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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城镇化建设”,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又从政策层面对“繁荣小城镇经济”作了战略安排。因此,小城镇建设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三农”工作中的一项重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