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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技术成果主要来源于技术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活动。技术协同相关专利法律问题主要体现为技术开发合同问题,涉及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等专利性权利的归属和行使。在协同创新中,技术开发合同谈判过程的成本和履行过程的风险均较高。现有法律规范存在技术保密义务不完善、专利性权利归属不明确和行使方式受限制等问题。在技术开发投入、技术实施和技术信息披露等领域的博弈过程中存在协同方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可能推升协同创新交易成本,需要通过完善制度规则加以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