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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在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