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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是从“统治”转向“治理”。在社会管理民主化、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下,非政府组织以其特有的优势在社会治理中承担着沟通协调和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及公共管理的职能。而行政法通过树立民主行政、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法治观念,确认非政府组织的行政主体地位,赋予非政府组织的某些行政法职能促进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