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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几年来,新闻媒介中"经营行为介入新闻业务"的现象屡禁不止,其中一个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隐性广告的泛滥。隐性广告使受众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一些广告冠冕堂皇地占据了本应属于新闻的重要版面、黄金时段,一些广告、准广告的说词也冠以新闻式标题、新闻导语或开头,或出自一些手执话筒的"采访者"之口。传统媒体上的隐性广告"按下葫芦起来瓢"的困扰尚未解除,网络中的隐性广告就如一匹黑马,在广告媒体中脱颖而出了。可以说,如果不对目前这种隐性广告泛滥的现象加以有力的规制,必将会给消费者、企业和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害。由于广告法仅调整商业广告,并且存在问题的往往也是商业广告,因此,本文仅对隐性(商业)广告问题从法律层面做一浅显的分析,希望有助于此问题的澄清与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