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诚信与信息技术保障
诚信是指行为主体方的诚实守信。在广义上它包含了信用。本文所涉及的诚实守信主要是指主体方的道德自律和道德品质。本文所涉及的信任和信任感主要是指客体方对主体诚信的一种相信态度。在社会交换过程中,诚实守信者为获取长远利益进行自我约束,其目的就是使他人对自己产生信任感,诚信和信任是构成信誉的一对相辅相成的对应概念。诚信和信任能有效地降低风险,减少交易费用,提高社会整体效益。
诚信品质的形成不能简单地依靠道德宣传和教育,它是制度安排下的现实,也是一种技术保障后的可能。其实,诚信品质的形成和互信的达成都离不开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信息技术对诚信和信任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信息的处理技术和传播技术的现代化已成为改善现在社会的诚信建设的重要外部条件。
二、信息电子化是现代社会诚信的需要
在传统的乡村社会,人们的诚信状况比较好是因为在一个相对狭小、人员流动不大的社会空间,人与人之间彼此了解,任何人的失信行为很快就会被其他人知晓。可以说,每个人的信用信息都记录在其他人的心中。在传统社会,时间与空间基本上通过地点紧密联系在一起,时间的标尺不仅与社会行动的地点相联,而且与这种行动自身的特性相
但是,现代社会具有时空分离的特点,人与人的联系日渐扩大,这使人们置于一个广袤无限的交往世界中,并超越交往活动具体场所限制及渐次扩散的局限性,进入普遍交往的境地,成为全球化的活动。正是这种特质,使得社会成员相互交往方式发生了由“在场”到“缺场”的重大改变,出现了“虚化时间”与“虚化空间”,进而使得时间与空间彼此可以分离。形成了一个全新的社会生活世界。在这里,社会成员普遍交往与全球互动已经无法让每一个人与世界上其他的人面对面地直接交往,而必须通过符号标志系统与专家系统同不在场的人进行交往。信任的抽象程度开始大幅度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信任的风险性在增加,信任的成本正在增加。
因此,信息技术的电子化成为现代社会诚信建设的新需要。对信息的产生、获取、流通、贮存、交换和处理的信息技术的科技含量的高低,直接牵涉到诚信信息的收集处理水平和传播成效,从而影响到诚信的建立。科学技术水平越高,科学技术越发达,人类处理信息的水平就越高,诚信信息就越发达,传播也越快速有效,这时才有建立诚信的前提条件。
三、信息电子化对现代诚信的促进作用
现代信息电子化技术,是指以计算机和电子通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处理技术,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的收集、存储、分析、管理、交换等。这项技术的出现为诚信提供了技术支持下的可能性,有效减少了互信中的不确定性和守信者的成本支出,加大了对不守信者的惩戒,从而降低了诚信的风险系数。
1.减少守信者的成本支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人们能够非常灵敏及时地发现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使人们能够实现事前的调节,做到诚信经营。著名的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其信誉度能和它的零售业绩一样出色,信息电子化技术功不可没。其下属的大卖场的面包区之所以能以供应当天烘烤的面包享有信誉,是因为它拥有最先进的电子信息处理系统,能够对客流量进行科学分析,据此进行加工处理,从而制定出一个合宜的供货量和价位。电子信息技术带来了沃尔玛经营者对获利的自信,更带来了消费者对沃尔玛诚信经营的信任。
2.加大对不守信者的惩治力度。诚信与信任是信誉机制下基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利益考虑而采取的行为方式。它要求:①双方的合作和博弈必须是重复的;②当事人的不诚实行为能被及时观察到。目前诚信机制之所以难以建立,是因为现代社会中的交易博弈实质上并非是重复的。虽然人们在日复一日地参加市场交易,但是每次交易的对象都不相同,而且不同的交易对象并未共享有关诚信的资信,难以建立起惩罚机制。
现代信息电子化可以使信用信息共享,在信息迅速流动的条件下,一个人和不同人之间的市场交易活动就变成了无限重复的过程,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因此得以建立。同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快速被社会记录,直接影响到失信者的眼前和长远利益,从而在机制上抑制失信行为的发生。我国的金税工程就是很好的例子,自从税务部门的增值税发票记录全国联网后,偷漏增值税的发案率降为原来的千分之几。
四、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信息电子化对诚信的技术支持是一种可能,它必须在制度的保障下才能转化为一种现实。不仅如此,在实践的过程中,它还将面临诸多的挑战,存在着一些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
1.信息电子化带来了对主体信息能力要求的提高。现代社会电子信息的快速流通、广泛传播,带来了信息的冗余,加大了信息处理的难度,提高了信息识别和甄选的成本,对主体方的信息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随着信息流动的加快,虚假信息在网络上的流动也越来越快,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损害了诚信的建设。
2.诚信信息的内容范围如何界定?人们习惯上总把诚信当作道德概念,而把信用当作经济概念,并将两者区分开来。笔者认为,诚信是一个道德概念,是指诚实守信的道德品德。完全可以把主体方过去的经济信用行为、政治活动、学术信用等信息当作诚信信息加以收集、整理、加工和利用。西方国家已开发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评价是否诚信的工具。同时,西方还有一整套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共同维护社会的诚信和信用。国内近年也纷纷开始启动社会信用工程建设,并开始重视信息电子化对诚信和信用信息的披露工作。如以上海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率先开始了个人信用的建设,2000年6月成立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公司,开始了个人信用消费的先例,同时还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企业资信评估体系。在信用信息披露方面,浙江省在2002年6月10日开通了“浙江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实现了工商、税务、质检、银行、海关、外经贸、劳动保护等17个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这些做法极大地促进了个人和企业的诚信建设。在学术道德的建设方面,科技部已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强调要加强科技信用的建设。这仅是一个开始,要形成重视诚信信息的信息电子化共识,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3.信息电子化管理面临着两个具体问题。一是信用信息数据的收集和使用与公众隐私及商业秘密保护的矛盾。我国在信用数据的开放与使用等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数据的开放程度很低,许多信息相对封闭,分散于各个部门和机构中,信用信息缺乏透明度,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共享方面也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维护公众隐私和保护商业秘密与开放相关信用记录之间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二是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和运行中有偿性和电子信息的共享性之间的矛盾。信用中介机构是信用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以“信用”为经营内容,以行业化的运营方式成为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信用中介机构如果能够客观、公正、全面地为社会收集和传导信用信息,整个信用体系的建立就有了高质量的信息保障。但信用中介机构信息的有偿性对信息的电子化传播产生了较大的限制,从而制约了借用信息的共享性。
总之,诚信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从各个方面进行建设。其中,诚信道德和信用法制建设是其基础,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和诚信信息的采集评估是其核心。中华民族自古有重信守诺的优良传统,只要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加强制度的建设,道德的教化,同时辅之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就一定可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体系,诚信的美德也将成为人们自觉的选择。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北京:三联书店,2003
2 郑也夫.信任论.北京:中国广 播电视出版社,2001
3 [英]吉登斯.现代性后果.南 京:译林出版社,2000
4 [美]詹姆斯·S·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5 宋希仁.论信用和诚信.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5)
6 柏颜春.社会信用机制的三大支柱.理论导刊,2002(6)
7 高兆明.信任危机的现代性解释.学术研究,2002(4)
8 龙静云.诚信: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灵魂.哲学研究,2002(8)
9 周权.信息不对称对市场经济的影响.中国信息导报,2002(1)
10 黄文华.诚实、信用、诚信.光明日报,2003—8—12
11 文建东.社会诚信与经济发展.光明日报,2003—8—19
12 李建平.石淑华.试析“诚信”与“信用”的联系与区别——再论信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东南学术,2003(4)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哲学系 福建厦门 361005)
诚信是指行为主体方的诚实守信。在广义上它包含了信用。本文所涉及的诚实守信主要是指主体方的道德自律和道德品质。本文所涉及的信任和信任感主要是指客体方对主体诚信的一种相信态度。在社会交换过程中,诚实守信者为获取长远利益进行自我约束,其目的就是使他人对自己产生信任感,诚信和信任是构成信誉的一对相辅相成的对应概念。诚信和信任能有效地降低风险,减少交易费用,提高社会整体效益。
诚信品质的形成不能简单地依靠道德宣传和教育,它是制度安排下的现实,也是一种技术保障后的可能。其实,诚信品质的形成和互信的达成都离不开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信息技术对诚信和信任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信息的处理技术和传播技术的现代化已成为改善现在社会的诚信建设的重要外部条件。
二、信息电子化是现代社会诚信的需要
在传统的乡村社会,人们的诚信状况比较好是因为在一个相对狭小、人员流动不大的社会空间,人与人之间彼此了解,任何人的失信行为很快就会被其他人知晓。可以说,每个人的信用信息都记录在其他人的心中。在传统社会,时间与空间基本上通过地点紧密联系在一起,时间的标尺不仅与社会行动的地点相联,而且与这种行动自身的特性相
但是,现代社会具有时空分离的特点,人与人的联系日渐扩大,这使人们置于一个广袤无限的交往世界中,并超越交往活动具体场所限制及渐次扩散的局限性,进入普遍交往的境地,成为全球化的活动。正是这种特质,使得社会成员相互交往方式发生了由“在场”到“缺场”的重大改变,出现了“虚化时间”与“虚化空间”,进而使得时间与空间彼此可以分离。形成了一个全新的社会生活世界。在这里,社会成员普遍交往与全球互动已经无法让每一个人与世界上其他的人面对面地直接交往,而必须通过符号标志系统与专家系统同不在场的人进行交往。信任的抽象程度开始大幅度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信任的风险性在增加,信任的成本正在增加。
因此,信息技术的电子化成为现代社会诚信建设的新需要。对信息的产生、获取、流通、贮存、交换和处理的信息技术的科技含量的高低,直接牵涉到诚信信息的收集处理水平和传播成效,从而影响到诚信的建立。科学技术水平越高,科学技术越发达,人类处理信息的水平就越高,诚信信息就越发达,传播也越快速有效,这时才有建立诚信的前提条件。
三、信息电子化对现代诚信的促进作用
现代信息电子化技术,是指以计算机和电子通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处理技术,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的收集、存储、分析、管理、交换等。这项技术的出现为诚信提供了技术支持下的可能性,有效减少了互信中的不确定性和守信者的成本支出,加大了对不守信者的惩戒,从而降低了诚信的风险系数。
1.减少守信者的成本支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人们能够非常灵敏及时地发现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使人们能够实现事前的调节,做到诚信经营。著名的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其信誉度能和它的零售业绩一样出色,信息电子化技术功不可没。其下属的大卖场的面包区之所以能以供应当天烘烤的面包享有信誉,是因为它拥有最先进的电子信息处理系统,能够对客流量进行科学分析,据此进行加工处理,从而制定出一个合宜的供货量和价位。电子信息技术带来了沃尔玛经营者对获利的自信,更带来了消费者对沃尔玛诚信经营的信任。
2.加大对不守信者的惩治力度。诚信与信任是信誉机制下基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利益考虑而采取的行为方式。它要求:①双方的合作和博弈必须是重复的;②当事人的不诚实行为能被及时观察到。目前诚信机制之所以难以建立,是因为现代社会中的交易博弈实质上并非是重复的。虽然人们在日复一日地参加市场交易,但是每次交易的对象都不相同,而且不同的交易对象并未共享有关诚信的资信,难以建立起惩罚机制。
现代信息电子化可以使信用信息共享,在信息迅速流动的条件下,一个人和不同人之间的市场交易活动就变成了无限重复的过程,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因此得以建立。同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快速被社会记录,直接影响到失信者的眼前和长远利益,从而在机制上抑制失信行为的发生。我国的金税工程就是很好的例子,自从税务部门的增值税发票记录全国联网后,偷漏增值税的发案率降为原来的千分之几。
四、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信息电子化对诚信的技术支持是一种可能,它必须在制度的保障下才能转化为一种现实。不仅如此,在实践的过程中,它还将面临诸多的挑战,存在着一些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
1.信息电子化带来了对主体信息能力要求的提高。现代社会电子信息的快速流通、广泛传播,带来了信息的冗余,加大了信息处理的难度,提高了信息识别和甄选的成本,对主体方的信息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随着信息流动的加快,虚假信息在网络上的流动也越来越快,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损害了诚信的建设。
2.诚信信息的内容范围如何界定?人们习惯上总把诚信当作道德概念,而把信用当作经济概念,并将两者区分开来。笔者认为,诚信是一个道德概念,是指诚实守信的道德品德。完全可以把主体方过去的经济信用行为、政治活动、学术信用等信息当作诚信信息加以收集、整理、加工和利用。西方国家已开发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评价是否诚信的工具。同时,西方还有一整套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共同维护社会的诚信和信用。国内近年也纷纷开始启动社会信用工程建设,并开始重视信息电子化对诚信和信用信息的披露工作。如以上海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率先开始了个人信用的建设,2000年6月成立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公司,开始了个人信用消费的先例,同时还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企业资信评估体系。在信用信息披露方面,浙江省在2002年6月10日开通了“浙江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实现了工商、税务、质检、银行、海关、外经贸、劳动保护等17个部门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这些做法极大地促进了个人和企业的诚信建设。在学术道德的建设方面,科技部已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强调要加强科技信用的建设。这仅是一个开始,要形成重视诚信信息的信息电子化共识,还需要更多的努力。
3.信息电子化管理面临着两个具体问题。一是信用信息数据的收集和使用与公众隐私及商业秘密保护的矛盾。我国在信用数据的开放与使用等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数据的开放程度很低,许多信息相对封闭,分散于各个部门和机构中,信用信息缺乏透明度,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共享方面也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维护公众隐私和保护商业秘密与开放相关信用记录之间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二是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和运行中有偿性和电子信息的共享性之间的矛盾。信用中介机构是信用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以“信用”为经营内容,以行业化的运营方式成为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信用中介机构如果能够客观、公正、全面地为社会收集和传导信用信息,整个信用体系的建立就有了高质量的信息保障。但信用中介机构信息的有偿性对信息的电子化传播产生了较大的限制,从而制约了借用信息的共享性。
总之,诚信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从各个方面进行建设。其中,诚信道德和信用法制建设是其基础,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和诚信信息的采集评估是其核心。中华民族自古有重信守诺的优良传统,只要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加强制度的建设,道德的教化,同时辅之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就一定可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体系,诚信的美德也将成为人们自觉的选择。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北京:三联书店,2003
2 郑也夫.信任论.北京:中国广 播电视出版社,2001
3 [英]吉登斯.现代性后果.南 京:译林出版社,2000
4 [美]詹姆斯·S·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5 宋希仁.论信用和诚信.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5)
6 柏颜春.社会信用机制的三大支柱.理论导刊,2002(6)
7 高兆明.信任危机的现代性解释.学术研究,2002(4)
8 龙静云.诚信: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灵魂.哲学研究,2002(8)
9 周权.信息不对称对市场经济的影响.中国信息导报,2002(1)
10 黄文华.诚实、信用、诚信.光明日报,2003—8—12
11 文建东.社会诚信与经济发展.光明日报,2003—8—19
12 李建平.石淑华.试析“诚信”与“信用”的联系与区别——再论信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问题.东南学术,2003(4)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哲学系 福建厦门 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