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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天津市自2003年以来,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本着“适度、分层次、多形式保障”的原则,有步骤、有计划地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先后推出了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公房租金核减等五项政策措施,构筑了具有天津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截至2007年4月底,全市已有近5,4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通过住房保障政策,改善了居住条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