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一中的3名中学生历时11个月,对“六合彩”赌博活动的特点、规律和危害进行了调研,并形成报告,呈交给厦门市市长张昌平。市长对此进行了批示,厦门警方随后在全市掀起了为期3个月查禁“六合彩”的行动,依法惩处了283人。这份报告惊动了正在福建督查禁赌专项行动的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黄树贤对这3名中学生敢于和“六合彩”作斗争的行为给予肯定和鼓励,夸赞她们“是广大青少年学习的榜样”(《中国青年报》2月1日报道)。
3名中学生怀有如此难能可贵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从事社会调查研究,固然值得褒扬,但我们不能忘记她们还是未成年人的身份,更何况还是女孩子!毕竟,万恶赌为首,调查这种带有暴利色彩的赌博活动必然冒有一定的危险。她们正处在成长时期,个人力量和生活经验、判断能力都十分有限,因而一般不具备自己脱险和同坏人坏事正面斗争的能力。如果贸然进行这种带有一定危险性的调查活动,很可能不仅难以带来多少积极的社会效果,还会产生自身危险,而且这种危险可能比前者造成的损失更大。虽然这次她们是成功的,但显然这其中带有更多的侥幸!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之所以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也说明未成年人应该是社会重点保护的对象,而不是倡导他们“越是艰险越向前”。不提倡未成年人从事危险的社会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已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北京市已在《中小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中去掉了“敢于斗争”、“见义勇为”的词句,许多学校把14岁的见义勇为少年英雄赖宁的照片从墙上摘下,公开引导中小学生不提倡见义勇为,要重视自我保护。不少地方都要求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抢险救灾活动等。笔者认为,这些不仅是实事求是精神的体现,而且是民族思想文化道德的进步。因此,不宜提倡未成年人进行类似的社会调查活动,也就谈不上为同龄人树立什么“榜样”。相反,这可能会诱导更多的未成年人身陷危险,产生不好的社会效果。
再者,有关部门采取行动源于这3名女中学生的调查报告,而这样的调查本来就是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却让孩子们先想到做到,该负责的没负起责任,反而在事态发展到极其严重的地步,连几个学生都看不过眼的时候才有所行动,不能不因此而彻底反思自身职责,更好地把预防作为工作之重。因而,有关领导不该仅仅是“惊动”,而是要好好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不作为才对!如果只是一味地把未成年人推向禁赌的前台,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