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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受到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的双重影响,因而城市体系具有与其他区域不同的特殊性。清代前中期,西藏城市主要分为前藏、后藏、阿里、康藏四大区域,并初步形成了以拉萨为中心,以日喀则、昌都、噶大克为次中心,各宗所治为第三层级的区域城市体系。西藏城市体系的空间分布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城市多集中于河谷地区,二是城市与城市之间距离甚远,多沿陆路交通线分布,为交通要道的节点和商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