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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联专家来华工作条件的谈判
1949年,刘少奇曾经在中苏友好协会总会成立大会上作报告时说:“现在苏联已经派了两百多位专家到中国特别是到东北来服务,……他们来到中国,由中国分配他们的工作,在他们被分配到各工厂、各企业和各经济机关去的时候,他们在各工厂企业和机关的中国负责人领导之下工作,他们只做顾问。他们的薪资,只领取和中国同等工程师一样的薪资,而不是如英国美国工程师一样,领取很高的薪资。他们在中国的这些工作条件,是过去外国工程师从来没有过的,只有苏联的专家才自动提出这些条件。……这就是苏联人民国际主义精神的一些具体表现。”
中国领导人表达的这种赞扬和感谢是非常真诚的。同时,考虑到这些专家在国内的实际生活水平,中共领导人也注意在待遇上特别照顾他们。当时,中国政府的各部部长的待遇是每人每月2800斤小米,而苏联专家的临时薪资暂定最高标准为2500斤小米。如此计算,中国领导人确定的给苏联专家的实际薪金标准,已经不是与中国技术专家,而是与中共高级干部同等了,此外,中国政府还计划为苏联专家准备特价食堂和商店,这也不是一般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的待遇。
然而,1950年周恩来到了莫斯科以后才知道,苏方对苏联专家到中国工作的工资和条件提出了新的完全不同的条件。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苏方认为在之前中苏友好互助条约的谈判中做出了很多让步,要在别的地方弥补回来。
苏方新协议草案的大概内容是:第一,斯大林与刘少奇会谈时曾许诺,中国政府只需支付苏联专家在华工作的薪金,而且其标准与中国同等人员的工资水平一致,现在则需要额外支付一笔相当数额的补偿金,第二,这项费用的支付,不仅是针对经济技术专家的,而且也包括军事顾问和教师在内,即中国政府应该为所有来华的专家和顾问支付一笔额外的费用;第三,这笔补偿费用可以用外汇或实物支付,第四,专家来华工作期限一般为1年,必要时可以延长。
显然,苏方提出的这个新条件与斯大林在1949年8月对刘少奇讲的已经大相径庭,并且使中方感到意外和难以接受。直到2月17日毛泽东和周恩来离开莫斯科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此后,李富春和驻苏大使王稼祥作为中方代表继续就专家工作条件协议与苏方进行谈判。在此期间,苏方又提出了随同军事顾问到中国的军士和士兵的工资支付问题,更增加了谈判的难度。
3月16日李富春等致电毛泽东并中共中央,认为苏联提出的专家待遇和条件与刘少奇在莫斯科时所谈过于悬殊,特别是军士和低级军官也要比照专家的待遇和条件,难以接受。毛泽东看后,面告周恩来:“不必再争,即照所提办理。”3月19日,周恩来以中共中央名义电告李富春、王稼祥、伍修权:关于专家协定的条款,“不必再争,即照苏联政府所提条件办理,我们由此取得经验,加紧学习,谨慎工作,以便第二年精简专家,亦甚有利”。
或许是体会到中国政府的难处,苏联领导人对中方提出的要求也有所考虑。3月22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做出决议,对苏联部长会议1950年1月30日和3月7日的决议做了三条修改:其一,该协定“应适用于以前到华工作的全部苏联专家”;其二,将中国政府支付给苏联政府的在华苏联军士的补偿金减少到每人每月1000卢布;其三,接受中方对协定第3条的修改意见。
3月27日,苏联专家在华工作条件协定在莫斯科签字。10月25日双方又签署了关于对技术专家报酬条件的协定。1951年4月18日,中苏又签订了有关苏联设计专家来华收集设计资料的《00348号合同》。中苏关于来华工作专家生活条件的谈判终于完成。
中国急需大量苏联顾问和专家
关于聘请专家条件谈判中出现的不愉快,并没有影响中国政府聘请苏联专家的热情和积极性。实际上,在中苏签订有关来华专家待遇和条件的协定之前,已经有大量顾问和专家开始在华工作了。就目前看到的资料,1950年1月以前来到中国的至少有海军专家711人,空军专家8781人。这样算来,新中国成立之初来华的苏联顾问和专家已有2200余人。同时可以看出,其中73%是军事人员。
如果说战后苏联向东欧国家派遣顾问(主要在军事、安全系统)是出于控制和渗透的目的,因而多少有些强加于人,那么,到中国来的苏联顾问和专家,无论是在经济、文教部门,还是在军事或行政单位,则完全是中国政府自己请来的,完全是为了满足中共巩固新政权和发展经济的需要。
最早一批来的苏联军事专家是空军顾问和教官。根据1949年8月空军司令员刘亚楼访苏达成的协议,由苏联帮助中国建立6所航校,出售各型飞机434架,派遣专家878名。10月19日,第一批空军专家来华,即分赴各地考察和选择校址。11月中旬以后,包括从校长、教官直到地勤保障人员的大批专家陆续到达,并立即分配到各航校参加建校工作。接着是海军聘请的以克洛契柯夫为首的84位专家,于1949年10月25日到达沈阳,随即被送往大连海校,帮助建校办学。11月,华东海军司令员张爱萍访苏回国又带来6人。12月,更有621名海军顾问到达。
在斯大林时期,不仅苏联经济专家来华的问题需要中国最高领导人直接与斯大林商谈解决,有关苏联军事顾问来华的问题,几乎也都是由毛泽东或周恩来亲自出面与苏联领导人联系或协商的。例如,1949年10月中国要求苏联派两名保卫专家来华,11月要求为全国总工会派一名顾问,都是以毛泽东的名义直接向斯大林提出的。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国领导人更是频繁地向斯大林提出派遣军事顾问的请求,这既是为了援助朝鲜对美作战,也是为改善中国军队的素质。苏联基本上满足了这些要求。
中国在管理和经济方面也需要大量的苏联专家。中国共产党长期从事武装斗争和农村工作,而管理城市和进行经济建设的经验和人才则严重缺乏。1949年10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告诉苏联大使罗申,恢复国民经济的一个重大障碍是缺少既懂专业而又忠于人民政府的技术干部。到1951年7月,周恩来仍然认定,技术干部严重不足“将是中国工业化的一个主要障碍”。尽管中国政府正在努力“组织训练班和技术大学,派大批学生到苏联留学,但目前战争还在继续,这个问题很难解决”。
由于缺乏经验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中方甚至都无法提出要求苏联提供经济援助的货物清单。早在1949年1月10日,陈云就致电高岗指出:“留在鞍山的日本技师技术上既不精,政治上也不忠。因此,需要尽快聘请苏联专家前来。否则,不仅鞍山、本溪难以全面复工,而且究竟需要从国外订购制作哪些设备都开不出清单。”
在刘少奇访苏期间,双方商定成立一个中苏共同委员会,以解决在经济上援助中国的具体问题。但中方却无法提供所需设备的品种和数量,以致毛泽东不得不建议把共同 的关系,很有意思。
其中说道:“中国的同志们对我军事顾问态度很好。他们认真听取我们顾问的所有意见和考虑,但对我们的顾问非常谨慎,尤其是涉及到朝鲜战争问题。在朝鲜战争问题上,中国同志们担心我们把不符台中国军队发展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的战法强加给他们。……我们的顾问在帮助中国同志克服在组织部队和战术方面存在的不正确的观点上,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坚定性,遇到中国同志的推辞(等一等,不着急),常妥协退让。”
尽管科切尔金的报告将志愿军误写为人民军,但据笔者看到的中国材料,以及与当事人的交谈,这个报告所讲的情况是准确的。
对苏联专家是如何派遣和管理的
应该说,和苏联专家之间的矛盾和分歧在当时只是个别现象,更严重的问题存在于苏联专家的派遣和管理方面。大量苏联专家在短时间内涌向中国,对于中苏双方来说,都是缺乏准备的,既没有相应的计划和措施,也没有确定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而且,专家的聘请与派遣往往由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之间直接交涉,上下联系或双方联系阻断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混乱的状况必然导致在专家派遣和使用方面出现失误和漏洞。
按照苏联方面的决定,苏联专家到中国后由中方分配工作,受中方各级负责人的领导。斯大林曾指示,苏联专家的任务就是把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告诉中国人,直到他们学会为止。在苏共十九大期间,苏联国家计委主席萨布罗夫还向刘少奇和李富春建议:“苏联专家不能太多,更不要专家包办”,“不一定事事派苏联专家去。派专家一定要专业对口才行。”
不过,苏联多年形成的官僚体制使得领导人的良好愿望无法贯彻下去。通过凯佩尔教授对大量苏联专家的采访可以得知,派遣专家的问题最初是由联共(布)中央直接管辖的,但具体负责人员关注的只是专家的政治背景,对于专家如何在中国开展工作,却没有任何足够的准备,大多数受聘者对中国的历史、政治和现实情况竟然一无所知。还有调查报告说,马上就要出发到中国去的教师,甚至都没有看过刚从那里返回的苏联专家写的在华工作总结。
管理上的混乱并非只出现在苏联方面。由于业务不熟,中方聘请专家时也有相当的盲目性,只知道需要聘请苏联专家,但对于聘请哪些专业的专家,聘期应如何确定等都一无所知。外国专家局聘请处在实际工作中便遇到过许多这样的事例,比如电影局提出聘请特技专家一名,但不知特技拍摄和特技设计是两个行业,经文化部苏联顾问指点,才改为聘请两位专家。
另—方面,尽管中国迫切需要苏联专家,但并没有及时做好接受专家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1949年底大量专家来华,一时间住满了北京饭店和解放宾馆,接待单位只能在北京以外设法为他们安排住宿。为此,中方成立了“北京苏联专家服务局”,并在满洲里设有服务站,专门负责接待、住宿等生活问题。据笔者所知,直到1955年友谊宾馆建好之前,专家的住所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作为苏联专家主要居住地之一的北郊招待所条件很差,房间里没有单独的卫生间,专家对此很有意见。
问题还不仅表现在生活方面,由于没有准备足够的翻译人员,中国人民大学不得不把聘请苏联教授和讲师来校讲学的人数压缩到90人,后来又压缩到50人。
为专家开展工作所做的准备同样非常仓促。按中国重工业部的统计。1953年以前,除由苏联专家在华直接主持收集资料的项目外,所有厂矿企业的文献和资料大都延期交付。据初步计算,延期提交的原始资料,约占全部应提交资料的一半以上。
中苏双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也十分欠缺。如1949年12月9名苏联女教师应中方紧急要求来人民太学任教,中国聘请单位却—直未得到通知;两位国家安全机关的苏联专家已经到达北京,中国有关方面竟无人知道此事。
中苏双方都意识到了专家工作的混乱状况,并开始加强这项工作的管理,特别是中国方面,很陕采取一系列措施,扭转了被动局面。
为了克服在聘请苏联专家方面各自为政的现象,中国政府强调了权力集中的问题。1951年4月,中央财经委发出通知:各大行政区有关聘请设计专家的事项,应由中央主管部核转中财委,并呈请政务院批准。政务院核准后,经中财委通知主管部及贸易部,由贸易部会同主管部与外国驻华商务代表接洽办理。必要时由贸易部授权驻外商务参赞处在国外洽商办理。4个月后,中央人民政府再次强调,财经、文教、政法等所有系统聘请外国专家的批准权限均在政务院。专家到职后的薪金、待遇等事项亦由政务院通知有关部门统一办理。
到1953年下半年,苏联和东欧各国专家来华人数增加,接待和管理工作量加大。6月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批准了周恩来的建议,在政务院下设以伍修权为组长的专家工作小组,并设专家工作办公室(杨放之为主任)和专家招待处(赖祖烈为处长)作为专家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8月6日政务院秘书厅发出了关于成立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办公室和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的通知。作为附件,还提出了“关于加强专家联络工作与专家招待事务的领导工作的方案”。
加强对专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必须中苏双方共同努力。1952年9月21日周恩来给莫洛托夫的信上说,鉴于在华苏联专家人数大量增加,且分散在许多城市,因此,除了在政务院设总顾问外,“有必要增加脱离其他工作的两名副总顾问,一名具有苏联高等学校教育工作及领导工作经验的,负责领导全体在中国的苏联教员的工作,一名负责领导在财经机关及各工业部工作的苏联专家的工作”。
1953年6月8日,苏联大使库兹涅佐夫和军事总顾问科托夫、政府部门代总顾问布拉金(阿尔希波夫为洽谈一五计划援华问题回国)在与周恩来会见时提出,今后各系统增聘、延聘、辞聘苏联专家的手续,苏方统一由苏联大使馆办理。周恩来接受了苏方的意见,井表示今后凡带方针政策性和涉及各部门全面计划性的工作问题,都吸收首席顾问或专家组长参加党委会议,进行讨论。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国务院取代政务院。11月20日,周恩来总理任命杨放之担任国务院直属外国专家工作局局长。中国对苏联专家的聘请、接待和管理工作从此走上了正轨。与此同时,苏联方面的工作也开始有所改善。从1954年起,苏共中央的档案中开始出现了有关专家工作计划的记载。
毛泽东号召全面向苏联专家学习
除了缺乏经验,在对待苏联顾问和专家的态度以及发挥其作用方面出现种种问题,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建国初期普通民众对苏联的认识和看法与中共上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比如1949年9月4日《长江日报》发表了熊复的—篇短文《认识苏联》,其中反映了当时中国国民对苏联的看法,如“外蒙古受苏联控制”,“东北是苏联的势力范围”,“苏联对旅顺大连有领土野心”,“中苏友好
1949年,刘少奇曾经在中苏友好协会总会成立大会上作报告时说:“现在苏联已经派了两百多位专家到中国特别是到东北来服务,……他们来到中国,由中国分配他们的工作,在他们被分配到各工厂、各企业和各经济机关去的时候,他们在各工厂企业和机关的中国负责人领导之下工作,他们只做顾问。他们的薪资,只领取和中国同等工程师一样的薪资,而不是如英国美国工程师一样,领取很高的薪资。他们在中国的这些工作条件,是过去外国工程师从来没有过的,只有苏联的专家才自动提出这些条件。……这就是苏联人民国际主义精神的一些具体表现。”
中国领导人表达的这种赞扬和感谢是非常真诚的。同时,考虑到这些专家在国内的实际生活水平,中共领导人也注意在待遇上特别照顾他们。当时,中国政府的各部部长的待遇是每人每月2800斤小米,而苏联专家的临时薪资暂定最高标准为2500斤小米。如此计算,中国领导人确定的给苏联专家的实际薪金标准,已经不是与中国技术专家,而是与中共高级干部同等了,此外,中国政府还计划为苏联专家准备特价食堂和商店,这也不是一般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的待遇。
然而,1950年周恩来到了莫斯科以后才知道,苏方对苏联专家到中国工作的工资和条件提出了新的完全不同的条件。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苏方认为在之前中苏友好互助条约的谈判中做出了很多让步,要在别的地方弥补回来。
苏方新协议草案的大概内容是:第一,斯大林与刘少奇会谈时曾许诺,中国政府只需支付苏联专家在华工作的薪金,而且其标准与中国同等人员的工资水平一致,现在则需要额外支付一笔相当数额的补偿金,第二,这项费用的支付,不仅是针对经济技术专家的,而且也包括军事顾问和教师在内,即中国政府应该为所有来华的专家和顾问支付一笔额外的费用;第三,这笔补偿费用可以用外汇或实物支付,第四,专家来华工作期限一般为1年,必要时可以延长。
显然,苏方提出的这个新条件与斯大林在1949年8月对刘少奇讲的已经大相径庭,并且使中方感到意外和难以接受。直到2月17日毛泽东和周恩来离开莫斯科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此后,李富春和驻苏大使王稼祥作为中方代表继续就专家工作条件协议与苏方进行谈判。在此期间,苏方又提出了随同军事顾问到中国的军士和士兵的工资支付问题,更增加了谈判的难度。
3月16日李富春等致电毛泽东并中共中央,认为苏联提出的专家待遇和条件与刘少奇在莫斯科时所谈过于悬殊,特别是军士和低级军官也要比照专家的待遇和条件,难以接受。毛泽东看后,面告周恩来:“不必再争,即照所提办理。”3月19日,周恩来以中共中央名义电告李富春、王稼祥、伍修权:关于专家协定的条款,“不必再争,即照苏联政府所提条件办理,我们由此取得经验,加紧学习,谨慎工作,以便第二年精简专家,亦甚有利”。
或许是体会到中国政府的难处,苏联领导人对中方提出的要求也有所考虑。3月22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做出决议,对苏联部长会议1950年1月30日和3月7日的决议做了三条修改:其一,该协定“应适用于以前到华工作的全部苏联专家”;其二,将中国政府支付给苏联政府的在华苏联军士的补偿金减少到每人每月1000卢布;其三,接受中方对协定第3条的修改意见。
3月27日,苏联专家在华工作条件协定在莫斯科签字。10月25日双方又签署了关于对技术专家报酬条件的协定。1951年4月18日,中苏又签订了有关苏联设计专家来华收集设计资料的《00348号合同》。中苏关于来华工作专家生活条件的谈判终于完成。
中国急需大量苏联顾问和专家
关于聘请专家条件谈判中出现的不愉快,并没有影响中国政府聘请苏联专家的热情和积极性。实际上,在中苏签订有关来华专家待遇和条件的协定之前,已经有大量顾问和专家开始在华工作了。就目前看到的资料,1950年1月以前来到中国的至少有海军专家711人,空军专家8781人。这样算来,新中国成立之初来华的苏联顾问和专家已有2200余人。同时可以看出,其中73%是军事人员。
如果说战后苏联向东欧国家派遣顾问(主要在军事、安全系统)是出于控制和渗透的目的,因而多少有些强加于人,那么,到中国来的苏联顾问和专家,无论是在经济、文教部门,还是在军事或行政单位,则完全是中国政府自己请来的,完全是为了满足中共巩固新政权和发展经济的需要。
最早一批来的苏联军事专家是空军顾问和教官。根据1949年8月空军司令员刘亚楼访苏达成的协议,由苏联帮助中国建立6所航校,出售各型飞机434架,派遣专家878名。10月19日,第一批空军专家来华,即分赴各地考察和选择校址。11月中旬以后,包括从校长、教官直到地勤保障人员的大批专家陆续到达,并立即分配到各航校参加建校工作。接着是海军聘请的以克洛契柯夫为首的84位专家,于1949年10月25日到达沈阳,随即被送往大连海校,帮助建校办学。11月,华东海军司令员张爱萍访苏回国又带来6人。12月,更有621名海军顾问到达。
在斯大林时期,不仅苏联经济专家来华的问题需要中国最高领导人直接与斯大林商谈解决,有关苏联军事顾问来华的问题,几乎也都是由毛泽东或周恩来亲自出面与苏联领导人联系或协商的。例如,1949年10月中国要求苏联派两名保卫专家来华,11月要求为全国总工会派一名顾问,都是以毛泽东的名义直接向斯大林提出的。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国领导人更是频繁地向斯大林提出派遣军事顾问的请求,这既是为了援助朝鲜对美作战,也是为改善中国军队的素质。苏联基本上满足了这些要求。
中国在管理和经济方面也需要大量的苏联专家。中国共产党长期从事武装斗争和农村工作,而管理城市和进行经济建设的经验和人才则严重缺乏。1949年10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告诉苏联大使罗申,恢复国民经济的一个重大障碍是缺少既懂专业而又忠于人民政府的技术干部。到1951年7月,周恩来仍然认定,技术干部严重不足“将是中国工业化的一个主要障碍”。尽管中国政府正在努力“组织训练班和技术大学,派大批学生到苏联留学,但目前战争还在继续,这个问题很难解决”。
由于缺乏经验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中方甚至都无法提出要求苏联提供经济援助的货物清单。早在1949年1月10日,陈云就致电高岗指出:“留在鞍山的日本技师技术上既不精,政治上也不忠。因此,需要尽快聘请苏联专家前来。否则,不仅鞍山、本溪难以全面复工,而且究竟需要从国外订购制作哪些设备都开不出清单。”
在刘少奇访苏期间,双方商定成立一个中苏共同委员会,以解决在经济上援助中国的具体问题。但中方却无法提供所需设备的品种和数量,以致毛泽东不得不建议把共同 的关系,很有意思。
其中说道:“中国的同志们对我军事顾问态度很好。他们认真听取我们顾问的所有意见和考虑,但对我们的顾问非常谨慎,尤其是涉及到朝鲜战争问题。在朝鲜战争问题上,中国同志们担心我们把不符台中国军队发展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的战法强加给他们。……我们的顾问在帮助中国同志克服在组织部队和战术方面存在的不正确的观点上,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坚定性,遇到中国同志的推辞(等一等,不着急),常妥协退让。”
尽管科切尔金的报告将志愿军误写为人民军,但据笔者看到的中国材料,以及与当事人的交谈,这个报告所讲的情况是准确的。
对苏联专家是如何派遣和管理的
应该说,和苏联专家之间的矛盾和分歧在当时只是个别现象,更严重的问题存在于苏联专家的派遣和管理方面。大量苏联专家在短时间内涌向中国,对于中苏双方来说,都是缺乏准备的,既没有相应的计划和措施,也没有确定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而且,专家的聘请与派遣往往由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之间直接交涉,上下联系或双方联系阻断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混乱的状况必然导致在专家派遣和使用方面出现失误和漏洞。
按照苏联方面的决定,苏联专家到中国后由中方分配工作,受中方各级负责人的领导。斯大林曾指示,苏联专家的任务就是把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告诉中国人,直到他们学会为止。在苏共十九大期间,苏联国家计委主席萨布罗夫还向刘少奇和李富春建议:“苏联专家不能太多,更不要专家包办”,“不一定事事派苏联专家去。派专家一定要专业对口才行。”
不过,苏联多年形成的官僚体制使得领导人的良好愿望无法贯彻下去。通过凯佩尔教授对大量苏联专家的采访可以得知,派遣专家的问题最初是由联共(布)中央直接管辖的,但具体负责人员关注的只是专家的政治背景,对于专家如何在中国开展工作,却没有任何足够的准备,大多数受聘者对中国的历史、政治和现实情况竟然一无所知。还有调查报告说,马上就要出发到中国去的教师,甚至都没有看过刚从那里返回的苏联专家写的在华工作总结。
管理上的混乱并非只出现在苏联方面。由于业务不熟,中方聘请专家时也有相当的盲目性,只知道需要聘请苏联专家,但对于聘请哪些专业的专家,聘期应如何确定等都一无所知。外国专家局聘请处在实际工作中便遇到过许多这样的事例,比如电影局提出聘请特技专家一名,但不知特技拍摄和特技设计是两个行业,经文化部苏联顾问指点,才改为聘请两位专家。
另—方面,尽管中国迫切需要苏联专家,但并没有及时做好接受专家的各项准备工作。例如,1949年底大量专家来华,一时间住满了北京饭店和解放宾馆,接待单位只能在北京以外设法为他们安排住宿。为此,中方成立了“北京苏联专家服务局”,并在满洲里设有服务站,专门负责接待、住宿等生活问题。据笔者所知,直到1955年友谊宾馆建好之前,专家的住所问题始终没有彻底解决。作为苏联专家主要居住地之一的北郊招待所条件很差,房间里没有单独的卫生间,专家对此很有意见。
问题还不仅表现在生活方面,由于没有准备足够的翻译人员,中国人民大学不得不把聘请苏联教授和讲师来校讲学的人数压缩到90人,后来又压缩到50人。
为专家开展工作所做的准备同样非常仓促。按中国重工业部的统计。1953年以前,除由苏联专家在华直接主持收集资料的项目外,所有厂矿企业的文献和资料大都延期交付。据初步计算,延期提交的原始资料,约占全部应提交资料的一半以上。
中苏双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也十分欠缺。如1949年12月9名苏联女教师应中方紧急要求来人民太学任教,中国聘请单位却—直未得到通知;两位国家安全机关的苏联专家已经到达北京,中国有关方面竟无人知道此事。
中苏双方都意识到了专家工作的混乱状况,并开始加强这项工作的管理,特别是中国方面,很陕采取一系列措施,扭转了被动局面。
为了克服在聘请苏联专家方面各自为政的现象,中国政府强调了权力集中的问题。1951年4月,中央财经委发出通知:各大行政区有关聘请设计专家的事项,应由中央主管部核转中财委,并呈请政务院批准。政务院核准后,经中财委通知主管部及贸易部,由贸易部会同主管部与外国驻华商务代表接洽办理。必要时由贸易部授权驻外商务参赞处在国外洽商办理。4个月后,中央人民政府再次强调,财经、文教、政法等所有系统聘请外国专家的批准权限均在政务院。专家到职后的薪金、待遇等事项亦由政务院通知有关部门统一办理。
到1953年下半年,苏联和东欧各国专家来华人数增加,接待和管理工作量加大。6月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批准了周恩来的建议,在政务院下设以伍修权为组长的专家工作小组,并设专家工作办公室(杨放之为主任)和专家招待处(赖祖烈为处长)作为专家工作小组的办事机构。8月6日政务院秘书厅发出了关于成立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办公室和专家招待事务管理局的通知。作为附件,还提出了“关于加强专家联络工作与专家招待事务的领导工作的方案”。
加强对专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必须中苏双方共同努力。1952年9月21日周恩来给莫洛托夫的信上说,鉴于在华苏联专家人数大量增加,且分散在许多城市,因此,除了在政务院设总顾问外,“有必要增加脱离其他工作的两名副总顾问,一名具有苏联高等学校教育工作及领导工作经验的,负责领导全体在中国的苏联教员的工作,一名负责领导在财经机关及各工业部工作的苏联专家的工作”。
1953年6月8日,苏联大使库兹涅佐夫和军事总顾问科托夫、政府部门代总顾问布拉金(阿尔希波夫为洽谈一五计划援华问题回国)在与周恩来会见时提出,今后各系统增聘、延聘、辞聘苏联专家的手续,苏方统一由苏联大使馆办理。周恩来接受了苏方的意见,井表示今后凡带方针政策性和涉及各部门全面计划性的工作问题,都吸收首席顾问或专家组长参加党委会议,进行讨论。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国务院取代政务院。11月20日,周恩来总理任命杨放之担任国务院直属外国专家工作局局长。中国对苏联专家的聘请、接待和管理工作从此走上了正轨。与此同时,苏联方面的工作也开始有所改善。从1954年起,苏共中央的档案中开始出现了有关专家工作计划的记载。
毛泽东号召全面向苏联专家学习
除了缺乏经验,在对待苏联顾问和专家的态度以及发挥其作用方面出现种种问题,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建国初期普通民众对苏联的认识和看法与中共上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比如1949年9月4日《长江日报》发表了熊复的—篇短文《认识苏联》,其中反映了当时中国国民对苏联的看法,如“外蒙古受苏联控制”,“东北是苏联的势力范围”,“苏联对旅顺大连有领土野心”,“中苏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