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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业务档案是承载个人信息的组合体,具有识别特定个体信息的档案特点。针对我国目前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的现状,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部门是确保个人信息不受侵害的实现主体,从档案管理的各环节入手。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建立个人信息控制人自律机制,对其承载的个人信息实行限制原则。通过网络技术实现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应采取技术上的保护措施,管理系统的研制与开发需要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