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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科学构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发挥政府“公”部门与“私”部门的作用,“政府委托办园”能够为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中的许多问题做出贡献。通过对北京市两区“政府委托办园”实践模式的分析,我们发现“政府委托办词”不仅可以实现“公益性、普惠性”的目标,还可以实现“优质、特色”的目标。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政府委托办园”涉及到公、民两种办园体制的安排,既有国有资产投入,又有民间力量参与,在制度设计、机制安排等方面比较复杂,因此须特别关注相关法律和配套制度的健全,以更好地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学前教育的公益性与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