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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患尿毒症的妻子筹借治疗费用,借债无门的丈夫铤而走险出手抢夺两万元.rn2010年1月14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处这名抢钱的丈夫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对此,有律师质疑法院有轻判之嫌.而了解此案内幕的许多群众却认为,这种人性化的判决,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法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