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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水环境管理思路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仍存在施行不畅的问题.从固定源环境管理的基本需求出发,以通过政策规制与经济激励的共同作用助推制度的有效衔接与执行.据此,提出了“一证链式”排污许可环境管理内涵,仍遵循排污许可证制度为管理核心的基本原则,立足于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的实际施行问题,基于“证前—证中—证后”的管理模式构建全过程污染物指标的循环衔接,并强化证后监管助推制度执行.以期建立高效、精细、循环、发展的一体化环境管理政策体系,实现环境—经济的联动响应,将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到位,为我国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