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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08年,赵某与妻子韩某共同立下一份遗嘱,内容是二人名下的房产均归儿子所有、存款归女儿所有。该份遗嘱由赵某书写,夫妻双方签字。赵某于2010年去世。赵某去世后,韩某将遗嘱内容改为房产和存款均留给儿子。韩某2020年4月去世后,哥哥要求按照更改后的遗嘱继承全部遗产,妹妹提出异议,认为母亲生前擅自变更共同遗嘱,不算数。请问该遗嘱中所涉及的存款该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