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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介绍了江苏省如皋市农村“三大合作”的发展情况、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当地开展农村“三大合作”的措施,以期为农村“三大合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 农村“三大合作”;实践;启示;江苏如皋
中图分类号 F321.4;F327.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08)22-0319-02
近年来,如皋市积极探索以农村“三大合作”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农村“三大合作”正逐步成为农民创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实践证明,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改革,对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如皋市农村“三大合作”发展的基本情况
1.1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全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82家,合作组织成员35 085人。其中按合作社法登记设立的专业合作社270家,社员29 200人,专业协会12家,会员5 885人。带动非成员农户103 928户,成员出资总额14315万元,2007年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7.98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4.9亿元,培训社员12.5万人次,总收入11.37亿元,盈余1.67亿元。
1.2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扎实发展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动,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全市已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68个(占总村数的51%)、入股农户40 853户、入股土地面积5 768.8hm2。
1.3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稳步发展
全市已建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35个,涉及183组,入股农户8 637个,量化经营性净资产12 417.51万元,其中:个人股1.2亿元、劳动贡献股185.63万元、集体股216.65万元。
2如皋市农村“三大合作”发展取得的成效
2.1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通过典型示范、政策推动,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区域和农业产业体系,全市形成了以如城为核心的1.07万公顷花卉苗木生产基地;以搬经、桃园、九华、石庄、磨头、袁桥等镇为主的0.67万公顷外向型果蔬生产基地;以高明、雪岸、柴湾等镇为主的0.80万公顷优质桑茧生产基地;以白蒲、丁堰等镇为主的年饲养12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以搬经、袁桥等镇为主的年饲养1 500万羽优质黄鸡生产基地;以白蒲、长江、九华等镇为主的4万公顷优质油米生产基地。
2.2巩固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发展农村“三大合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探索和发展集体经济找到了新路。尤其是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集体存量资产量化给农民,非但没有削弱集体经济,反而通过股份量化使农民直接参与管理,规范了二次分配,保障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确保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的稳步发展。如城镇红星社区股份合作社成立后,通过整合资源、盘活资产、优化环境、招商引资等措施引进4家企业,为村域经济循序渐进式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1年多的运行,该股份合作社集体积累已由成立时的460.39万元增加到目前的656万元,增幅达42.49%,为进一步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增添了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2.3推动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很难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相适应,难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可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发挥规模优势,共同抵御各类风险。目前,如皋市已有3万多农户加入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改变了以前单打独斗闯市场的局面,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如皋市惠华禽业专业合作社成立后,通过一系列措施把社员组织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合作社统一为社员采购优质苗鸡,供应社员饲料和兽药,到年底结算时对社员二次返还。同时,合作社开辟了苏锡沪通等销售服务窗口,实现产销对接,减少了社员的市场风险,致富了一方百姓,加快了小康进程。
2.4实现了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合作社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的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极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如皋市仅合作社的农产品注册商标就有25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16个。如皋市利农优质生猪专业合作社通过优良品种引进和标准化的生产技术示范,社员的生猪保护收购价格比其他农户饲养的生猪价格高1.2元/kg,每头猪多收入130元左右,合作社社员养猪规模从成立之初的15 000头发展到现在的56 700头。
2.5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使农民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收益,让农民获得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石庄镇益扬果蔬专业合作社以南通光远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带动642户农民种植蔬菜100hm2,2007年实现销售额253万元,盈余15.78万元返还社员,户均238元。如城镇钱长村建立的孙庄草坪专业合作社带动892户农户,种植草坪173.8hm2、花木80hm2,户均收入30 000多元,同时还带动了全村三产的发展,使得全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2 000多元增长到2007年的8 000多元,由原来的帮扶村变为现在全市的小康示范村,并辐射到周边镇村,带动一大批农户通过种植草坪脱贫致富。
3如皋市农村“三大合作”发展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3.1加强规划引导,促进农村“三大合作”有序发展
如皋市委、市政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三大合作”发展规划。其目标是到“十一五”末,全市332个村(居)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社,土地股份合作社每村1个以上,人均净资产达到2 000元的村全部建成社区股份合作社,参加农村“三大合作”组织的农户达20万户以上,加入农村“三大合作”组织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50%以上。通过规划制定,引导各镇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合作组织促进主导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社”、“一镇一业”的农村经济发展新格局。
3.2强化组织推进,促进农村“三大合作”快速发展
农村“三大合作”改革是农村经营体制与组织制度的一种创新,是构建农民创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其本身缺乏强大的利益支撑和驱动,凭其自然发展,改革难以快速推进。因此,必须建立组织推进机制,强化行政推动,才能促其迅猛发展。如皋市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之所以发展迅速,就得益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专门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了考核和督查机制。
3.3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农村“三大合作”规范发展
发展农村“三大合作”要从实际出发,将推进农村“三大合作”与发展高效规模农业、缓解新农村建设用地矛盾、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不失时机地强势推进,又要防止只重数量,不顾质量。为了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每个合作社必须达到3.33hm2以上,带动农户300户或发展基地20hm2以上,同时积极要求创建“四有”合作社,力争有30%以上的合作社达到“四有”要求。不断强化宣传发动,加强培训辅导,指导农村“三大合作”发展,邀请农林、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领导及业务骨干对农村“三大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已培训12批次,参加培训人数2 000多人。
3.4构筑服务平台,促进农村“三大合作”健康发展
农村“三大合作”组织由于自身素质规模的限制,获得信息和服务的渠道狭窄,要通过加快公共政策、土地流转信息、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资金扶持、会计核算、信贷等方面的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促其健康发展。
关键词 农村“三大合作”;实践;启示;江苏如皋
中图分类号 F321.4;F327.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08)22-0319-02
近年来,如皋市积极探索以农村“三大合作”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农村“三大合作”正逐步成为农民创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实践证明,推进农村“三大合作”改革,对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如皋市农村“三大合作”发展的基本情况
1.1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全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82家,合作组织成员35 085人。其中按合作社法登记设立的专业合作社270家,社员29 200人,专业协会12家,会员5 885人。带动非成员农户103 928户,成员出资总额14315万元,2007年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7.98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4.9亿元,培训社员12.5万人次,总收入11.37亿元,盈余1.67亿元。
1.2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扎实发展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动,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全市已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68个(占总村数的51%)、入股农户40 853户、入股土地面积5 768.8hm2。
1.3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稳步发展
全市已建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35个,涉及183组,入股农户8 637个,量化经营性净资产12 417.51万元,其中:个人股1.2亿元、劳动贡献股185.63万元、集体股216.65万元。
2如皋市农村“三大合作”发展取得的成效
2.1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通过典型示范、政策推动,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区域和农业产业体系,全市形成了以如城为核心的1.07万公顷花卉苗木生产基地;以搬经、桃园、九华、石庄、磨头、袁桥等镇为主的0.67万公顷外向型果蔬生产基地;以高明、雪岸、柴湾等镇为主的0.80万公顷优质桑茧生产基地;以白蒲、丁堰等镇为主的年饲养12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以搬经、袁桥等镇为主的年饲养1 500万羽优质黄鸡生产基地;以白蒲、长江、九华等镇为主的4万公顷优质油米生产基地。
2.2巩固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发展农村“三大合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探索和发展集体经济找到了新路。尤其是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把集体存量资产量化给农民,非但没有削弱集体经济,反而通过股份量化使农民直接参与管理,规范了二次分配,保障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确保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的稳步发展。如城镇红星社区股份合作社成立后,通过整合资源、盘活资产、优化环境、招商引资等措施引进4家企业,为村域经济循序渐进式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1年多的运行,该股份合作社集体积累已由成立时的460.39万元增加到目前的656万元,增幅达42.49%,为进一步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增添了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2.3推动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很难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相适应,难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可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发挥规模优势,共同抵御各类风险。目前,如皋市已有3万多农户加入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改变了以前单打独斗闯市场的局面,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如皋市惠华禽业专业合作社成立后,通过一系列措施把社员组织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合作社统一为社员采购优质苗鸡,供应社员饲料和兽药,到年底结算时对社员二次返还。同时,合作社开辟了苏锡沪通等销售服务窗口,实现产销对接,减少了社员的市场风险,致富了一方百姓,加快了小康进程。
2.4实现了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合作社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的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极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如皋市仅合作社的农产品注册商标就有25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16个。如皋市利农优质生猪专业合作社通过优良品种引进和标准化的生产技术示范,社员的生猪保护收购价格比其他农户饲养的生猪价格高1.2元/kg,每头猪多收入130元左右,合作社社员养猪规模从成立之初的15 000头发展到现在的56 700头。
2.5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使农民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的收益,让农民获得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石庄镇益扬果蔬专业合作社以南通光远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带动642户农民种植蔬菜100hm2,2007年实现销售额253万元,盈余15.78万元返还社员,户均238元。如城镇钱长村建立的孙庄草坪专业合作社带动892户农户,种植草坪173.8hm2、花木80hm2,户均收入30 000多元,同时还带动了全村三产的发展,使得全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2 000多元增长到2007年的8 000多元,由原来的帮扶村变为现在全市的小康示范村,并辐射到周边镇村,带动一大批农户通过种植草坪脱贫致富。
3如皋市农村“三大合作”发展的主要做法和体会
3.1加强规划引导,促进农村“三大合作”有序发展
如皋市委、市政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三大合作”发展规划。其目标是到“十一五”末,全市332个村(居)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社,土地股份合作社每村1个以上,人均净资产达到2 000元的村全部建成社区股份合作社,参加农村“三大合作”组织的农户达20万户以上,加入农村“三大合作”组织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50%以上。通过规划制定,引导各镇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合作组织促进主导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社”、“一镇一业”的农村经济发展新格局。
3.2强化组织推进,促进农村“三大合作”快速发展
农村“三大合作”改革是农村经营体制与组织制度的一种创新,是构建农民创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平台。其本身缺乏强大的利益支撑和驱动,凭其自然发展,改革难以快速推进。因此,必须建立组织推进机制,强化行政推动,才能促其迅猛发展。如皋市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之所以发展迅速,就得益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专门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了考核和督查机制。
3.3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农村“三大合作”规范发展
发展农村“三大合作”要从实际出发,将推进农村“三大合作”与发展高效规模农业、缓解新农村建设用地矛盾、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不失时机地强势推进,又要防止只重数量,不顾质量。为了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每个合作社必须达到3.33hm2以上,带动农户300户或发展基地20hm2以上,同时积极要求创建“四有”合作社,力争有30%以上的合作社达到“四有”要求。不断强化宣传发动,加强培训辅导,指导农村“三大合作”发展,邀请农林、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领导及业务骨干对农村“三大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已培训12批次,参加培训人数2 000多人。
3.4构筑服务平台,促进农村“三大合作”健康发展
农村“三大合作”组织由于自身素质规模的限制,获得信息和服务的渠道狭窄,要通过加快公共政策、土地流转信息、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资金扶持、会计核算、信贷等方面的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促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