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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订机车风笛声学性能标准,通过对国内外有关资料的分析,结合现场试验提出了有关建议,即:风笛声级在机车运行方向中心线左右45°、前方约30m半径弧上任意位置上的最低声级应达到107dB(A),进入城区时风笛声级最高不应超过96dB(A),风笛至少应具有2个以上的音调,低频为(370±10)Hz,高频为(660±15)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