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价外增值税,使许多同志产生误解。这不仅表现为部分纳税人的不理解,征税部门的许多同志也说不十分清楚,就连权威的经济类报纸在3月16旧的头版也出现了解释的错误。因此有必要对现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做一点说明。产生问题的症结是在“价外”上。新的增值税是在原有的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基础上转换而来。原来的产、增、营三税都是价内税。这种流转税是包涵在商品价格之内的,也就是:价格一成本十利润十税金。多年来,我国的企业和消费者已经习惯了这种包涵了价内税的价格体系。多数人并不理解他什1在购买商品时,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