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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领域中的刑民交叉类案件呈现不起诉率低、刑事干预频繁、坏债数额高等鲜明特征,导致法律规则对社会活动的指引功能异化。调研发现WZ地区草根金融的民间性、民法及行政法的脱媒、刑罚的功能性缺陷是上述弊端的主要原因,应理性识别民间金融的阶段性、导入民法的协商机制并考虑清偿减责及被害人答责,在实现刑事与形势同步、刑法与民法对话、罪责与答责统一的基础上,完善司法对民间经济活动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