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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的运行效率取决于城镇的“拉力”和农村的“推力”所形成的合力,还取决于运行于其上的“城镇化制度平台”所产生的“阻力”的大小。农地产权制度状况是构成农村推力的一个重要因素。现行农地产权制度曾经有力地支撑了我国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一段时间的城镇化高速发展,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蕴含的重大制度缺陷在城镇化进程中也逐渐显现出来。在众多的农地产权创新形式中,农地股份合作制是比较有利于城镇化的一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