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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恶”论是荀子政法思想的哲学基础,在他看来,不论圣人还是普通人,就其生而就有的自然本性而言都是“恶”的,人类社会由野蛮到文明是圣人“化性起伪”、礼仪教化的结果,但要“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仅凭“君上之势”、礼仪之化是不够的,还必须“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他的“人之性恶”及强调社会环境及对改造人性具有决定作用的主张,为其“隆礼”“重法”提供了形而上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