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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规模迅速扩大,保险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日益加剧,一些保险企业借助他人优势或有关行政部门联合实施强制保险.比如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银行联合强制贷款人购买不必要的保险;与医院联合强制病人购买保险;与教育部门联合强制学生购买平安保险或意外事故险;与交警、民航等部门强制用户购买不必要的保险等等.为拉客户、抢业务,保险公司利用国家允许其在实收保费的8%以内支付保险手续费的这一政策,用多种不正当手段支付高出国家政策规定数倍的代理手续费.有的高达保费收入的25%,甚至30%;有的虽未超过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