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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行依法治国作为战略目标,标志着当代中国进入法治建设历史新时期。德国著名思想家歌德曾说:“能给社会带来安定的是法律和礼貌这两个力量。”可见,我国实行依法治国需要将“礼治”与“法治”融合。文章旨在分析“礼治”产生的社会性原因,以及“礼治”对“法治”产生的影响,同时结合我国改革事业进入深水期,发展进入攻坚期等新时期国情实际,法治建设必要性,以及基于“礼治”与“法治”两种社会治理手段的融合,探讨新时期实现依法治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