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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阐述了清原县水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从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节约水资源的角度提出了清原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各项措施,以期合理开发利用当地的水资源。
关键词 水资源;管理;保护;辽宁清原
中图分类号 TV2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3-0243-02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我国是一个水旱灾害频繁、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无论对于丰水地区还是缺水地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清原县地处辽宁省东部,位于东经124°20′6″~125°28′58″,北纬41°47′52″~42°28′25″。东邻吉林省的东丰、海龙、柳河县;南同新宾满族自治县搭界,西与铁岭、抚顺县接壤,北邻西丰、开原。全县东西长96.4 km,南北宽75.3 km,总面积3 921 km2,辖9镇5乡,计14个乡镇,全县人口3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万人。
清原县为长白山脉西南延续部分,属低山丘陵地带。地势南高北低,东高西低,南北略向中间倾斜,自然形成以山地为主体,以浑河、清河、柴河、柳河各水系为网络,山地、丘陵、河谷、平地交织的自然地貌景观。清原县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漫长而寒冷,夏季炎热且多雨。
1 清原县水资源现状
清原县为浑、清、柴、柳4条河流发源地,根据2007年水资源评价成果,全县年平均降水量781.1 mm,多集中于7—8月,冬春雨量偏少。多年平均水资源资源总量10.587 6亿m3,其中地表水10.529 4亿m3,地下水2.528 7亿m3,人均水资源量3 114 m3。清原县用水总量为1.51亿m3,其中地下水913万m3。从总体上看,清原县水资源量比较充沛,属于富水地区,但水资源存在时空分配不均的问题[1]。并且个别水域有一定程度的污染,部分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因此,清原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 加强清原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措施
2.1 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法规,加强水资源管理力度
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破坏水资源等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等制度的落实。要求各流域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流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对达到或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不再审批新增取水。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关[2]。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做到依法足额征收。
2.2 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
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行水资源统一化管理体制,实现全县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加强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合理调配水资源,对洪涝灾害、干旱缺水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实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通过政策和经济手段逐步建立高效、协调、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2.3 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提高灌溉用水的利用率
清原县是以农业为主的大县,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90%以上,当地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大多只有0.3~0.4,而先进国家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已达到0.7~0.8,即全县农业节水大有潜力可挖,应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一方面,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种植结构;另一方面,要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实行用水指标分配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将农业节水真正落到实处。对现有灌溉工程进行优化提高,加大力度进行灌区节水配套建设,提高灌溉用水的利用率。改变农民传统的灌溉习惯,要让节水灌溉与农民增收紧密联系起来,使节水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
2.4 加强工业、生活节水与污水管理,减少污水排放
目前,清原县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为40%左右,而发达国家为75%~85%。全县城镇自来水管网跑、冒、滴、漏的损失率达22%,城镇居民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低,节水意识不强,浪费水现象严重。工业及城镇生活用水是今后新增用水的大頭,也是浪费水资源、污染水体的重要源头。因此,必须加强工业、生活节水与污水管理。节水不但可以减少用水量,而且直接减少污水排放量,节水就是减污,在工业生产和城镇生活中要大力开展节水工作。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要加强节水管理,严格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工业生产提倡循环用水,大幅度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值耗水量,减少污水排放量。要改造城镇自来水供水管网,加强管网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城镇生活积极推广节水器具、一水多用,减少生活用水的浪费和生活污水的排放[3]。节水的同时,必须强化生产和生活废污水的管理与治理,所有企业的废污水必须经处理,达标排放;对于生活污水,政府要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5 划定水功能区,加强水质管理
《水法》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清原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划定县域内各水域水功能区,按照各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各水域的纳污能力,严格控制各水域排污总量,加强重要水功能区、主要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在完成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对于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县人民政府,以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2.6 大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试点工程
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是一基利国利民的工程,符合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国策。因此,应在全县范围内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综合治理水资源,减少人们对水资源的破坏,提高全县居民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2.7 加强水资源水量、水质监测和基础性工作研究
目前,水资源及取水许可管理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监测问题,没有水资源的监测数据,取水许可审批是盲目的;没有取水计量,取水许可对水资源的管理就没有意义。因此,需要在水资源监测和取水计量中加大投入,加强对地表、地下水资源数量和质量的监测和取水的计量,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
水资源工作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有很多问题需要探索。因此,应针对清原县水资源的特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保护,开展水资源管理中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专题研究,全面提高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科技含量[3]。
2.8 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要目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我县应积极响应号召,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要综合采用行政措施、工程措施、经济措施、科技措施来保证用水控制指标的实现;调整经济和产业结构,建立与当地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水资源保障;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设节水文化,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
3 加强清原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保证
3.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县人民要树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意识,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重要与深远意义,各级领导要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与相关规划,并确保落实。
3.2 制订并实施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各种法规、制度
在上级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尽快制订并实施符合清原县实际的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各种法规、制度,使全县水资源管理走向法制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为今后水资源管理在法律、制度上得到充分保障奠定坚实的基础。
3.3 实施水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政策
从清原县具体实际出发,建立并实施水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对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的地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此调动人们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的积极性[4]。
清原县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要从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3个方面统筹规划,进行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使全县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4 参考文献
[1] 辽宁省水利厅.辽宁水资源管理[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2] 吳季松.现代水资源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
[3] 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水资源[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4] 阿妮娅.进一步推动水资源综合管理[J].中国水利,2009(20):19.
关键词 水资源;管理;保护;辽宁清原
中图分类号 TV2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13-0243-02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我国是一个水旱灾害频繁、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水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无论对于丰水地区还是缺水地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清原县地处辽宁省东部,位于东经124°20′6″~125°28′58″,北纬41°47′52″~42°28′25″。东邻吉林省的东丰、海龙、柳河县;南同新宾满族自治县搭界,西与铁岭、抚顺县接壤,北邻西丰、开原。全县东西长96.4 km,南北宽75.3 km,总面积3 921 km2,辖9镇5乡,计14个乡镇,全县人口3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万人。
清原县为长白山脉西南延续部分,属低山丘陵地带。地势南高北低,东高西低,南北略向中间倾斜,自然形成以山地为主体,以浑河、清河、柴河、柳河各水系为网络,山地、丘陵、河谷、平地交织的自然地貌景观。清原县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漫长而寒冷,夏季炎热且多雨。
1 清原县水资源现状
清原县为浑、清、柴、柳4条河流发源地,根据2007年水资源评价成果,全县年平均降水量781.1 mm,多集中于7—8月,冬春雨量偏少。多年平均水资源资源总量10.587 6亿m3,其中地表水10.529 4亿m3,地下水2.528 7亿m3,人均水资源量3 114 m3。清原县用水总量为1.51亿m3,其中地下水913万m3。从总体上看,清原县水资源量比较充沛,属于富水地区,但水资源存在时空分配不均的问题[1]。并且个别水域有一定程度的污染,部分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因此,清原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 加强清原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措施
2.1 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法规,加强水资源管理力度
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破坏水资源等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等制度的落实。要求各流域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流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对达到或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不再审批新增取水。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关[2]。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做到依法足额征收。
2.2 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
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行水资源统一化管理体制,实现全县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加强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合理调配水资源,对洪涝灾害、干旱缺水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实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通过政策和经济手段逐步建立高效、协调、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2.3 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提高灌溉用水的利用率
清原县是以农业为主的大县,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90%以上,当地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大多只有0.3~0.4,而先进国家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已达到0.7~0.8,即全县农业节水大有潜力可挖,应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一方面,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种植结构;另一方面,要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实行用水指标分配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将农业节水真正落到实处。对现有灌溉工程进行优化提高,加大力度进行灌区节水配套建设,提高灌溉用水的利用率。改变农民传统的灌溉习惯,要让节水灌溉与农民增收紧密联系起来,使节水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
2.4 加强工业、生活节水与污水管理,减少污水排放
目前,清原县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为40%左右,而发达国家为75%~85%。全县城镇自来水管网跑、冒、滴、漏的损失率达22%,城镇居民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低,节水意识不强,浪费水现象严重。工业及城镇生活用水是今后新增用水的大頭,也是浪费水资源、污染水体的重要源头。因此,必须加强工业、生活节水与污水管理。节水不但可以减少用水量,而且直接减少污水排放量,节水就是减污,在工业生产和城镇生活中要大力开展节水工作。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要加强节水管理,严格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工业生产提倡循环用水,大幅度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值耗水量,减少污水排放量。要改造城镇自来水供水管网,加强管网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城镇生活积极推广节水器具、一水多用,减少生活用水的浪费和生活污水的排放[3]。节水的同时,必须强化生产和生活废污水的管理与治理,所有企业的废污水必须经处理,达标排放;对于生活污水,政府要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5 划定水功能区,加强水质管理
《水法》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清原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划定县域内各水域水功能区,按照各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各水域的纳污能力,严格控制各水域排污总量,加强重要水功能区、主要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在完成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对于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对水质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县人民政府,以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2.6 大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试点工程
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是一基利国利民的工程,符合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国策。因此,应在全县范围内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综合治理水资源,减少人们对水资源的破坏,提高全县居民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2.7 加强水资源水量、水质监测和基础性工作研究
目前,水资源及取水许可管理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监测问题,没有水资源的监测数据,取水许可审批是盲目的;没有取水计量,取水许可对水资源的管理就没有意义。因此,需要在水资源监测和取水计量中加大投入,加强对地表、地下水资源数量和质量的监测和取水的计量,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
水资源工作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有很多问题需要探索。因此,应针对清原县水资源的特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保护,开展水资源管理中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专题研究,全面提高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科技含量[3]。
2.8 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要目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我县应积极响应号召,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要综合采用行政措施、工程措施、经济措施、科技措施来保证用水控制指标的实现;调整经济和产业结构,建立与当地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水资源保障;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设节水文化,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
3 加强清原县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保证
3.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县人民要树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意识,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重要与深远意义,各级领导要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与相关规划,并确保落实。
3.2 制订并实施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各种法规、制度
在上级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尽快制订并实施符合清原县实际的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各种法规、制度,使全县水资源管理走向法制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为今后水资源管理在法律、制度上得到充分保障奠定坚实的基础。
3.3 实施水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政策
从清原县具体实际出发,建立并实施水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对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的地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此调动人们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的积极性[4]。
清原县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要从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3个方面统筹规划,进行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使全县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4 参考文献
[1] 辽宁省水利厅.辽宁水资源管理[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2] 吳季松.现代水资源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2.
[3] 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水资源[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4] 阿妮娅.进一步推动水资源综合管理[J].中国水利,200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