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原告周汝昌是我国著名的红学家、书法家.他于1993年提写了“曹雪芹家酒”书法作品。被告唐山曹雪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酿造“曹雪芹家酒”.并申请注册了“曹雪芹家酒”、“曹雪芹”商标。该公司在生产经营酒类产品的过程中.未经授权,将原告提写的书法作品作为其酿造的洒类产品的名称用于产品外包装及广告宣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