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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组织成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术组织作用能否有效发挥。过去,学校学术组织成员比较多地采用按名额指标协商推荐的方式产生。这种产生方式虽然简单易行,却使得学术组织成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不同程度有所缺失。如何使学术组织成员的产生程序既不繁琐,又能使学术组织成员的“成分”更加优化,充分体现各学科专业结构在学术组织中的合理性和教师参与的广泛性,从而增强学术组织成员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这就需要设计新的学术组织成员产生的程序和方式。
西南交通大学从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开始,依据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连续两届实行学院学术组织成员直接选举,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间接选举,即先选举产生学院学术组织,再由学院学术组织选举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全体教师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这种无记名投票选举不同于平时召开会议投票选举,而是采用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所有具有教师职称,包括学生辅导员、实验室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可以在网上依据当选条件,对事先由教师提名确定的候选人进行一次性的无记名投票,投票面几乎全覆盖。这使得选举结果的可信度和民主性大为增强,同时也使得教授委员会委员倍加珍惜广大教师的信任和所赋予的学术权力。
学院教授委员会成立后,依据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以及“定额席位制”,推举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保证了各学科在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和话语权。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3名副主任由学术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前一阵子,一些大学校长纷纷退出学校学术委员会,引发了“校长究竟应不应该进入学术委员会”之争。是否校长退出学术委员会就是“去行政化”的一项举措,从而形成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有效隔离?我们认为,学术委员会要在强化学术权力方面真正有所作为,并不在于校长是否是学术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在国外,不少大学校长也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起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平衡作用。学术委员会作为体现学术权力的组织,其内部应该是学术主导,即谁拥有真理谁说了算,即使是校长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大家也同样应淡化职级,不分地位,服从真理,敬畏学术。况且,学术委员会在重大决策问题上实行票决制,每位委员仅有一票的权力。
因此,要使学术权力真正得以彰显,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校长是否进入学术委员会。学术主导的机制有失偏颇,校长不在学术委员会也同样可能干预学术权力。反之,校长作为学术委员会成员,可使学术委员会能真正发挥学术决策功能,这本身也是校长在学校重大学术事务的决策上应当担负的责任。
西南交通大学从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开始,依据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连续两届实行学院学术组织成员直接选举,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间接选举,即先选举产生学院学术组织,再由学院学术组织选举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全体教师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这种无记名投票选举不同于平时召开会议投票选举,而是采用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所有具有教师职称,包括学生辅导员、实验室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可以在网上依据当选条件,对事先由教师提名确定的候选人进行一次性的无记名投票,投票面几乎全覆盖。这使得选举结果的可信度和民主性大为增强,同时也使得教授委员会委员倍加珍惜广大教师的信任和所赋予的学术权力。
学院教授委员会成立后,依据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以及“定额席位制”,推举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保证了各学科在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代表性和话语权。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3名副主任由学术委员会委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前一阵子,一些大学校长纷纷退出学校学术委员会,引发了“校长究竟应不应该进入学术委员会”之争。是否校长退出学术委员会就是“去行政化”的一项举措,从而形成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有效隔离?我们认为,学术委员会要在强化学术权力方面真正有所作为,并不在于校长是否是学术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在国外,不少大学校长也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起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平衡作用。学术委员会作为体现学术权力的组织,其内部应该是学术主导,即谁拥有真理谁说了算,即使是校长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大家也同样应淡化职级,不分地位,服从真理,敬畏学术。况且,学术委员会在重大决策问题上实行票决制,每位委员仅有一票的权力。
因此,要使学术权力真正得以彰显,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校长是否进入学术委员会。学术主导的机制有失偏颇,校长不在学术委员会也同样可能干预学术权力。反之,校长作为学术委员会成员,可使学术委员会能真正发挥学术决策功能,这本身也是校长在学校重大学术事务的决策上应当担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