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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鼓是以手和杖(鼓槌)左右击打演奏的乐器,因其在古代宫廷中用于帝后卤簿仪仗,后世也记载为“仗鼓”。杖鼓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中曾有不同称谓,如“腰鼓”、“细腰鼓”、“长鼓”、“羯鼓”、“两杖鼓”、“细腰双面鼓”等,在古代还曾有“正鼓”、“和鼓”、“震鼓”等乐器与杖鼓的造型比较相似。
杖鼓在我国演奏使用的历史有1000多年,它流行于盛唐时期,在宋、元、明、清各代均是重要的宫廷乐器;同时,它也是我国民间广泛使用的传统乐器,至今仍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使用。同时,在我国近邻的朝鲜(韩国)、日本等国,杖鼓也是较著名的传统乐器。
杖鼓的起源、发展及其在古代宫廷中的应用
从传统资料记载看,关于杖鼓的起源有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是起源于汉代,名为震鼓;另一种说法是起源于古代印度,公元4世纪时,印度的细腰鼓通过丝绸之路传入中国,后在盛唐时被广泛传播到东亚各国;还有一种说法是起源于我国北魏时期,由少数民族创制并为宫廷使用,从此成为中原地区的传统乐器。
从现有的传世文物和佛窟壁画等实物内容看,早在敦煌北魏壁画和云冈石窟北魏浮雕中,就能见到早期杖鼓的舞乐图像。至隋唐时期,杖鼓已广泛使用于宫廷和民间乐舞中。在敦煌唐代壁画、五代前蜀皇帝王建墓的乐舞浮雕中,都有敲击细腰鼓的舞乐图。
唐代,杖鼓曾有“腰鼓”等多种名称。据《旧唐书·音乐志二》记载:“腰鼓,大者瓦,小者木,皆广首而纤腹,本胡鼓也……羯鼓,正如漆桶,两手具击,以其出羯中,故号羯鼓,亦谓之两杖鼓。都昙鼓,似腰鼓而小,以槌击之。毛员鼓,似都昙鼓而稍大。”这些记载说明了早期杖鼓的名称、形制和演奏的方式。
至晚到唐代,杖鼓已经形成明确定名,如《新唐书·礼乐志十二》载:“革有杖鼓、第二鼓、第三鼓、腰鼓、大鼓。”而且,杖鼓在当时已实际用于宫廷第九、第十部乐中的天竺、龟兹、西凉、疏勒、高昌和高丽诸乐中。
由杖鼓的器物制作来看,早期杖鼓为陶质、皮革或漆木、皮革制成,即所谓“大者瓦,小者木”,后世杖鼓则多数为漆木、皮革、丝绳等复合材料制成。在唐代,由于制瓷业已较为发达,能生产出精美的彩色瓷质杖鼓鼓身,而且当时制作的数量也不在少数。据唐人南卓所著《羯鼓录》(成书于唐宣宗大中二年至四年,即公元848~850年)记载,当时河南“鲁山花瓷”所制的瓷制杖鼓(腰鼓),“头如青山峰”,“下须有朋肯之声”,这应是我国历史文献上最早对瓷杖鼓的明确记载。
对照北京故宫博物院现藏唐代“鲁山窑黑釉花瓷腰鼓”传世实物来看,杖鼓在当时制作得非常精美,鼓身呈圆筒束腰式,两端粗大,中间腰部细长,腰间制有数道凸棱,鼓两端有扣榫,用以蒙系鼓皮,其外形与以后各朝宫廷中的杖鼓完全相同,反映了杖鼓外部造型在唐代已形成固定样式。
北宋时期,杖鼓用于宫廷燕乐的大曲部、鼓笛部中。据宋代《乐书》所记:“杖鼓,腰鼓,汉魏用之。大者以瓦,小者以木类,皆广首纤腹……右击以杖,左拍以手,后世谓之杖鼓、拍鼓,亦谓之魏鼓。每奏大曲入破时,与羯鼓、大鼓同震作,其声和壮而有节也。”宋代学者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谈到唐、宋杖鼓演奏方式的不同时,明确记载道:“唐之杖鼓,本谓之‘两杖鼓’,两头皆用杖。今日杖鼓,一头以手拊之……明帝、宋开府皆善此鼓。其曲多独奏,如鼓笛曲是也。今时杖鼓,常时只是打拍,鲜有专门独奏之妙。”反映了唐、宋两代杖鼓在演奏上存在的差异。

辽金时期,杖鼓在我国北方地区曾被广泛使用,从今天出土的许多墓室壁画和墓内砖雕看,乐人演奏杖鼓非常普遍,如河南禹县白沙宋墓大曲壁画、河北宣化辽墓大曲壁画、山西襄汾南董村金墓砖雕等,演奏的乐工皆以大鼓、杖鼓为中心,反映了杖鼓在当时已成为传统乐器中重要的器物。
至元代,史籍中对杖鼓记载尤详,并正式将其确定为宫廷礼仪乐器。据《元史·礼乐五》记载:“杖鼓,制以木为匡(框),细腰,以皮冒(蒙)之,上施五彩绣带,右击以杖,左拍以手。”
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国之初将杖鼓定为宫廷礼乐器物,洪武三年(1370年)“定丹陛大乐:箫四,笙四,箜篌四,方响四,头管四,龙笛四,琵琶四,六,杖鼓二十四,大鼓二,板二”(《明史·乐一》),所用杖鼓数量之多居各类乐器之首,充分显示出它在宫廷中的重要性。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明朝进一步确定宫廷礼乐之器:“丹陛大乐”内设杖鼓十二面;“命妇朝贺中宫,设女乐”,内设杖鼓十二面,“正旦、冬至、千秋凡三节,其后太皇太后、皇太后并用之”;“朔望朝参”内设杖鼓六面;其他宫中大宴、宫中乐舞等各类仪式中,杖鼓皆定制使用(《明史·乐一》)。可以说发展到明代,杖鼓已成为宫廷中十分重要的乐器,是国家礼乐之制的代表器物。
清代,满族虽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但对汉民族传统思想文化积极接受,倾心学习,对前朝的宫廷礼制及各种器物大多予以承袭,因此,杖鼓顺理成章地为清宫沿用,并于各类典章制度中予以确定。由于杖鼓极为重要,在清宫定制中,丹陛大乐、凯歌乐等宫廷礼乐中均定制使用杖鼓,另外在铙歌鼓吹中也予使用,其形制基本相同。
据清朝刊印的《钦定大清会典图》卷三十五注释:“杖鼓,上下两面冒(蒙)革于铁圈,复楦以木匡(框),细腰。”清乾隆朝刊印的《皇朝礼器图式》则将宫中杖鼓细分为“朝会丹陛大乐杖鼓”和“卤簿鼓吹大乐杖鼓”两类,从图式中可以看到两鼓造型基本相同,只是其应用仪式及形制、纹饰图案略有不同之处。
清代,杖鼓作为一种重要的国家礼器,还经常陈设于帝后卤簿仪仗之列。据《清史稿·舆服四》载:杖鼓固定用于“皇帝大驾卤簿”,其制为“仗鼓四”,凡皇帝参加“圜丘、祈谷、常雩三大祀”及“大阅时诣行宫,礼成还宫”,均用之。在“皇帝法驾卤簿”中,“凡祭方泽、太庙、社稷、日月、先农各坛,历代帝王、先师各庙,则陈之。若遇庆典朝贺,则陈于太和殿庭”,其制亦为“仗鼓四”。
除了杖鼓之外,在清代宫廷乐器中还有一种造型与其基本相同的小杖鼓。据清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图》卷四十四所载:小杖鼓主要用于中和清乐和丹陛清乐中,“制同杖鼓而小,或半之,或为三之二。缀金钩上下各六,面绘花文。匡(框)髹朱,绘以金”。其演奏方式为“左手持,而右手击之”,反映了清宫杖鼓在形制和使用上的多样性。

由于清宫杖鼓具有特殊重要性,宫廷内部十分注重对杖鼓的置放与保存,当时,宫内为杖鼓制作有精致的鼓衣及陈设该鼓的固定鼓架。这在清代典制中也有较详细的规定,据清《皇朝礼器图式》卷八所载:杖鼓鼓衣“与大鼓同”,即“红缎为之,绿垂檐,并销金云龙”;鼓架定式:“架为六柱,相距以横木交贯,凡二层,髹以朱。”在清《钦定大清会典图》中则详细描绘了杖鼓的鼓衣和鼓架,为我们更好地了解杖鼓及其辅助装置提供了直接图式。
总之,从杖鼓之于清代宫廷礼仪活动的重要性来看,它仍是宫中典型的传统礼器,是代表国家礼制的国之乐器之一。
沈阳故宫珍藏的清宫杖鼓及其意义
沈阳(盛京)是清王朝的发祥之地。清入关后,沈阳故宫作为陪都宫殿一直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康熙、乾隆、嘉庆、道光四位皇帝曾先后十次东巡,亲诣盛京故宫观览拜谒,并在此举行大型祭祀典礼和宴筵活动。他们为沈阳故宫带来了众多的帝后御用器物和珍宝,从而使沈阳故宫成为举世瞩目的皇家宝库。在沈阳故宫至今珍藏的清帝御用器物内有一类为清宫乐器,其中就有一大一小两件清宫杖鼓。
清末至民国初年,社会动荡,战乱不绝,沈阳故宫收藏的皇家宝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特别是1914年北京政府将盛京皇宫藏品大批调往北京故宫古物陈列所,使沈阳故宫几乎失去所有宝藏。当时,因所藏清帝御用卤簿仪仗、乐器等年久陈旧,不被时人重视而未予调走,故得以保留在沈阳故宫。

1926年“东三省博物馆”(沈阳故宫博物馆前身)建立之时,这批清帝御用卤簿仪仗和乐器即被博物馆收藏,成为其向社会展示清宫礼乐之器的最好实物。
以下对沈阳故宫珍藏的这两件清宫杖鼓加以详细介绍。
其一,彩绘大杖鼓。该鼓为漆木、皮革、金属复合制成。全长53.2厘米,面径42厘米,腹径11.8厘米,鼓架全高47厘米,纵宽59.5厘米。左右鼓面外缘均为铁质圆圈,外蒙以皮革,表面彩绘龙凤图案。鼓面周围缝缀一圈绿色皮钱;鼓面外框各安有6个铜钩,分别以黄丝绳连系。鼓身为木制,髹以朱红漆,呈上下宽中腰细的沙漏形状,表面为黑漆描金彩绘龙凤纹图案。鼓身细腰部为左右对称的蕉叶纹,中央为描金卷云纹饰。该鼓另附有原木制鼓架,为六柱双层式,可折叠放置,立柱上下均雕刻成云头形状。此件文物体积较大,制作精细,特别是鼓下配有专门用以陈设的支架,应是清帝在盛京皇宫内举行重大典礼仪式时陈设和使用的。
其二,皮面彩绘小杖鼓。该鼓为漆木、皮革、金属复合制成。全长18.4厘米,面径19厘米,腹径4.1厘米。左右两侧鼓面均为皮革所制,于白地之上彩绘红、绿、蓝色团花图案,周围有绿色皮钱装饰。鼓面外框各安有6个铜钩,分别用黄丝绳依次相连。鼓身为木制,两侧呈圆弧形,中间为细腰;表面髹以红漆,描金彩绘云龙纹,细腰部为一周蕉叶图案。此件文物小巧精致,应为清帝东巡盛京于故宫内举行宫廷乐舞和宴筵时专用。
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这两件清宫杖鼓均制作于乾隆初年,距今已有260余年的历史。以传世的两件杖鼓结合乾隆、嘉庆朝宫廷乐器规制来看,实物与典制在造型与工艺上完全相符合。沈阳故宫所藏杖鼓的纹饰虽然与《钦定大清会典图》有差异,但应是盛京宫殿保留的乐器早于《会典》定制,具有陪都宫廷乐器的独自特色。而且从保存至今的大量清宫器物来看,许多器物与典制记载和图式均有一定差异,这反映了当时清宫定制与实际制作存在着一定差异。
沈阳故宫珍藏的杖鼓乐器,其存世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曾属于乾隆、嘉庆、道光皇帝御用之物,保留了盛京皇宫曾经拥有的辉煌记忆,而且在于两件杖鼓本身从制作加工到装饰图案,都折射出清代中期器物制作的高超工艺和优异水准,反映了清宫廷乐舞的庞大、奢华和器物制造的工整、细致。
此外,沈阳故宫所藏宫廷杖鼓虽然制作于清代中期,但它所承袭的楷模却是我国古代唐、宋、元、明各朝的宫廷器物,亦即植根于中国千余年的传统文化和文明之中。至今由于种种原因,杖鼓在中国大多数地区已不复使用,许多年轻人甚至不知道它在中国历史上曾盛极一时,因此,沈阳故宫收藏的清宫杖鼓更应受到后人的保护和爱重,因为杖鼓本身即是古代各种工艺和制造技术的凝聚,体现着先人的思想智慧和创造能力,以及他们热爱生活、追求典雅的精神实质。

中国杖鼓远播朝鲜与日本国
朝鲜与中国自古以来联系就非常紧密,中原王朝对朝鲜影响巨大。盛唐时期,随着大批遣唐使者陆续归国,中国传统的宫廷音乐和舞蹈艺术被大量传往朝鲜,成为该国音乐、舞蹈的主要内容。古代朝鲜的宫廷音乐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为唐乐,即由中国传播到朝鲜的音乐;另一个为乡乐,系指朝鲜本国的乐舞。据《韩国音乐史》所记,高丽文宗时期(1047~1082年),朝鲜宫廷的唐部乐中明确设有杖鼓这种乐器。成书于朝鲜李朝文宗元年(1451年)的《高丽史·乐志》记载:“唐乐、高丽,二者杂用,故并载其乐器。方响(铁十六)、洞箫(八孔)、笛(八孔)、筚篥(九孔)、琵琶(四弦)、牙筝(七弦)、大筝(十五弦)、杖鼓、教坊鼓、拍(六板)。”
朝鲜古籍《乐学轨范》对杖鼓的制作和奏法记述得十分详细:“按:造杖鼓之制,其腰木及漆布为壳者最好,磁(瓷)次之,瓦则不好。漆以黑或朱,两面各用围铁。大面以白生马皮为之,小面以生马皮为之。大面用左手拍之,谓之鼓;小面用右手杖击,谓之鞭;两面同击谓之双;以杖暂击,俾作摇声,谓之摇。唐乐、乡乐并用之。”从这段文字中亦可见朝鲜杖鼓的形制与演奏特点。
朝鲜杖鼓除用于宫廷雅乐外,也被民间乐舞所吸收,广泛用于百姓喜闻乐见的“俗乐”。至今,在朝鲜和韩国各地,杖鼓仍是其传统乐舞中最主要的乐器之一,并成为世界范围内高丽乐舞演奏中不可缺少的乐器。
隋唐两朝,中国传统乐舞、乐器对日本音乐的影响也十分巨大。在中华文化远播日本的高峰时期,宫廷音乐也随之传入日本国,当时,既有日本音乐家到隋、唐两朝专门学习,又有中国音乐家东渡执教,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日本音乐的发展。隋炀帝大业八年(612年),曾在中国学习乐舞的朝鲜百济人味摩之到日本,传授“伎乐舞”(即中国乐舞),其后日本圣德太子把这种舞蹈定为佛教祭仪,使伎乐在日本逐渐盛行起来。唐代来华的日本人中有专为学习中国音乐者,将更多的中原音律、乐器带往日本。
701年,日本仿唐制设立了专门掌管音乐的机关“雅乐寮”,其下设有舞师、笛师、唐乐师、高丽乐师、百济乐师、新罗乐师、伎乐师、腰鼓师等专家,以分别教授学生学习不同的科目,大唐音乐被更广泛、更普遍地传播。至今,在日本传统的唐乐中还保留有“五调”,即壹越调、平调、双调、黄钟调和般涉调,曲目有《秦王破阵乐》、《万岁乐》、《五常乐》、《太平乐》等100多种,而日本的宫廷乐队至今仍能演奏一些在中国本土久已失传的唐朝雅乐。此外,唐王朝宫廷盛行的一些乐器,如琴、瑟、筝、曲项琵琶、五弦琵琶、阮咸、尺八、筚篥、笙、排箫(比竹)、竽、方响、鼓等,也因全面东传而得以在日本宫廷保存下来。
正是由于大唐音乐的向东传播,唐朝宫廷乐器之一的杖鼓得以被日本接受和吸收,其样式至今仍保留在日本传统乐器中。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记载,在日本传统乐器中有一种沙漏形细腰双面鼓,叫做“日本鼓”,即与中国杖鼓的造型完全一致。该鼓在日本古代宫廷乐队中分为三种,但今天只存有一种,即于“高丽乐”中演奏的“三之鼓”,其奏鼓方式可在日本“能乐”和“歌舞伎”中看到。日本的杖鼓分为“小鼓”和“大鼓”两种:小鼓由奏者背在右肩上,用右手指击奏,用左手轻握缠绕的绳索以改变其张度,可以发出4种柔和的声音,并以附在马皮鼓膜背面中夹的薄纸片来调节共鸣;大鼓则是将牛皮加热后紧蒙于鼓身,演奏时挎在舞者左臀部,用右手几个手指击鼓作声。由此可知,日本杖鼓除了在提挎、演奏等方面与中国略有不同外,杖鼓的制作材料与外部造型基本都是相同的。

“长鲸吸百川”,“世界有大同”。朝鲜、日本两国杖鼓及其他一些宫廷乐器、服饰、器物等等来源于中国大陆,反映着东亚各国对数千年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是其对中原先进文明仰慕追随的必然结果。此外,杖鼓这种乐器先由印度传入中国,再由中国传入朝鲜和日本,为不同国家多个民族所演奏使用,反映了从古至今中国与亚洲各国广泛交往的史实,体现着不同民族之间平等交流、彼此学习、共同发展的历史状况。
当代中国少数民族使用的杖鼓
中国幅员辽阔,少数民族众多。迄今为止,在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大部地区、湖南省境内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境内的其他朝鲜族居住区内,有壮族、瑶族、毛南族、白族和朝鲜族等众多少数民族依然使用着杖鼓这种古老的民族乐器。以下将这些少数民族所用的杖鼓作以简单介绍,以使读者对杖鼓这种传统民族乐器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
1.朝鲜族杖鼓:称长鼓、两杖鼓。流行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北方诸省朝鲜族聚居地区。

长鼓为古代细腰鼓的变体。鼓身木制,呈圆筒形,两端粗而中空,中段细而实。
长鼓在朝鲜族民间是主要的独奏乐器之一,与筒箫、细筚篥等朝鲜族民间乐器齐奏或合奏时,均为领奏乐器。朝鲜族最著名的舞蹈之一《长鼓舞》,即由朝鲜族姑娘将长鼓横挂腹前边击边舞。该鼓既是舞蹈的伴奏乐器,又是舞蹈的道具。另一种形式是将稍大的长鼓置于木架上,参加器乐合奏或为声乐、舞蹈伴奏,常用来表现轻快欢乐的情绪。
2.瑶族杖鼓:称长鼓、铙鼓,瑶语称“播公”、“勐”、“如叨”。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瑶族地区。早在12世纪的宋代,瑶族人已能制作长鼓,但不相送、不出售,并且寨寨都有。古时称为“铙鼓”或“铳鼓”,明清两代仍以铙鼓为名,至今有的瑶寨还将长鼓叫做铙鼓。
瑶族长鼓主要用于民间舞蹈,既是伴奏的乐器,又是舞蹈的道具。长鼓的击鼓动作有72套,大多是表现生产、生活内容的,如建房造屋、犁田种地、模仿禽兽动作等,形象生动,富有生活气息。
3.壮族杖鼓:称蜂鼓,因鼓身似蜂而得名,又称横鼓、岳鼓、瓦鼓、黄泥鼓等。蜂鼓使用历史悠久,在古代还有拍鼓、正鼓和魏鼓(因北魏时使用普遍)之称,至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
壮族蜂鼓从材质上分为陶制、木制两种,尤以陶制鼓身为多。陶制蜂鼓音色清晰明亮,木制蜂鼓则音色柔和动听。
蜂鼓通常用于器乐合奏、师公戏、师公舞、蜂鼓舞等歌舞和曲艺伴奏,它常与小鼓、锣、钹、铃等民间乐器一起合奏。蜂鼓还是壮族说唱的主要伴奏乐器,在民间歌舞中,它既是重要的伴奏乐器,又是舞蹈的道具,常由舞者边奏边舞,声情并茂,颇富地方特色。
4.毛南族杖鼓:称长鼓。

毛南族长鼓与壮族的蜂鼓多有相似之处。每当逢年过节、婚丧之事、祈祷丰收等重要时日,能歌善舞的毛南族人便身穿盛装,在长鼓的伴奏下高歌欢舞。在毛南族其他一些重要节日举行歌舞活动时,长鼓也是必不可少的乐器。
5.白族杖鼓:称仗鼓。流行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白族地区。相传某年腊月,白族人用粑粑杵奋起反抗围寨的官兵,将其打败,为庆贺这一胜利,即以木杵作道具跳舞作乐,这便是仗鼓舞的由来。后来,白族人将粑粑杵改制成鼓,配以笛子、唢呐、大号和锣、钹、磬等器乐伴奏,同时创造了81套舞蹈动作,成为一种独具风格的民间舞蹈。白族的仗鼓长120厘米,两头大如碗口,用皮革绷面,中细可握,形如杵椎。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杖鼓应该是具有悠久历史、跨越多国界限的一种世界性乐器,它的存在见证了世界范围内众多民族跨越种族、超越国界的交往与友谊,是人类宝贵的物质文明和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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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沈阳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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