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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在资金供求链条上充实了“供”,满足了一定的“求”.但其社会地位与正规金融相比却不可同日而语,提到民间借贷,人们可能更多的将其与“混乱”、“地下”、“跑路”等负面代名词连在一起.这有其历史遗留因素的原因,由于法律和相应机制的不健全以及监管的缺位共同导致民间借贷市场的畸形发展,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之一.要想打破这种局面,既需要国家法律层面的顶层设计,也需要发挥各地政府的积极作用,引导民间借贷的规范化、阳光化发展.