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气话,还是编造恐怖信息

来源 :方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ngqi52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被指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歌手吴虹飞被警方刑事拘留。有人认为她确实涉嫌犯罪,有人认为她不过是说了句气话,未超过言论自由的范畴。
  吴虹飞口无遮拦但过错并不是罪过
  杨涛
  http://news.ifeng.com/opinion/society/detail_2013_07/29/28019711_0.shtml
  在我看来,吴虹飞在微博上宣称“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建委……”之类言论,其行为已经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对其进行治安行政处罚是恰当的。但这样的过错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却值得商榷。
  吴虹飞在微博上一向口无遮拦,玩世不恭,经常无厘头。其申请经济适用房在建委受挫,扬言想炸建委,不过是想发泄不满,明眼人一看就是一句气话。但是,她的这种言论显然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照此条,对吴虹飞处以治安处罚的比较恰当的。
  但是,警方卻认为她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这一罪名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请注意,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是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也是应当处以治安管理处罚还是刑罚的区别。因为,刑罚具有谦抑性,是其他的法律手段无法震慑和惩罚的最后手段,违法行为只有达到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才能施以刑罚,仅仅是一般的社会危害性只能处以治安处罚。
  从吴虹飞的那条微博言论看,虽有一定危害,但确实算不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她还发过另一条微博,“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为自己不当言论作补救。如果不是警方对她的刑拘,她的这条微博根本就没有多大的知晓度,进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吴虹飞被拘是法治社会的试金石
  时言平
  http://news.sina.com.cn/pl/2013-07-26/103627778300.shtml
  在法治社会里,吴虹飞因此番言论被警方拘留,一点都不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此事之所以还引发争议,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吴虹飞被拘到底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二是不少人认为,在微博上以极端言论泄愤的不在少数,为什么只拘吴虹飞?
  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争议,主要还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所致。歌手吴虹飞不少时候都扮演着公共意见者的角色,也算是公共人物,她因为发布不恰当言论被拘,自然会引起不少公众关注,警方理应及时信息公开,避免公众议论和猜测。如果只是以“扰乱公共秩序”拘留吴,并不存在争议;而如果是刑事拘留,那恐怕要议一议了:虽然吴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里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但是,她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实际恐惧后果呢?有关部门应该尊重事实,公正客观地考量罪责。
  至于所谓“法不责众”的看法,背后法律意识的淡漠,不但是可悲的,更是可怜的。殊不知,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守护,需要每个人自觉遵守法律,这是言论和行为自由的底线。吴虹飞的言论,显然扰乱了公共秩序,且作为公众人物,很容易扩大影响制造惶恐。尽管微博上充斥着不少这样暴戾的话语当事人,他们并未全部得到法律惩处,那只能说明是相关部门的失职,并不能说明这种行为的合理合法性,更不能以此证明吴虹飞是无辜的。
其他文献
美国《彭博商业周刊》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  乔布斯似乎不是性情中人,不过至少有一次当语言难以表达他的兴奋时他动情了一回。那是在2007年3月,乔布斯收到谷歌CEO兼苹果公司董事施密特发来的电子邮件。施密特在信中告诉乔布斯,谷歌将在“一小时内”解雇胆敢违反两家公司“互不挖墙脚”政策而接触苹果员工的招聘人员。施密特还放下身段道歉:“要是这种事再次发生,请马上通知我,我们将予以处理。谢谢!”乔布斯把施
如今支付模式已多种多样,但不少消费者认为,相比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信用卡支付、数字钱包支付等,使用现金的安全性还是高些,至少,后者无需记住不同的密码,也不用担心被假冒签名。不过,近日,国外有项新技术很大机会能提升用户的支付安全度――利用用户的脸作为密码。  芬兰初创公司Uniqul正测试一套独特的支付系统,并已为这套基于面部识别技术的“刷脸”支付系统申请专利。这套系统中“人脸”就是支付的密码。听起
【√】一旦诉求之门不开,他们内心的戾气便会郁积于心,日积月累,最后成为恐怖的因子  在我小的时候,我曾对一棵枫树产生过恐慌。那是一棵非常纤弱的树苗,扎根在石缝里,风一吹仿佛就能倒。我对它能否长大抱以怀疑和不屑的态度,直到有一天,它快要超过我的个头时,我开始隐隐忌妒不安起来。我忍不住拿了铁丝,紧紧缠住它,妄图阻止它的成长。如今它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尽管当年我可以采取野蛮的行径去干预它的成长,但是我无
从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再到多部约束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行为的具体“禁令”,公务员们工作生活被改变了。现在,一时间“为官不易论”成为热词:工资不涨,隐形收入不再,工作刻板无趣……不少公务员开始哭穷,并考虑离职转型。  受不了的公务员应该反思自己的价值观  用户3496185684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0638f540101dy8a.html  在一个
2月20日,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通报: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等3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1項罪名,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从2013年3月起,公安部直接指挥北京、湖北、四川多地警方联手侦办,直到这起代号为1·10的专案成功告破。
【√】秦淮区检察院已成立夫子庙-秦淮風光带检察服务站,出台《服务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实施意见》,并搭建了一个多方参与的历史文化保护平台,使检察工作在景区立足生根  作为六朝古都,南京的文物可谓遍地都是,随便一锹挖下去都有可能挖到一座古墓。今年3月底,南京雨花区某施工单位在未经考古勘探发掘的情况下违规强行施工,导致5座六朝墓葬被破坏。不久前,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对六朝古墓被毁事件做出50万元的行
1908年美国律师协会开始允许律师收取风险代理费。1965年,缅因州最后一个取消了其禁止风险代理费的立法。  在美国,风险代理费广泛适用于人身伤害、医疗事故、产品责任和环境污染等案件。按照协议,律师的报酬是当事人将来可能取得的损害赔偿费用的一部分,这通常表现为所取得的损害赔偿费用的一定百分比。这种报酬的取得,是以协定的条件得以实现为前提的。此外,还存在着所谓的“反向(reverse)”风险代理费,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农村干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直接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如何使农村干部既能当好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又能遵纪守法,已成为当前形势下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新课题。  根据山西省长治县检察院的调研,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为:一、犯罪嫌疑人绝大部分是村级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即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村支部书记,而村会计由于在村委会掌握一定职权,往往也会单独作案或者参
日前,罗马知名黑帮组织的大佬泰瑞毕尔,受不了住家附近比萨店飘出的阵阵香味,违反规定,外出一饱口福,当场被逮,被送进法院。警方表示,他只要再等30分钟,就可以合法外出,因为依照规定,泰瑞毕尔每天早上10点到正午,可以外出。今年77岁的泰瑞毕尔向来热爱美食,即使在逃期间,也不忘享受,警方当年逮捕他时,在他的藏身处搜出火腿等多种意大利美食。
从公众心理的角度观察,对贪官的容忍度为什么会呈现唯“数额大小”论的现象?理论上的“零度容忍”与实际反腐舆论上的网开一面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因素?刘建国案件恰恰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样本    2010年11月26日,受贿80余万元的安徽省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建国被该省滁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同时没收其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71万余元、美元1.53万元上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