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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办法陆续出台,江苏省为避免由于各市县补贴金额不一,农户与经销商串通,低价购机后倒卖骗补,而规定各市县不得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实行累加补贴。为不影响农户购买与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江苏省多个农业大县已先行出台补贴政策,根据农机作业面积进行补贴,改“补机器”为“补作业”。江苏省农机局要求,机手作业前要与农户签订协议,明确作业面积、使用机具等信息并签字,经村委会盖章后才能领取补贴;此外还会有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及时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