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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把乐看作是体悟“道”而产生的审美愉悦。道是无为的,因而,观照道而产生的愉悦(乐)也是无为的。所谓“至乐无乐”,并非说不要快乐,而是说不要世俗的那种片面和狭隘的功利主义快乐。在庄子看来,乐的最重要的特性是它的超功利性;他注重乐和真的关系,强调“悟真而乐”,以求在“安时处顺”或“随变任化”的过程中达到主体(自我)心性的畅达、宁静和圆满,获得绝对的精神自由;庄子的“自适其适”,也就是自得其乐,这既是一种审美意识,更是一种人格理想。与儒家那种在自强不息的奋斗中安贫乐道的乐观精神不同,庄子乐论表现出对个体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