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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国种业在体制与运行方式上发生了质的变化,无论是种子科研单位还是经营单位,都在各显其能,为自身的出路和发展而努力,以质量求得生存。在这种形势下,为了有品种独占市场,有的投入了大量的科研经费研究开发新品种,有的购买销售权,有的争取代理权。无论生产者还是经营者都非常重视种子的质量和品质.农民用上高质量的种子后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