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紧随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而发展,并在不同历史阶段,反映出工商部门市场管理不同阶段的历史使命。本文主要以上海郊区农村、农业、农民和郊区城镇居民日常生活最为紧密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集贸市场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回顾总结三十年历史经验,分析面临的问题及原因,探讨关注民生大背景下,进一步促进农村消费品市场和谐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 消费品市场 管理 发展
一、三十年来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及启示
上海郊区现有七区一县,户籍人口480多万,约占全市35%:土地面积约590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93%。三十年来,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紧随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而发展,并在不同历史阶段,体现着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制度特点,反映出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管理不同阶段的历史使命。
(一)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
1、恢复阶段。集贸市场是我国农村几千年来传统的商品交易形式,庙会、物资交流会和展销会是农村消费品季节性交易的主要场所。但是,从1963年至“文革”期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对集贸市场经营范围、价格等严格限制,如不准长途贩运农副产品,只准农民出售自产有余的农副产品,严禁出售自产的粮油制品,等等。在市场管理方面,集贸市场更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受到冲击而逐渐萎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农村以农贸市场为主的消费品市场迎来了艳阳天。1979年1月,上海首先在闵行、吴淞等区的市郊结合部,恢复和建立了22个露天的农副产品集贸市场。1980年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逐渐放宽集市贸易管理政策。同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把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场地列入城市规划的通知》;1981年5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工商局发布了《上海市农副产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集贸市场统一归口各区县工商局领导和管理。
农村土地制度联产承包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改变“沿街设市、人随货走”交易条件,为农民提供固定交易场所的责任,历史地落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上。改革开放是一个艰难的发展过程,这也反映在市场管理上,如对上市品种,各省市有不同规定。上海金山县枫泾镇与浙江某乡镇一座小石桥之隔,桥西浙江省允许农民出售大米,到桥东上海市就不允许。直到1983年后政策才开始放宽,集贸市场迅速发展。上海远郊奉贤县1978年仅有县城南桥等几处简陋的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到1984年已发展到14处,年成交额787万余元,是1980年的2.64倍。
2、发展和规范阶段。1992年1月,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人们思想大解放。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社会主义价值观,集贸市场进入大发展阶段。在市场管理方面,打破了地区封锁,放宽粮食、猪肉等交易政策,促进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大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
3、规范改革阶段。集贸市场坚持“你无我有,你有我鲜,你鲜我廉,你廉我转”的竞争策略,工商部门“管办脱钩”,完成了培育市场的历史使命。各类消费品市场产权清晰,并随交通建设和产业布局调整应运而生,业态提升、结构变化,连锁加盟经营、大型超市、物流配送、网上经营等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对周边辐射,推动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升级换代,促进了城乡商品流通。
(二)市场监管实践之历史经验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市场发展的先决条件。改革开放初期,工商部门及时转变观念,因地制宜建设和管理集贸市场,把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发展作为管理的目的,顺应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应了改革开放的需要,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熟悉市场调节规律的先行者。本世纪初,实行“办管脱钩”,又一次适应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
2、发挥区域优势,先发展后规范,是市场监管的主要方法。消费品市场开放后,面临“繁荣与市容”的矛盾。那时,工商部门认识到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副产品出路及城镇知青就业的重要途径,顶住压力,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市场,逐步规范,适应了区域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需要。
3、地方政府重视,是搞好市场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几年,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抓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地下食品加工点整治等,促进了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4、改革监管方式,是市场发展的必要措施。三十年来,我们不断改革监管方式,市场监管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初期以“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方针为指导,严厉打击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和欺行霸市等违法活动,维护了市场秩序。从驻场制改为巡查制、市场统查制改为分类监管制,建立了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普遍提高了交易商品的质量,促使商品交易秩序日趋良好,推动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大发展。
二、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管理面临的挑战及原因分析
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困扰着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
(一)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等商品质量问题比较严重,而基层工商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一方面,上海郊区农村大量土地征用,年轻人进城,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住房、轿车等大额消费品需求提升,使农村日用消费品购买力下降:另一方面,外来人员急剧增加,低档次消费需求持续旺盛,使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具有很大的生存空间。据统计,上海市已有400多万名农民工,由于上海郊区农村居住、从业等生存成本相对较低,因而大量文化素质低、经营或从业能力差者,主要集聚在郊区农村,从而大大加剧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地域广阔、管理力量薄弱的矛盾。如工商奉贤分局工商所平均每个干部管辖5.8平方公里、500多个市场主体(不含无照经营)。
(二)无照经营严重
失地农民和每年新增劳动力,给就业带来很大压力。农民集资造房产权证问题、“居改非”等经营场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助长了无照经营的蔓延,并与有照经营者形成不公平竞争,给集贸市场管理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
(三)集贸市场“办管脱钩”后,双重经营层面和双重经营主体,给市场监管带来新的困难
当前,市场内各个独立的经营者是一层,整个市场的经营者是另一层:前者经营商品,后者经营市场。两者极易结成利益联盟。集贸市场是体现市场秩序最敏感、最直接、最充分的地方,最需要规范管理。但是,市场管理法规与监管理念未能与时俱进,我国集贸市场最高级别的专门法律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暂行条例》一直暂行了25年,在执行层面处理集贸市场内 违规经营以及解决社会上无照经营的政策、措施,基本上还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思维模式和方法手段。
(四)消费品市场业态提升、结构变化。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新要求
在新的市场业态中,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呈现出形式多样化、手段智能化、区域全球化等特点。而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健全,对经营者诚信意识缺失制约不够,从而给市场监管带来严重挑战。
三、完善农村消费品市场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当前,实现社会和谐、关注民生,成为中国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的目标和发展战略。鉴于上海郊区农村尚处在城郊农业向都市农业转型的初级阶段,虽消费增长幅度高于上海中心城区,但消费层次和从业人员素质,从中心城区到郊区中心城镇再到乡村逐级递减的特征,提出四点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依法关注民生
1、确立市场监管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理念。面对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改革,我们应该像改革开放初期,对待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发展市场那样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才能大有作为。上海郊区农村经济处在转型过程之中。从责任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产品视角看,支持农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来重点突破,是郊区工商应有的市场管理新理念,实现从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人向促进其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能力的转变。在合同、商标、广告等方面,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等多方面的服务。
2、确立市场管理与疏导无照经营、促进就业相结合的理念。在建立和谐社会和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无照经营问题,应该把握好“二八”与“八二”的疏导比例关系。制定政策措施应立足能解决80%的无照经营,逐步实现有序可控,做到“堵疏结合”。
3、确立市场管理与落实十七大精神,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相结合的理念。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坚持平等保护物权的新理念,是增加民众财产性收入的一个重要导向,为我们破解农村宅基地房屋和农村集资建造商铺工商注册登记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需要我们拿出改革开放初期支持个私经济发展的精神,主动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又如,在整治无照经营中,建议地方政府支持无业青年网上经营。它与改革开放初期引导年轻人进集贸市场经营相似,也是一条“民间自救”、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捷径,应允许先经营后政策规范。
(二)加强法治化建设,努力完善消费品市场管理法规
2007年7月公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了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应当承担的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和监督管理责任,并对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这为我们加强集贸市场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据此实行的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虽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好方法,但从实践的效果看,突击整治可以,长期坚持很难。虽然《特别规定》对市场开办者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责任规定,但在实践中不能很好执行。往往在突击整治时,工商干部很着急,只能帮助经营者书写进货台账,大部分市场开办者和商品经营者积极性不高。应以落实《特别规定》为契机,抓紧制订消费品市场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消费品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消费品市场监管机制
1、积极探索直接管理为主变为间接管理为主的管理方法。美国劳工部根除服装行业中的血汗工厂案例,将800个执法人员负责650万个工厂车间的劳动执法工作,通过创新,改为间接管理40家以上的制造商、200家以上的零售商,有效地控制了侵犯劳工权益的风险。以奉贤区为例,如能借鉴上述经验,依据《特别规定》,运用契约和行政双重管理手段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管理理念,积极探索从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直接管到个体经营者为主,转向以管理市场经营者为主,尝试场内经营者由市场举办者负责登记管理,涉及行政处罚的报告工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监管重点从3000经营户转到57个消费品市场举办者身上,这样可逐步建立风险可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从而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能。
2、探索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注重事前规范的监管方式。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核心职能是反不正当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三十年市场监管实践证明,市场监管执法是他律与自律的结合,他律仅仅在针对少数人时才有效。创新监管方式,由运动式、突击性监管,切实转向长效管理,必须十分注重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比如:加大工商行政指导力度,引导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建立信誉赔偿制度,积极推广使用“进场经营合同”等示范文本,加强红盾维权联络站建设等。同时,积极建议各级政府合理规划市场选址等,为市场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3、加强12315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相结合。加强和促进农村消费品市场健康发展,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利益问题之一。新时期维护流通领域食品消费安全的重任又历史地落到工商部门肩上。在加强12315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过程中,更要重视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如努力推行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运用“能人所不能”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通过12315系统,将零星、分散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加以汇总、整合和分析研究,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和对相对人告诫、处罚。主动与食药局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对涉及食品安全等违法经营者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体系,使其增大失信的成本。
(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三十年市场监管实践证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市场发展与管理的保证。不同的历史阶段对队伍素质有不同的要求。从提高农村消费品市场监管的有效性考虑,工商干部既要了解“三农”,熟悉消费品市场,具有很强的关注民生意识;又要有市场管理新知识、新理念和新技能,才能适应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的创新,推进消费品市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因此要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
关键词:农村 消费品市场 管理 发展
一、三十年来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及启示
上海郊区现有七区一县,户籍人口480多万,约占全市35%:土地面积约590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93%。三十年来,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紧随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而发展,并在不同历史阶段,体现着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制度特点,反映出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管理不同阶段的历史使命。
(一)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
1、恢复阶段。集贸市场是我国农村几千年来传统的商品交易形式,庙会、物资交流会和展销会是农村消费品季节性交易的主要场所。但是,从1963年至“文革”期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对集贸市场经营范围、价格等严格限制,如不准长途贩运农副产品,只准农民出售自产有余的农副产品,严禁出售自产的粮油制品,等等。在市场管理方面,集贸市场更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受到冲击而逐渐萎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农村以农贸市场为主的消费品市场迎来了艳阳天。1979年1月,上海首先在闵行、吴淞等区的市郊结合部,恢复和建立了22个露天的农副产品集贸市场。1980年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逐渐放宽集市贸易管理政策。同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把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场地列入城市规划的通知》;1981年5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工商局发布了《上海市农副产品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集贸市场统一归口各区县工商局领导和管理。
农村土地制度联产承包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改变“沿街设市、人随货走”交易条件,为农民提供固定交易场所的责任,历史地落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上。改革开放是一个艰难的发展过程,这也反映在市场管理上,如对上市品种,各省市有不同规定。上海金山县枫泾镇与浙江某乡镇一座小石桥之隔,桥西浙江省允许农民出售大米,到桥东上海市就不允许。直到1983年后政策才开始放宽,集贸市场迅速发展。上海远郊奉贤县1978年仅有县城南桥等几处简陋的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到1984年已发展到14处,年成交额787万余元,是1980年的2.64倍。
2、发展和规范阶段。1992年1月,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人们思想大解放。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社会主义价值观,集贸市场进入大发展阶段。在市场管理方面,打破了地区封锁,放宽粮食、猪肉等交易政策,促进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大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
3、规范改革阶段。集贸市场坚持“你无我有,你有我鲜,你鲜我廉,你廉我转”的竞争策略,工商部门“管办脱钩”,完成了培育市场的历史使命。各类消费品市场产权清晰,并随交通建设和产业布局调整应运而生,业态提升、结构变化,连锁加盟经营、大型超市、物流配送、网上经营等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对周边辐射,推动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升级换代,促进了城乡商品流通。
(二)市场监管实践之历史经验
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市场发展的先决条件。改革开放初期,工商部门及时转变观念,因地制宜建设和管理集贸市场,把促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发展作为管理的目的,顺应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应了改革开放的需要,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熟悉市场调节规律的先行者。本世纪初,实行“办管脱钩”,又一次适应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
2、发挥区域优势,先发展后规范,是市场监管的主要方法。消费品市场开放后,面临“繁荣与市容”的矛盾。那时,工商部门认识到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副产品出路及城镇知青就业的重要途径,顶住压力,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市场,逐步规范,适应了区域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需要。
3、地方政府重视,是搞好市场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几年,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抓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地下食品加工点整治等,促进了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4、改革监管方式,是市场发展的必要措施。三十年来,我们不断改革监管方式,市场监管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初期以“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方针为指导,严厉打击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和欺行霸市等违法活动,维护了市场秩序。从驻场制改为巡查制、市场统查制改为分类监管制,建立了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普遍提高了交易商品的质量,促使商品交易秩序日趋良好,推动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大发展。
二、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管理面临的挑战及原因分析
上海郊区农村消费品市场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困扰着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
(一)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等商品质量问题比较严重,而基层工商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一方面,上海郊区农村大量土地征用,年轻人进城,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住房、轿车等大额消费品需求提升,使农村日用消费品购买力下降:另一方面,外来人员急剧增加,低档次消费需求持续旺盛,使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具有很大的生存空间。据统计,上海市已有400多万名农民工,由于上海郊区农村居住、从业等生存成本相对较低,因而大量文化素质低、经营或从业能力差者,主要集聚在郊区农村,从而大大加剧了农村消费品市场地域广阔、管理力量薄弱的矛盾。如工商奉贤分局工商所平均每个干部管辖5.8平方公里、500多个市场主体(不含无照经营)。
(二)无照经营严重
失地农民和每年新增劳动力,给就业带来很大压力。农民集资造房产权证问题、“居改非”等经营场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助长了无照经营的蔓延,并与有照经营者形成不公平竞争,给集贸市场管理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
(三)集贸市场“办管脱钩”后,双重经营层面和双重经营主体,给市场监管带来新的困难
当前,市场内各个独立的经营者是一层,整个市场的经营者是另一层:前者经营商品,后者经营市场。两者极易结成利益联盟。集贸市场是体现市场秩序最敏感、最直接、最充分的地方,最需要规范管理。但是,市场管理法规与监管理念未能与时俱进,我国集贸市场最高级别的专门法律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暂行条例》一直暂行了25年,在执行层面处理集贸市场内 违规经营以及解决社会上无照经营的政策、措施,基本上还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思维模式和方法手段。
(四)消费品市场业态提升、结构变化。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新要求
在新的市场业态中,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呈现出形式多样化、手段智能化、区域全球化等特点。而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健全,对经营者诚信意识缺失制约不够,从而给市场监管带来严重挑战。
三、完善农村消费品市场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当前,实现社会和谐、关注民生,成为中国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的目标和发展战略。鉴于上海郊区农村尚处在城郊农业向都市农业转型的初级阶段,虽消费增长幅度高于上海中心城区,但消费层次和从业人员素质,从中心城区到郊区中心城镇再到乡村逐级递减的特征,提出四点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依法关注民生
1、确立市场监管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理念。面对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改革,我们应该像改革开放初期,对待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发展市场那样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才能大有作为。上海郊区农村经济处在转型过程之中。从责任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产品视角看,支持农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来重点突破,是郊区工商应有的市场管理新理念,实现从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人向促进其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能力的转变。在合同、商标、广告等方面,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等多方面的服务。
2、确立市场管理与疏导无照经营、促进就业相结合的理念。在建立和谐社会和关注民生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无照经营问题,应该把握好“二八”与“八二”的疏导比例关系。制定政策措施应立足能解决80%的无照经营,逐步实现有序可控,做到“堵疏结合”。
3、确立市场管理与落实十七大精神,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相结合的理念。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坚持平等保护物权的新理念,是增加民众财产性收入的一个重要导向,为我们破解农村宅基地房屋和农村集资建造商铺工商注册登记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需要我们拿出改革开放初期支持个私经济发展的精神,主动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又如,在整治无照经营中,建议地方政府支持无业青年网上经营。它与改革开放初期引导年轻人进集贸市场经营相似,也是一条“民间自救”、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捷径,应允许先经营后政策规范。
(二)加强法治化建设,努力完善消费品市场管理法规
2007年7月公布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了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企业、产品经营柜台出租企业:产品展销会的举办企业,应当承担的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和监督管理责任,并对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这为我们加强集贸市场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据此实行的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虽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好方法,但从实践的效果看,突击整治可以,长期坚持很难。虽然《特别规定》对市场开办者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责任规定,但在实践中不能很好执行。往往在突击整治时,工商干部很着急,只能帮助经营者书写进货台账,大部分市场开办者和商品经营者积极性不高。应以落实《特别规定》为契机,抓紧制订消费品市场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消费品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建设。
(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消费品市场监管机制
1、积极探索直接管理为主变为间接管理为主的管理方法。美国劳工部根除服装行业中的血汗工厂案例,将800个执法人员负责650万个工厂车间的劳动执法工作,通过创新,改为间接管理40家以上的制造商、200家以上的零售商,有效地控制了侵犯劳工权益的风险。以奉贤区为例,如能借鉴上述经验,依据《特别规定》,运用契约和行政双重管理手段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管理理念,积极探索从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直接管到个体经营者为主,转向以管理市场经营者为主,尝试场内经营者由市场举办者负责登记管理,涉及行政处罚的报告工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监管重点从3000经营户转到57个消费品市场举办者身上,这样可逐步建立风险可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从而大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能。
2、探索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注重事前规范的监管方式。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核心职能是反不正当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三十年市场监管实践证明,市场监管执法是他律与自律的结合,他律仅仅在针对少数人时才有效。创新监管方式,由运动式、突击性监管,切实转向长效管理,必须十分注重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比如:加大工商行政指导力度,引导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建立信誉赔偿制度,积极推广使用“进场经营合同”等示范文本,加强红盾维权联络站建设等。同时,积极建议各级政府合理规划市场选址等,为市场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3、加强12315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相结合。加强和促进农村消费品市场健康发展,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利益问题之一。新时期维护流通领域食品消费安全的重任又历史地落到工商部门肩上。在加强12315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过程中,更要重视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如努力推行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运用“能人所不能”的管理理念,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通过12315系统,将零星、分散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加以汇总、整合和分析研究,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和对相对人告诫、处罚。主动与食药局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对涉及食品安全等违法经营者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体系,使其增大失信的成本。
(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三十年市场监管实践证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市场发展与管理的保证。不同的历史阶段对队伍素质有不同的要求。从提高农村消费品市场监管的有效性考虑,工商干部既要了解“三农”,熟悉消费品市场,具有很强的关注民生意识;又要有市场管理新知识、新理念和新技能,才能适应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的创新,推进消费品市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因此要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