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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尽管各地的改革探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法律制度缺失、法治功能弱化及法治化程度偏低等客观原因阻碍了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的拓展与规范;购买领域相对狭窄且项目数量较少,购买规模相对偏小且资金投入不足,政府购买裁量权滥用并出现执行走样等阻滞因素亟待破解。因此,提高法治化水平是拓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