决定,首先在班子成员中反复酝酿,意见达成比较接近时,再到党组会研究决定,一旦形成决定,大家齐心协力去办。二是完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和地区局党组每年按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查纠问题,会后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处以上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三是加强诫勉谈话制度。省局对新提任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坚持进行任前谈话,打招呼、提要求、压责任。对群众有反映、问题不严重的领导干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诫勉教育,责令其尽快改正,随时提醒和警示领导干部避免犯错误。近两年来,局党组成员就对机关和系统领导班子调整,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亲自对9名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谈话打招呼50余人次,全系统对各级干部进行诫勉警示谈话达400余人次。
在党外,一是开展述职述廉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04年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在干部职工中公开进行述职述廉,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测评,得到上级领导机关和群众的好评。去年省局党组又组织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在职工大会上开展述职述廉,现场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的责任意识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意识。二是主动征求党委、政府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积极做好支持、配合、协调当地党委政府部门的工作。省局班子成员和各地区班子成员下去检查工作,都要争取听一听当地党委、政府部门对工商部门的意见,注意协调和处理好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注意经常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管理对象中,征询对工商部门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工商存在的问题,增强了群众对工商权力的监督。三是积极开展家庭助廉和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发挥家庭在助廉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构建了组织、个人、家庭三位一体预防腐败防线。为加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局制订了《贵州省工商局2006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并订购了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发给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6月份,组织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了省纪委员、省宣传部、省检察院等六个单位在全省开展的《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移动通讯杯”知识竞赛活动,全系统90%以上的干部职工参加。
责任编辑 周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