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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焦某因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羁押在宜宾市某看守所,其亲属通过他人找到该所民警衡某某,请求衡某某予以“关照”,并帮忙“做工作”使其能获缓刑。衡某某告诉同事王某这一请托事宜,王某答应找人帮忙为焦某争取缓刑。此后,衡某某分多次从焦某亲属处先后要得20万元,并拿出2.5万元给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