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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举行的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该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纳入员工行为规范,对家庭暴力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条例强调反家庭暴力应实行社会共治,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予以劝阻、制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